今天是

第二章 广告监督管理与清理整顿

第三节 广告刊户管理


1982年以后,安徽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对广告刊户申请广告的手续,以及对广告的审查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对广告刊户的监督管理。
一、刊户申请发布广告手续
广告刊户向广告经营单位申请发布广告,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单位的证明;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全国性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应交验国家工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交验国家工商局颁发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表》。
二、广告审查
安徽省对广告的审查方式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广告经营单位审查,即凡是广告经营单位发布的广告,由广告经营单位审查;二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广告,主要是招贴广告、印刷品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文体活动的公共场所发布的广告,厂、堂、店、影剧院、文化馆等单位利用本身建筑物设置的广告,赞助广告、跨市、县(市)设置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广告等等。上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广告中除赞助广告、印刷品广告中的广告挂历、广告画册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报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外,其它均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获得国家级、部级、省级各类奖的优质名酒广告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外的媒体发布的卷烟广告,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对广告的内容审查主要是4个方面,即思想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真实性审查、艺术性审查。要求广告宣传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广告不能宣传,广告必须真实,语言、画面等要恰当,准确地表达其产品的特点,严禁弄虚作假;广告创作要有创造性,其表现手法要新颖健康,要有艺术性,能打动消费者。
上一篇:第二节 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管理
下一篇:第四节 广告的清理与整顿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