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四篇 企业登记管理

第二节 登记管理


一、行业整顿
1980年,省工商局会同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对全省药厂(包括兽药厂)进行清理整顿,至1982年3月,全省整顿药厂工作基本结束。当年全省经主管机关批准,省工商局核准登记发照药厂71户。同年6月对全省集体、个体药店进行整顿、初步改变医药制品生产、销售混乱状态。
1981年9月至12月,根据国发(81)25号文件精神,省工商局会同有关5个单位,对全省90个小水泥厂进行检查整顿。省标准局、建材局、社队企业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在全省6个行署、4个市的28个小水泥厂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并对擅自出厂销售废品水泥的23个小水泥厂分别作出书面检查、罚款和限期停产整顿等处理。
1983年,省工商局对全省6个计划外烟厂进行整顿,并经报国务院批准,砀山卷烟厂、亳县卷烟厂、蒙城雪茄烟厂纳入国家计划。寿县卷烟厂、固镇卷烟厂、界首卷烟厂限于1983年7月15日关闭。1984年,省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整顿了烟草批发零售市场,以加强对卷烟生产和烟草专卖管理。
1984年,省工商局对全省599个小煤矿进行全面调查。未经核准登记526个,占87.8%。嗣后会同省煤炭厅对全省小煤矿结合清理进行整顿。符合开采条件的,煤炭厅颁发《煤炭开采证》,工商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严禁无证开矿,无照经营。
1987年,省工商局会同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等五个部门,联合颁发《严禁生产和销售劣质磷肥和复合肥的规定》,处理一批违法经营企业,淮南市查封了劣质化肥厂34个。对44户磷肥生产厂家发放了生产许可证,确定了15个复合肥布点企业单位。
二、清理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
198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84)27号文件《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在职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对全省地、县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1984年以来兴办的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第一步全面检查摸底排队,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户登记造册;第二步组织调查,确定清理对象,逐户审理核实;第三步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对照政策,分别处理。从1985年元月开始,7月底结束。全省共清理了990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0户,集体所有制企业910户;中央机关驻皖单位办1户,省直机关办193户,地、市直机关办276户,县直机关办464户,乡政府办156户。企业开办形式有单位直接办、联办、承包办、个人办4种。在企业任职的党政机关干部1652人,兼任领导职务的604人。到1985年6月底,已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的325户,占检查总户数的32.8%。移交脱钩,继续办的545户,占检查总户数的55.1%,其中有违法行为的45户,查处结案24户,罚款139485.5元。
三、清理整顿公司
根据国务院国发(85)102号《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和省政府皖政(85)94号文件精神,从1985年10月开始,对全省各类公司、中心,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各地市、县成立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管专员、市长、县长担任领导。由主管部门开展自查,突出重点,审核处理。着重审查公司开办条件、注册资金、经营范围。重点清理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公司。到1986年10月,全省清理各类公司10804家。属全民所有制3265家,集体所有制6412家,合营及其他经济类型1127家。属生产型1658家、商业型7567家、服务型1579家。经过清理,具备开办公司条件的5152家,占公司总数47.7%,自动歇业1644家,占公司总数15.2%;不具备公司开办条件的1780家,占公司总数16.5%。其中有部分使用名称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限期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部、省直各部门办的公司295家,有50家资金达不到国家标准。无照经营公司有160家。有照不经营,仅肥东县就有39家。有严重违法活动,注销营业登记1456家,占公司总数1.5%,没收非法所得110.12万元。合肥市对违法经营的28家公司立案审查。倒卖汽车152辆,钢材1535303吨,水泥465吨,非法牟利107.8万元。
198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88)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对全省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各类公司再次进行清理整顿。
全省列为清理整顿公司4816家,重点清理3156家,到年底,全省已完成自查4687户,占应清理公司总数的97.32%,完全复查的4423户,占应清理总数的91.8%,完成验收的公司2220户,占应清理公司总数的46.1%,注销公司672户,占应清理公司总数的13.9%。
结合清理整顿公司,全省清理党政机关办的企业897户,注销461户,办理脱钩手续371户,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在职干部935人,到1988年12月底,已有812人回原机关工作,69人辞去机关公职,分别占经商在职干部总数的86.8%和7.4%。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的107人中,已有88人辞去企业职务。省直党政机关办的26户企业中,被依法注销10户,变更公司名称的2户,重新登记14户。
并对违法经营、立案查处的经济案件215起,没收非法所得198.67万元,罚款总额199.5万元,给予行政处分的5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5人。
安徽省工业企业单位情况表

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总表


安徽省工商企业登记概况表

全省工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


全省工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全省国内公司(中心)登记基本情况汇总表

全省工商企业违反《条例》规定查处情况统计表

全省工商企业违反《条例》规定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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