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安徽历史悠久,早在西周时期全省境内就出现了×产、×记等字样的原始形式的商标,几千年来,商标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演进,它印证着全省商品经济发展的轨迹。安徽对商标的管理始于晚清时期,但当时全省工商界大多数不重视商标的作用,因而商标注册极少。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商标管理法规,安徽据此对全省商标进行了管理,但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虽然其间出现过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但总体上全省商标的发展和管理都是很落后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家和安徽省各级政府对与商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标管理工作逐渐重视起来,颁发了有关商标管理的法规和文件,并加强商标注册登记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省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省的商标管理工作受到极“左”思潮的冲击,商标注册登记被迫中断。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恢复并加强了商标注册登记的管理,安徽省的商标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常轨道,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商标专职管理机构,逐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商标管理队伍。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安徽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的申请,核转、商标的使用、印刷、档案管理以及保护全省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商标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至1988年,全省注册商标已达到4453件,一批企业的产品在全国获得了各种质量奖,其中“芳草、美菱、扬子、小天鹅、神鹿”等一批优质名牌产品的商标已走出安徽,在全国打响。安徽省的商标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