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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命令
皖北南人民行政公署命令
皖民字第2958号
事由:奉上级电示将永城县划归河南省管辖,特令遵照移交由。
一、奉华东军政委员会电示:“永城县划归河南省管辖。”
二、特令遵照办理,并将办理情形具报为要。主任黄岩魏明
皖南人民行政公署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一九五二年元月二十五日
主送机关:宿县专员公署
抄送机关:民政处、商业处、交通处、财政处、邮电局、中华人民银行皖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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