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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资计划与统计管理

第四节 物资统计


一、物资统计机构的建立
1979年前,安徽省物资系统的统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没有专门的统计机构,人员多为兼职。
1979年10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后,安徽省的物资统计工作才有所加强。省、地(市)县三级物资部门相继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198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管理局综合计划处建立了统计科,配有专职统计人员3人,物资统计工作开始走上正轨。此间,各地、市物资部门的业务科、综合计划科也相继配备了1至2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县物资局也配备了一名兼职统计员,个别县物资局还配备1名专职统计员。
1983年12月,国家正式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4年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1985年国家物资局下发了《关于充实统计力量,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指出:(1)要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2)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3)充实和加强统计力量;(4)要稳定统计队伍;(5)要提高统计队伍素质;(6)要表彰和奖励统计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989年,安徽省物资局成立了信息中心,中心下设统计科,并配备专职统计人员3人。从此,全省的物资统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统计报表设置
1980年前,安徽省物资系统只建立物资月报、年报制度。当时报表名称为《安徽省物资系统金属材料收、拨、存月报》。由于是计划经济,报表的指标只有“年末库存、收入量、拨出量、盈亏、月末库存、月末待验收、月末在途”等。报表主要是对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部分机电、化工、建材产品的经营进行统计。
1980年,除增加对全部材料的总金额统计外,其它指标没有大的变化。
1981年,报表的种类、名称、指标都有所增加。在种类上分月报、季报和年报;名称上分《物资企业购、销、存电讯快报》、《物资企业购、销、存金额季报》、《物资企业购、销、存数量季报》、《省(专、市)主要物资供应情况》、《物资供应网点情况半年报》、《物资系统自营供应站、门市部概况一览表》等;指标上分年初库存、购进(累计),其中分系统内购进;销售全价(累计),其中分售于系统内、销售原价(累计)、期末库存等。为适应专业公司系统内经济核算的需要,在统计指标设置上,开始以专业公司为统计总体范围。在总金额上分金属公司系统、机电公司系统、燃料公司系统、化工公司系统、建材公司系统、服务公司系统(自营)和其它系统等。在各个系统中,分省级、专(市)级,县级及县以下。在物资供应网点上,又设系统内网点小计,其中分联营、生产资料商场以及委托系统外网点合计。同时网点又分经销网点、联营网点、代销网点等。
1982年,在数量表中增加了售予农村社队指标。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要求,为了掌握计划外销售情况,增加了计划外销售量指标,增设《主要物资购进情况季报》、《主要物资供应情况调查表》和《仓库情况年报》等三种报表。在《主要物资购进情况季报》中,增加了自行组织指标和国家合同购进,纳入各级计划分配的地方资源等指标。在《主要物资供应情况调查表》中,把煤炭、钢材、水泥、木材、平板玻璃按用途去向进行再分组。
1985年增加了《主要物资销售情况》表和按分配指标增设销售、售予农村建房和就厂、就港、就站直拨等指标。在网点表中又增加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指标。
1987年增加了《物资贸易中心主要经济指标》和《物资贸易中心经营主要物资销售情况》表,在金额表中增加“售予生产建设单位”的指标。
1989年,省物资局钢材市场建立,又增设了《钢材市场销售情况》表。
1994年,计划指标逐步取消,在《主要物资购进情况》,《主要物资销售情况》、《主要物资供应情况》、《物资贸易中心主要经济指标》、《物资贸易中心经营主要物资销售情况》、《钢材市场销售情况》等报表中,取消了“按计划指标销售”、“纳入各级计划分配资源”、“国家合同”、“自行组织”、“售予农村”、“就厂、就港、就站直拨”等带有计划经济性质的指标内容,保留《物资企业购、销、存总额》、《物资企业商品购、销、存数量》、《物资企业机构、人员、网点》和《仓库情况》表,并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非物资企业经营活动情况》表和“购自经营企业”、“售予经营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等内容。
1995年,又增加了港、澳、台投资经济等指标。并取消了季报制度。
三、统计报告制度
1980年以来,物资流转统计报表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并随着国家物资总局制发的《物资系统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下发,逐步统一了统计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目录、统计编码、调查表式、报送期限等。1981年以前报表目录计110种,1982年调整为67种,电月报的目录由80年代的15种物资逐步增加到目前的46种,年报66种。填报单位包括物资系统内县及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物资企业及其它企业,采取县、地(市)省逐级汇总上报的方式,将汇总的全省数据上报国内贸易部。
在1985年以前,统计报表全部采用手工汇总,在各地开汇编会,人工过录,用算盘和计算器加总,既落后,又繁琐,准确性不高。1985年以后逐步采用计算机汇总统计报表。90年代多数地市都能用软盘报送统计报表,全省统计报表都是用计算机检错、汇总。省物资局同国内贸易部实行远程点对点通讯,同部分地、市也实现了联网。传输方式由过去的电报、电话、发展到目前的传真、点对点通讯。
统计基础工作的加强,在物资流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物资系统基层统计单位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分别建立各种必要的原始记录、内部凭证传递、商品盘点、数字整理登统、报表编制审核、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等各项基本制度,并在表期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在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经常保持密切的配合,组织系统内自上而下或地区间的相互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互相学习。各经营企业在搞好报表的同时,还坚持开展统计分析,编制各种分析资料供领导参考,并按月、按年写出统计分析报告。物资统计工作在加强宏观调控,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方面正日益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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