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燃料

第二节 燃料经营


一、货源
〔经营品种〕
在安徽省燃料公司系统形成时,全国的燃料流通行业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营品种主要是:煤炭(原煤、型煤)、煤矸石以及部分焦炭、重油。1988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了液化石油气、钢材、水泥、汽车、运输及餐饮服务等多种经营。其中合肥市燃料总公司、巢湖市燃料公司、芜湖市燃料总公司、淮南市燃料总公司、铜陵市燃料总公司、全椒县燃料公司的多种经营已经形成相当规模。
安徽省燃料公司在成立初期,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安徽省煤炭、重油等物资的分配供应。1985年,根据安徽省计委安排,开始利用洗精煤加工焦炭,并在当年就经营焦炭26762.7吨。同年为解决中共安徽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单位的生活和取暖用煤需要,从淮南矿务局调进煤炭6398吨,销售5625吨。
〔货源构成〕
计划内货源:1988年以前,安徽省燃料公司系统所经营的燃料资源主要由国家统配资源和安徽省计划资源所组成。其中以国家统配计划的煤炭资源居多,省计划资源比例较少。
国家统配计划系由安徽省计委每年统一向国家计委、物资局申请,根据国家分配计划和纳入安徽省地方的分配资源进行综合平衡,并根据省内用煤情况分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各地市计划部门、物资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安排使用方向交由当地燃料公司与安徽省燃料公司加以衔接、安排供应。安徽省历年煤炭分配计划情况见表2—2—1。
从1987年起,国家分配的煤炭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者区别在于:一是发运上先指令、后指导;二是价格上介于指令性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为指导性价格。
计划内资源在运输上一律纳入国家和安徽省统一运输计划,煤炭发运相对优先。
安徽省历年煤炭分配计划表

安徽省所需的煤炭资源除由淮南、淮北(两矿资源全部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皖北三矿(其中60万吨纳入国家统配)供应外,每年还要从省外调入煤炭500万吨左右。
调入煤炭的矿点主要有山西省的阳泉矿务局、西山矿务局、晋城矿务局、潞安矿务局、汾西矿务局、阳泉市煤炭运销分公司、晋城市煤炭运销分公司、晋中市煤炭运销分公司、长治市煤炭运销分公司、晋普山劳改煤矿;河南省的焦作矿务局、郑州矿务局(原新密矿务局)、平顶山矿务局、义马矿务局、鹤壁矿务局;陕西省的韩城矿务局、澄河矿务局;山东省的枣庄矿务局、新汶矿务局;江苏省的徐州矿务局;江西省的萍乡矿务局等。
计划外资源:安徽省的用煤来源除国家和安徽省计划分配的资源外,每年仍有部分缺口。为保障工农业生产及民用煤市场需求,全省各级燃料公司都要组织部分计划外资源。1982年,安徽省与山西省达成“以粮换煤”的协议,计划外资源量逐年加大。这部分资源由于未纳入国家统一运输计划,发运兑现率较低,价格也随行就市。
〔订货〕
计划内订货:1984年以前,全国煤炭订货会议通常每年召开两次,第一次是在国家没有下达煤炭分配计划前召开,主要是预先安排年度计划中第一季度的产、运、需衔接,称“预拨订货”;第二次是在国家正式下达煤炭分配计划后召开,主要是安排全年的产、运、需衔接,称“全年正式订货”。订货会由煤炭工业部主持,国家经委、计委、物资总局、铁道部及其所属部门参加。从1984年起,煤炭订货实行产、运、需同一合同。
煤炭订货会议召开之前,为了核定可供资源,煤炭部首先召开排产会议。按照国家计划,将分煤种的煤炭产量、洗煤损耗、自用煤量和可供分配资源量落实到产煤省或产煤矿。同时要求各需要单位根据国家计划,向煤炭部报送分季、分月、分地区、分煤种的需要计划,由煤炭部汇总平衡,做出产需供应调拨方案,然后正式召开煤炭订货会议,协商调整供应调拨方案,签订供货合同。并将月度收货单位、到站明细表、要车计划分别报送各有关铁路、港务部门安排运输。
从1985年起,全国煤炭订货会议改一年两次为一年一次。并以1984年为基础,差额分配,全额订货,继续执行产、运、需同一合同。当年煤炭工业部向国家总承包,比1984年增产24万吨纳入国家分配,矿价和运输价均要增加。
1986年煤炭订货以1985年订货为基础,继续执行差额分配,局部调整,全额订货。
1987年,国家将煤炭订货计划分为指令性和指导性两部分。指导性煤价:在原煤炭计划价格的基础上,统配矿煤每吨增加一倍,地方矿每吨增加20元;运价:每吨煤增加6.5元。由于指导性计划中没有烟煤资源,因此,国家安排安徽省的指导性电煤计划32.37万吨,全部由无烟煤转供市场,电厂所需的烟煤则从指令性计划中调剂,其价差由电厂补加。
1988年煤炭订货会议分预备订货和正式订货两步进行。预备会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相互磋商和衔接的会议,为正式订货会的准备阶段;正式订货会是矿、路、港、航、户正式签订供、运、需合同的会议,是预备会的具体执行实施阶段。
1990年,煤炭订货实行全额分配和四个统一的新办法,即国家除分配统配煤炭资源外,其他资源仅作导向性分配。从此,煤炭分配计划便包括指令计划、指导计划和导向计划三类。当时全国煤炭需要量与资源量的缺口为15%,安徽省的煤炭只能按需要量84%安排,因此当年的全额分配量为1512万吨(其中统配煤841.81万吨,导向及地方煤670.19万吨)。
1991年,因煤矿系统增亏10亿余元,在国家财政补贴有困难和物价部门不同意煤价上调的情况下,只好加大指导性计划的供应量。1991年国家分配给安徽省的指导性计划煤炭274.42万吨,比1990年的6.68万吨增加267.74万吨,变化幅度前所未有。
1993年,煤炭订货改大型的会议为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的小型会议,1993年煤炭订货计划原则上仍按1992年的合同模式执行。随着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安徽省除从山西省统配矿调进的201万吨煤炭仍为指令性计划外,其余的煤炭全部为指导性计划,价格随行就市。从此全国的煤炭价格全部放开。
计划外订货:从1982年起,安徽省燃料公司系统开始组织计划外煤炭资源,以弥补计划资源的不足。当年,合肥市燃料公司、滁县地区燃料公司与山西省签订“以粮换煤”的协议;合肥市、巢湖地区等燃料公司也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向淮南矿务局投资;安徽省燃料公司为弥补焦炭资源不足,用洗精煤在铜陵焦化厂、淮北焦化厂、合肥市煤气公司加工焦炭,解决合肥钢厂、合肥化工厂及安徽省维尼纶厂的焦炭需要。
二、全省消费量
〔煤炭消费量〕
据统计,1952年,安徽省煤炭消费量仅为7.63万吨;1979年,煤炭消费量增到1377.68万吨;到1995年,煤炭消费量已达3340万吨,比1952年增长了436.7倍。历年煤炭消费量情况见表2—2—2。
〔焦炭消费量〕
据统计,1976年,安徽省焦炭消费量仅为212.92万吨;1979年,焦炭消费量增到222.36万吨;1995年,焦炭消费量已达354.42万吨,比1976年增长了66.46%。历年焦炭消费量情况见表2—2—3。
全省历年燃料消费量表

说明:1993年以后消费量统计范围为独立核算大中型法人企业和附属单位。
全省历年焦炭消费量表

说明:1976年前资料缺。
三、供应与销售
〔计划指标供应〕
安徽省煤炭供应方式,主要有直达到货、中转和送货上门三种类型。
直达到货是煤矿和铁路部门按照安徽省燃料总公司提报的合同计划直接发运到用煤企业。中转供应是煤矿和铁路部门按照安徽省燃料总公司提报的合同计划直接发运到中转煤场,再由煤场供给最终用户。送货上门是各级燃料公司把煤炭送到零星客户和居民家中。
供应价格分为计划内外搭配价和均价两种。计划内外搭配是指各地燃料公司根据本地计划内外煤炭资源及到货情况,按一定比例搭配后测算出的供应价。均价是指各地燃料公司根据本地计划内外煤炭资源价格加权平均测算出一定时期内的一种供应价格。
在煤炭计划放开之前,国家对煤炭供应强调“保主保重、择优供应、兼顾一般”的供应原则。“保主保重、择优供应”主要是保证供应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三烤用煤(烤烟、烤茶、烤茧)、农村生活用煤和国家大中型企业的用煤。1979年至1995年,安徽省燃料系统累计供应计划煤炭10613万吨、计划外煤炭3234万吨。具体见表2—2—4。
全省历年煤炭供应情况表

〔计划外煤炭销售〕
安徽省燃料公司系统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弥补计划煤炭资源的不足,每年都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部分计划外煤炭自行销售。
1979年至1995年全省燃料系统煤炭购、销、存情况见表2—2—5。
安徽省燃料系统历年煤炭进、销、存情况统计表


上一篇:第一节 经营机构
下一篇:第三节 燃料节约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