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品经营机构 1979年安徽省燃料公司成立后,作为工业燃料的重油,从安徽省石油公司划归安徽省燃料公司管理。安徽省燃料公司对重油实行计划管理,并负责调运,控制烧油和节油工作,具体由计划科负责。1992年,安徽省燃料公司决定,重油从计划科划出,成立油品经营部,负责重油计划管理和经营。1994年安徽省物资局决定,成立安徽省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负责重油的经营管理。安徽省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油品经营一公司、油品经营二公司、油品经营三公司、多种经营公司、财务物价部、人事行政部。 安徽省物资系统从事重油经营的除安徽省油品有限责任公司外,还有合肥市燃料公司、蚌埠市燃料公司、芜湖市燃料公司。 二、油品经营 〔重油品种〕 物资系统经营的油品,主要是重油。我国商品重油按黏度不同分为四种牌号,即根据在80℃时运动黏度的厘斯数分为20、60、100和200号燃料重油,除此四种牌号的商品重油外,国内各个炼油厂又根据本厂所产渣油的黏度和凝固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厂的牌号标准,一般在200~250号。 〔烧油户〕 重油是国家严格控制的国家统配物资,烧油企业必须经国家计委、物资部批准,1981年至1987年安徽省经国家批准烧油的计21户,见表2—2—18。 由于重油资源紧张,自1991年起,国家只批准烧油户控制在一定数量内烧油,其重油来源由省内自行解决,安徽省经国家同意立户烧油企业年用油量控制情况见表2—2—19。 安徽省经国家批准的烧油户名单 ![]() 安徽省经国家同意立户烧油企业年用油量控制情况表 ![]() 〔重油〕 国家分配给安徽省的计划重油,分别安排在济南炼油厂、齐鲁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金陵石化公司、安庆石化总厂等。其中济南炼油厂、齐鲁石化公司承担安徽省60%以上的供应任务。 〔重油管理〕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燃料油、汽油、柴油均列为国家统配物资,由国家计委主管分配。1959年国家计委缩减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品种,将燃料油改为中央部管物资,由国家计委主管分配改为商业部主管分配。1960年又由商业部改为石油部分配。1975年重油又由部管物资改为国家统配物资,由国家计委平衡分配。1978年国务院规定,重油由国家计委综合平衡,统一分配。重油的订货和调运一直由石油部负责,石油部撤销后改由中国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负责。 〔计划演变〕 1980年至1984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物资局下达的年度重油分配计划指标分到各烧油企业,即指标到户。随着安徽省经济迅速发展,烧油量不断扩大,国家分配的重油指标不能满足需要。国家计委规定,为弥补经批准烧油户分配用油指标之不足,可以申请购买高价重油,并将高价重油分配计划列为国家指导性计划。高价重油计划由安徽省燃料公司根据全省下年度烧油企业烧油供需缺口,每年第四季度前向安徽省计委提出下年度申请数量,经安徽省计委审核上报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局。国家物资局审查汇总后,根据国家计委确定的高价重油资源经综合平衡后,由国家物资局分配下达。国家分配的平价重油计划为指令性计划,1988年以后,指令性指标逐年下降,指导性指标逐年增大。1994年开始,根据国务院规定,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并轨为导向性配置计划。国家计委、物资部下达的安徽省历年重油分配计划见表2—2—20。 安徽省历年重油分配计划表 ![]() 〔组织订货〕 重油计划是在国家计委领导下,由国家物资部燃料局具体编制的。安徽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重油分配计划,下达全省年度分户重油计划。安徽省燃料公司执行安徽省计委的年度计划并提出季度计划,季度计划在每季度前45天向国家物资部报送,由国家物资部根据各部门、各地方提出的季度需要结合烧油资源统一安排,进行综合平衡,与中国石化总公司协商后提出季度安排方案,报请国家经贸委审批后,由国家物资部下达季度计划。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家物资部下达的季度计划指标提出季度分月、分户、分厂重油计划指标报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组织季度烧油衔接会议安排落实。 季度重油分配计划确定后,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组织订货。订货的方式是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每季度前一个月召开一次季度烧油计划衔接会议,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报来的各炼油厂供应的数量和各炼油厂的重油资源进行产、供、销衔接平衡,在季度衔接会议上供、需双方进行落实衔接。各炼油厂根据衔接会上确定的季度分月供应计划,作好月度计划运输平衡,报铁道、交通部门认定,并按认定的月度运输计划向用油单位发货。 国家下达的年度、季度重油分配计划,按照重油资源数量来安排平衡,但很难全部落实,原因为:一是地区不平衡。西部资源多,运不出来;东部资源不足,供不应求。二是石化炼油厂重油深加工能力不断扩大,外运资源减少。三是运输上困难。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在会上对重油供应是按“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即保化肥、军工、发电、交通、民用制气等。因此对国家分配的指令性重油计划中平价部分不断削减,转高价部分逐年增加。而指导性高价重油计划也是按资源情况进行安排的,有多少安排多少。为进一步改革油品流通,加强对油品的管理,国务院1994年下达21号文件规定:第一、国内重油资源国家统一配置。第二、进口油品资源统一纳入配额管理。第三、计划内、外价格并轨,国家实行统一订价。第四、重油供应渠道不变。 〔计划兑现〕 由于资源不足,国家重油分配计划很难落实。多年来,安徽省燃料公司采取派员进驻各炼油厂向铁路交通部门催调重油等办法,积极与炼油厂、铁路交通部门配合,基本完成了重油的调运任务。安徽省历年重油计划供应完成情况见表2—2—21。 安徽省历年重油计划供应完成情况表 ![]() 〔市场占有率〕 重油属国家计划严格控制,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全部资源列入国家导向配置的物资,因此重油市场占有率较高。安徽省历年重油市场占有率见表2—2—22。 安徽省历年重油市场占有率表 ![]() 〔进、销、存〕 随着安徽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重油的进、销也大幅度增长。1980年,全省重油购进、销售和库存分别为66184吨、65427吨和5762吨,到1995年分别增长到124576吨、124577吨和16462吨。安徽省历年重油进、销、存情况见表2—2—23。 安徽省历年重油进、销、存情况表 ![]() 四、油库 安徽省燃料公司系统油库分布在合肥、芜湖和蚌埠三市,并由当地燃料公司管理。合肥市燃料公司油库位于大兴集淝河码头,建成于1988年10月,总投资590万元,占用土地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有储油罐3个,储油吨位4000吨;油船2只,运油能力1100吨;4蒸吨锅炉1台。码头能停靠500吨左右的油船。 芜湖市燃料公司油库位于四褐山长江水运码头,1981年建成,1986年扩建,可停靠3000吨左右的油船,是较理想的油库。占地面积18464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投资260万元。有储油罐3个,其中5000吨1个,2000吨2个,储油能力共9000吨;有4蒸吨锅炉2台。 蚌埠市燃料公司油库地址在蚌埠市东郊,建成于1989年12月,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铁路专用线长度120米,货位8个;储油罐3个,总储油容量8000吨;4蒸吨锅炉1台。 五、油品运输 安徽省的重油运输,分陆上和水上运输两种方式。陆上运输分为铁路和汽车槽车运输。由于各炼油厂和烧油企业运输条件不同,采用的运输方式也不尽相同。 合肥市烧油企业除合肥钢铁公司外,其他企业烧油都是用汽车槽车从合肥市燃料公司油库提运。合肥市燃料公司主要从安庆石化总厂进货,进油路线一般是从长江经裕溪闸、巢湖、淝河运进。但巢湖水运有季节性限制,一般在4至10月期间通航,其他时期是枯水季节,通航困难。 芜湖烧油企业没有自己的油库码头和铁路专用线,都是从芜湖市燃料公司油库用汽车槽车运油。芜湖市燃料公司油库条件优越,停靠油船吨位和储油能力较大,沿江各炼油厂都能进油,每年从安庆石化总厂、扬子石化公司、九江炼油厂、武汉石化厂运进的重油,能满足本地区生产用油的需要。 蚌埠市烧油企业除蚌埠市平板玻璃厂外,其他烧油企业均从蚌埠市燃料公司油库进油。蚌埠市燃料公司油库有铁路专用线,具备铁路运输条件,重油通过铁路运输进入油库。蚌埠市燃料公司按照铁路有关合理运输流向的规定,运进的重油主要是山东济南石化炼油厂、齐鲁石化公司两家提供的资源。 合肥钢铁公司、蚌埠浮法玻璃总公司、铜陵磷铵厂都备有铁路专用线设施,所需重油从山东、南京等炼油厂直接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