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安徽省拆船有限责任公司 1981年9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管理局批准,安徽省金属材料公司设立了废金属回收科,其职能是负责全省报废机电产品、报废汽车的回收工作,对各地市物资部门回收机构的组织建立,业务经营进行管理和指导。 198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管理局向国家物资局争取到了拆船加工任务,并将任务交安徽省金属材料公司具体办理。安徽省金属材料公司为了确保拆船工作的开展,于5月份正式成立了拆船加工科,并在沿江两岸选择场地,筹建拆船厂点,开始了拆船加工业务。 1984年,为了适应全国拆船行业形势发展的需要,便于行业对口管理和对外联系业务,尽早将安徽拆船厂点纳入国家拆船行业,争取废船招标单列,分配到更多的废船资源,同年7月,安徽省拆船加工公司成立,与安徽省金属公司合署办公,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具体业务由拆船加工科办理。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拆船总公司对具体业务拆船业制定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划、制度,并督促实施。(2)根据国家分配安徽省废船资源计划,按照船型大小、到船时间合理选择拆船厂点,组织废船拆解。(3)代总公司及时收回船款。按照国家实行的6至10个月船款贴息,根据各厂不同情况,在规定的6到10个月期限内,采取从第3个月开始按比例分期收回全部船款。(4)加强物资调拨销售。本着先国家、后省内、再剩余留厂的原则,落实国家计划委员会给安徽省下达的拆船物资调拨计划,确保调拨物资的质量和数量。(5)搞好信息服务,推广交流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经验,指导拆船厂开展拆船物资的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提高拆船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1987年7月,安徽省金属材料公司废金属回收科与拆船加工科合并成立拆船回收经营部。 为了适应物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废金属回收、拆船加工开发利用工作,1988年3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决定成立安徽省金属回收拆船加工公司。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金属回收与拆船业的行业管理;经营各种废金属、各种报废的金属设备和报废汽车及器件;经营拆船物资及各种钢材、生铁、炉料、有色金属及废次品的加工改制材、串换材。 行业管理职责:(1)负责对全省金属回收公司(站)废金属的回收、分拣加工、调运、销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管理;(2)组织协调各地市金属回收公司(站)搞好报废汽车、报废机电产品的回收更新和解体处理工作;(3)掌握全省金属回收系统废金属的回收进度,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4)组织全省废金属及拆船物资的订货、串换、调剂及出口事宜;(5)贯彻落实国家对金属再生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6)组织行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协调系统内外的各种联系;(7)组织信息、情报交流,介绍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发挥行业优势,推动全社会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1989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决定成立安徽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与安徽省拆船加工公司对外是两块牌子,对内是一个机构。 1994年10月,安徽省物资局决定,安徽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同安徽省经营公司合署办公。安徽省拆船加工公司单设。 1995年6月,安徽省拆船加工公司更名为安徽省拆船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设经理办公室、财务科、拆船加工分公司、回收分公司、贸易分公司、物资开发分公司、炉料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合肥分公司。 二、地市物资部门废金属回收机构 1981年前,物资部门的废金属回收机构只有合肥、庐江两地,主要从事废金属、报废机械设备的回收、加工和利用。 1982年7月合肥、六安、淮南、安庆、蚌埠五个地市物资局率先在局属金属材料公司内部成立了废金属回收机构。 到1983年底,全省16个地(市)物资部门均在地(市)金属公司内成立了金属回收站。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废金属、报废汽车、报废机电产品的回收业务和废旧物资的加工、利用。 1987年2月,徽州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同年11月更名为黄山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988年5月,六安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同年11月更名为六安地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988年8月,阜阳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 1988年9月,铜陵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88年11月,池州地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88年11月,巢湖地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89年,安庆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0年9月,合肥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1年1月,淮北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1年1月,滁县地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2年2月,蚌埠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4年3月,马鞍山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 1995年10月,淮南市华世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三、县物资部门废金属回收机构 截止到1995年底,全省已有61个县成立了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或废金属回收站),发展收购网点126个。 四、拆船厂 1983年,全省沿江地区掀起了拆船热潮。安徽省金属公司拆船加工科为开展和拓宽拆船加工业务,在全省沿江各地根据江岸滩涂撑高、水文资料、交通运输等情况,进行选点建厂的可行性调查研究及筹建拆船厂点工作。至1984年6月底,全省共选建了7个拆船厂,即:芜湖市第一拆船厂,芜湖市第二拆船厂、芜湖县拆船厂、繁昌新港拆船厂,池州拆船厂、安庆市拆船厂、马鞍山市拆船公司(厂)。马鞍山市拆船公司,是安徽省唯一地市物资部门成立的拆船公司。 1988年以后,由于国际市场废船价格大幅上扬,国内银根紧缩,废船资源紧缺,全省大部分拆船厂点纷纷下马、转产或开展多种经营,仅有芜湖市第二拆船厂、繁昌新港拆船厂继续开展拆船业务。 1992年,拆船业再兴高潮,安徽省又陆续建起了几个拆船厂。目前全省尚有7家拆船厂,即:芜湖市拆船工贸公司(原芜湖市第二拆船厂),芜湖市拆船厂、繁昌新港拆船厂、芜湖市裕溪口拆船厂、芜湖市大桥拆船厂、交通部上海海运局荻港修造船厂、当涂县拆船公司。其中芜湖拆船工贸公司、繁昌新港拆船厂规模较大,实力较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