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巢湖、池州两个专员公署和改省辖芜湖、安庆两市为专区辖市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设立巢湖、池州两个专员公署
和改省辖芜湖、安庆两市为专区辖市的通知
议办黄字432号
各专员公署,各市、县人民委员会,铜陵特区人民委员会:
一、根据国务院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国内字196号批复,增设巢湖、池州两个专员公署。巢湖专员公署,驻巢县,辖巢县、无为、含山、和县、庐江、肥东六个县;池州专员公署,驻贵池,辖贵池、铜陵、青阳、东至四个县。
二、决定将省辖芜湖、安庆两市改为专区辖市,分别由芜湖、安庆专员公署领导。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