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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将安徽省铜陵特区改为铜陵市建制的批复
国务院文件
(71)国发文95号
国务院关于将安徽省
铜陵特区改为铜陵市建制的批复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国务院同意将你省铜陵特区改为铜陵市的建制,区划范围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抄送: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冶金部、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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