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代培 从1974年开始,省物价局未成立时,省计委物价处即委托安徽财贸学校开设了物价专业,1974年、1975年两年,面向社会共统一招生60名,每届30名。学生毕业后,由国家承认中专学历和干部身份,统一分配作物价工作。 1988年12月27日,省教育委员会、省人事局以教学二字(88)第26号文件批复,同意省物价局委托安徽财贸学院举办《专业证书》(大专层次)蚌埠教学班,专业为价格管理,学制为函授一年半,首招学员120名。1990年2月5日,省教育委员会、省人事局以教学二字(90)02号文件批复省物价局,同意增补65名学员。两次批复,共招收学员185名。到1990年5月,实际在册学员185名,经考试淘汰,最后拿到《专业证书》(大专层次)的学员171名。 二、物价中专班 1982年,省物价委员会商得省计委、省编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局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合肥二十五中开办学制为3年的物价中专班。同年秋,参加了合肥市统一招生,共招收50名新生,其中男生42名,女生8名。1985年秋,省物价局会同省人事局提出分配方案,50名毕业生按正规中专待遇,纳入全省统一分配计划,分配到全省物价系统工作。3年中,省物委为此共拨付经费6.5万元。 三、大专函授 1986年,国家物价局商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联合制发了(86)考委字037号文件,确定在全国物价系统中举办“物价专业”自学函授大专学历教育。这是一种由物价部门组织、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全新教育形式。价格学专业由各级物价部门组织教学和管理,每年参加2次全国统一自学考试,上半年在4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下半年在10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开考科目事先公告,有初考,有复考。学员每学完一门课程,经考试合格,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由省物价局委托的主考院校(安徽财贸学院)和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大专学历;若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其中7门课程(3门专业课必须合格,其他任选4门),由省物价局和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物价专业证书”。这是一种在物价岗位上的大专知识证明,可以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 价格学专业学制为3年,课程设置《政治经济学》、《哲学》、《计划经济学》、《财政与信贷》、《会计学原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微积分)》、《统计学原理》、《社会主义价格学原理》、《生产领域价格概论》和《流通领域价格概论》,共11门课程。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国家物价局自上而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教学管理机构。1986年5月,成立了中国物价自学函授学院,国家物价局副局长胡邦定任院长。全国28个省区市(除西藏外)的物价局(委)都建立了分院。中国物价自学函授学院安徽省分院由省物价局局长谢兆璋任院长,分院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张银生兼任,5名编制,相继配齐。全省各地市物价局都成立了函授工作站,局长任站长,并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全省70个县(市)成立了辅导班;班主任由局长担任,并配有兼职工作人员。 全省首期共招收856名学员,其中90%以上是物价系统和在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兼职物价工作的人员。他们之中有从事物价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有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有各级物价局的领导干部,还有从事行政、后勤方面的工作人员。首期毕业于1989年。每期学员保持在700名左右,学员巩固率较高。 经过3年多的努力,省、地(市)、县物价部门及分院、工作站、辅导班,克服了经费、师资、设备、场地等各种困难,创业敬业,艰苦奋斗,至1989年底,胜利完成了1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间又组织学员中初考未合格者参加复考,有的科目复考多达3次。学员考试及格率逐步提高,全省共323人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其中物价系统183人,外系统140人;320人取得了结业证书,其中物价系统179人,外系统141人;除上述“两证”外,获得单科合格证书的有2319人(次)。 1990年3月和9月,省物价局和国家物价局分别召开了函授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省物价局表彰了6个先进集体、3个单项优胜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胜单位名单如下: 先进集体:安庆市函授工作站、宣城行署函授工作站、省直属函授工作站、马鞍山市函授工作站、六安行署函授工作站及巢湖行署函授工作站。 单项竞赛优胜单位:铜陵市函授工作站、淮北市函授工作站、淮南市函授工作站。 国家物价局表彰的安徽省3个先进物价函授工作站和4名函授教育先进工作者分别是:省直属物价函授工作站、宣城行署物价函授工作站、安庆市物价函授工作站;张银生、王迪明、凤天中、江兴国。 四、合肥物价学校 合肥物价学校创建于1982年,是原国家物价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现直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全国唯一的一所中等物价专业学校。 学校地处安徽省会合肥市城南梁园路东段,环境优美,建筑别致。在幽静的校园里,教学楼与辅助教学楼回廊盘阶、浑然一体,内有20间宽敞明亮的教室;有布置新颖、设备先进的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实验室。教学楼的正前方有排列整齐的排球场、篮球场、饭厅和礼堂;右侧是学生寝室楼和田径场,左侧是职工宿舍楼。建筑物之间是精心规划的绿化区。整个校园花木繁茂,四季葱郁,常年飘香,是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全国各级物价管理机构相继设立,新进一大批干部,需要进行专门培训,同时急需培养既懂物价管理业务又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专业干部。当时全国只有少数院校设有物价专业,毕业生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为了缓解物价战线缺乏专业干部的矛盾,提高在职干部的理论、业务水平,国家物价局开始创办自己的专业学校。合肥物价学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国物价系统和企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一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的中等物价专业(包括相关专业)人才,同时开办在职干部培训班,以提高在职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 十多年来,在原国家物价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安徽省物价局直接领导下,合肥物价学校走的是一条边建设、边教学、边发展、边完善的办学道路。在设施不全、经费紧张、专业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学校不等不靠,克服各种困难,利用自身现有条件积极办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1984年9月,学校在只有一幢学生寝室楼、一幢职工宿舍楼和一座饭厅的条件下,利用饭厅教学、宿舍办公,举办了首期物价干部培训班,历时4个月,结业学员255人。1985年2月,举办了首期物价干部大专考试文化补习班,历时3个月,学员180人。同年首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合肥物价学校从无到有,从当初的一片农田到目前的初具规模,历时14年。到1995年,共为国家培养输送了毕业生2506人;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16期,培训学员1752人。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一切为教学服务;注重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一直是合肥物价学校常抓不懈的中心工作。在“团结、奋进、创新、育人”的办学方针指导下,学校逐步建立了以教学和考试制度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以一日生活制度为核心的学生管理体系,以食堂和公寓管理为核心的服务管理体系。正是由于扎实的教学、严格的管理、热忱的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了毕业生整体素质的提高。物价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已遍及全国27个省区市,从事物价管理工作和其他经济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绩。根据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以及学校对146名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业务能力强的占35%,较强的占42%。其中:获省级先进称号4人,局级先进称号27人,地市级先进称号16人,单位先进称号40人。87届山东籍学生李坤道,分配在山东省统计局物价处工作,几年里他刻苦自学了本科物价专业的全部课程,参加了《山东省1990年统计年鉴》的编写工作,主持编写了《山东省物价改革纪实》一书;他发表的《山东省粮食调价后市场状况的调查报告》荣获省优秀论文三等奖。分配在安徽省物价局工作的王迪明、戴慧琴、胡贤海、李育等同学业已成为业务骨干。 合肥物价学校是一所年轻的发展中的学校,经济改革为其注入了勃勃生机。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1988年以来,学校在原来单一的物价专业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先后增设了审计、财会、会统、信息、营销和涉外财务等专业,正在逐步成为一所综合性的财经类中等专业学校。1995年底,合肥物价学校有教职工110人,其中专职教师50人(高级讲师10人:张业根、王开全、徐子鹏、贾成章、高宛珠、张本义、杨光慎、王齐祥、张曙、韩武微;讲师15人;助讲和教员25人);在校生达1209人;拥有各类图书5万余册,486型微机60台;校舍建筑总面积30920平方米。 1994年底,由于国家物价局在机构改革中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合肥物价学校隶属关系改为国家计委直属的教学事业单位,由安徽省计委负责全面管理。在国家计委和安徽省计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合肥物价学校积极规划新的发展蓝图,拟定在本世纪末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拓展办学领域、扩大办学规模,届时在校生将达到1500多人,各项教学、生活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以更新更美的形象展现在莘莘学子面前。 附表:合肥物价学校历年招生情况表 合肥物价学校历年招生情况表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