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安徽省曾开展过地震观测工作,但未建立专门的地震工作机构。
1970年3月,国家地震局中南地震大队正式组建,下设广州、福州、武汉三个地震队,安徽省的地震工作由武汉地震队代管。之后,武汉地震队改为武汉地震大队,仍代管安徽省的地震工作。
1971年2月,安徽霍山地区发生3.5级地震,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张魁三带流动地震台赴皖了解情况,协助工作。鉴于安徽地区为地震活动区,中国科学院1971年计划座谈会在讨论地震工作体制问题时,提出成立武汉等8个地震大队和安徽等10个地震队的意见。1971年5月15日,中国科学院专文向安徽省革委会提出《关于组建安徽省地震队的意见》,5月24日,安徽省科技局向省人事局提出《关于组建省地震队的意见》,省革委会于6月5日召开第78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地震队,并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于7月15日下达通知,明确安徽省地震队隶属科技局领导。
1974年底和1975年6月,国家地震局两次建议安徽建立适当的地震工作管理机构。经省委研究,同意在省地震办公室和省地震队合并的基础上,成立安徽省地震局,并由省编办在1975年10月14日批复省科技局,明确省地震局为县团级(实际上按一级半局配备领导干部)机构,隶属省科技局领导。
1977年10月6日,省委决定成立省科委,省地震局亦改为省革命委员会一级局,由省科委代管。同时,经省编办批准,1978年5月22日省地震局下设二级机构“省地震地质队”,1980年5月10日,省革委会地震局改名为省人民政府地震局。1983年9月8日机构改革,省地震局增设二级机构“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原二级机构“省地震地质队”改名为“省地震综合研究队”。
1985年底,省人民政府地震局内部机构设置三处一室,即:人事教育处、科技监测处、综合计划处和办公室,另辖两个二级机构: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和省地震综合研究队。
省地震工作机构设置现况参见表6—1,机构演变情况见表6—2,领导干部演变情况见表6—3、表6—4,人员演变情况见表6—5(含两个二级机构)。表6—3省地震工作机构领导干部演变情况(1971—1985年)安徽省地震队



(注:刘克信同志系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临时派来安徽协助组建安徽省地震队的干部,省明确其为队负责人,因不属工作洞动,未予正式书面任命。)
表6—4省地震工作机构党组织领导干部演变情况表(1971—1985年)

表6—5省地震工作机构人员演变情况表(1971—1985年)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