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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水灾旱灾
一、水灾
乾隆三十四年(1769)至1987年,有71年水灾,平均约3年1遇。其中大水24次,约9年1遇。特大水灾7次(清道光三年[1823]、道光二十九年[1849]、光绪八年[1882]、民国20年及1949、1954、1983年),平均30年1遇。本世纪的87年中有18年暴雨成灾,17年因江潮倒灌成灾。一般以连续2年为最多,以连续5年为最长(1837~1841年和1918~1922年)。
二、旱灾
乾隆三十四年(1769)至1987年,共有41年干旱,平均约5年1遇。其中有9年大旱,5年特大旱灾(乾隆五十年(1785)、咸丰六年(1856)、民国23年、1958年、1978年)。1957年至1959年却连续3年出现干旱。
乾隆三十四年(1769)至1987年,有71年水灾,平均约3年1遇。其中大水24次,约9年1遇。特大水灾7次(清道光三年[1823]、道光二十九年[1849]、光绪八年[1882]、民国20年及1949、1954、1983年),平均30年1遇。本世纪的87年中有18年暴雨成灾,17年因江潮倒灌成灾。一般以连续2年为最多,以连续5年为最长(1837~1841年和1918~1922年)。
二、旱灾
乾隆三十四年(1769)至1987年,共有41年干旱,平均约5年1遇。其中有9年大旱,5年特大旱灾(乾隆五十年(1785)、咸丰六年(1856)、民国23年、1958年、1978年)。1957年至1959年却连续3年出现干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