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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职业构成
民国8年,全县在业人口152100人,从事农业的占96.4%;手工业的占1.5%;商业的占1.2%;渔、牧、林业的占0.9%。民国36年,在业人口145598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占88.59%;工业、交通运输业的占6.38%;商业的占2.6%;公务人员占1.32%;其他占1.11%。
1982年,在业人口252016人(男138925人,女113091),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216009人(男108008,女108001),占在业人口85.71%;工业、运输业的20133人(男18212,女1921),占7.99%;商业、服务业的5894人(男4359,女1535),占2.3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90人(男2907,女283),占1.27%;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710人(男5373,女1337),占2.66%;其他劳动者80人。不在业人口48695人,占总人口的9.75%,其中在校学生5917人,待升学的417人,待国家统一分配的62人,城镇待业的226人,退休退职的1618人,家务劳动的33780人,其他6675人。
1982年,在业人口252016人(男138925人,女113091),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216009人(男108008,女108001),占在业人口85.71%;工业、运输业的20133人(男18212,女1921),占7.99%;商业、服务业的5894人(男4359,女1535),占2.3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90人(男2907,女283),占1.27%;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710人(男5373,女1337),占2.66%;其他劳动者80人。不在业人口48695人,占总人口的9.75%,其中在校学生5917人,待升学的417人,待国家统一分配的62人,城镇待业的226人,退休退职的1618人,家务劳动的33780人,其他66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