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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管理
县办国营、集体企业均设有财务科(室),配备会计、出纳人员。50年代初,财务制度严格。1958年,工业盲目发展,财务管理混乱,造成严重亏损。1962年贯彻“工业七十条”,财务制度逐渐恢复,企业逐步扭亏为盈。“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以行政手段管理工厂,搞固定工资,资金使用与经济效益脱节,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多数企业连年亏损。1972年,县预算内的8家企业有6家共亏损18.70万元。1979年开始,各企业依照企业法修改财务制度,从费用开支、原材料购进、设备添置、资金回笼乃至债权、债务,都有具体规定与要求。平时一般费用采取一支笔审批手续,严格财务纪律。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将工人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即定员、定额、定设备、定质量、定消耗,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核发工资和奖金。超产奖励,欠产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