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统计
一、机构
民国26年,县政府秘书室内设统计股。民国33年8月统计股撤消,综合统计工作也随之中断。1952年底,县人民政府成立计划统计科。1956年,省组建农村经济调查队,望江被列为全省12个调查点之一,配专职调查员1人。1958年至1960年,浮夸风盛行,统计工作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1962年起,相继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统计工作试行条例》,统计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委内只有1名统计员,全县统计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82年开始举办统计专业培训班,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县计委重建统计科,各区乡均配兼职统计员,工商企业也确定统计编制。1984年成立县统计局,内设业务股和农村经济简易抽样调查队。1987年,全县6区1镇各配1名兼职统计员。统计局直管人员共20人。
二、统计报表
1950年,农工商部门开始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当时工农业报表仅有产值及产品产量,商业报表也只有零售总额和粮食、棉布、火柴等几种主要商品的购、销、存数量。1952年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由计划统计科汇总上报。1956年,统计范围扩大到基建投资、物资供销、劳动人事、工资福利、邮电交通、财政金融等方面。“大跃进”时期,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统计报表无法编制。1962年才逐渐得到纠正和恢复。1979年后,改革统计体制,将单一的生产性统计改为生产、经营、效益等综合性统计。1982年,工农业报表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社队企业、经济联合体、专业户等方面的资料,其它各类报表内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充实。1987年,全县已建立50余种报表,共含1000多个指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及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
三、统计调查
1953年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内容仅有总人口、出生、死亡、文化程度、城乡人口等几个指标,历时1个月,查清全县总人口为282469人。1956年开始对翠岭乡洪合村30户居民进行家计调查,由省派驻县内的专职调查员负责业务指导,按月到户收集资料,汇总后直接报省,1959年中断。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普查内容比第一次增加了分年龄人口数、分民族人口数、人口的职业状况和本人成份4个指标。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按户口管理区将全县划分为429个普查区、4830个调查小区,按户按人逐一登记,计有19个项目。1984年恢复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工作,县统计局在雷池、茶安、沈冲、泊湖、码头、高士、新坝7个乡抽选21个生产队(每乡3个)、210个农户,再在其中抽选35户(每乡5户),进行农业产量调查和家计调查。1985年进行第二次全县工业普查,共列54个行业,分16个方面,内容包括生产、销售、设备、职工人数及素质、工资、物耗、资金、成本、利润、价格及经济技术指标。除上述外,县内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也曾开展一些调查活动。县供销合作社曾组织化肥农药供销情况专项抽样调查和农村购买力情况调查,县农业银行开展农贷使用及农户存款情况抽样调查,县农村经济委员会开展农村经济万户抽样定点调查,县农业局开展土壤普查,县城建局开展公私房地产普查。
四、统计资料整理与分析
1955年起,县统计部门着手整理统计数据,历时半年多,编成《安徽省望江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51~1954年),内容包括自然概貌、建置区划、人口物产、气象水文、农业、工业、商业、财政、金融、保险、文教、卫生、邮电、社会救济等。1962年开始对多年沉淀散乱的统计资料进行清理,历时4年,编成《望江县1949~1965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新增交通、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物资调拨与使用等内容。1976年起,每年组织人员编印《望江县国民经济资料》、《望江县农村经济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撰写专题统计分析文章。1982年10月至1983年10月,对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整理,编成《安徽省望江县第三次人口普查和汇总资料》、《安徽省望江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从1976年到1987年,全县共印发《统计信息》134期,近7000份;专题统计分析文章77篇。
民国26年,县政府秘书室内设统计股。民国33年8月统计股撤消,综合统计工作也随之中断。1952年底,县人民政府成立计划统计科。1956年,省组建农村经济调查队,望江被列为全省12个调查点之一,配专职调查员1人。1958年至1960年,浮夸风盛行,统计工作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1962年起,相继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统计工作试行条例》,统计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委内只有1名统计员,全县统计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82年开始举办统计专业培训班,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县计委重建统计科,各区乡均配兼职统计员,工商企业也确定统计编制。1984年成立县统计局,内设业务股和农村经济简易抽样调查队。1987年,全县6区1镇各配1名兼职统计员。统计局直管人员共20人。
二、统计报表
1950年,农工商部门开始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当时工农业报表仅有产值及产品产量,商业报表也只有零售总额和粮食、棉布、火柴等几种主要商品的购、销、存数量。1952年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由计划统计科汇总上报。1956年,统计范围扩大到基建投资、物资供销、劳动人事、工资福利、邮电交通、财政金融等方面。“大跃进”时期,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统计报表无法编制。1962年才逐渐得到纠正和恢复。1979年后,改革统计体制,将单一的生产性统计改为生产、经营、效益等综合性统计。1982年,工农业报表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社队企业、经济联合体、专业户等方面的资料,其它各类报表内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充实。1987年,全县已建立50余种报表,共含1000多个指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及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
三、统计调查
1953年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内容仅有总人口、出生、死亡、文化程度、城乡人口等几个指标,历时1个月,查清全县总人口为282469人。1956年开始对翠岭乡洪合村30户居民进行家计调查,由省派驻县内的专职调查员负责业务指导,按月到户收集资料,汇总后直接报省,1959年中断。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普查内容比第一次增加了分年龄人口数、分民族人口数、人口的职业状况和本人成份4个指标。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按户口管理区将全县划分为429个普查区、4830个调查小区,按户按人逐一登记,计有19个项目。1984年恢复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工作,县统计局在雷池、茶安、沈冲、泊湖、码头、高士、新坝7个乡抽选21个生产队(每乡3个)、210个农户,再在其中抽选35户(每乡5户),进行农业产量调查和家计调查。1985年进行第二次全县工业普查,共列54个行业,分16个方面,内容包括生产、销售、设备、职工人数及素质、工资、物耗、资金、成本、利润、价格及经济技术指标。除上述外,县内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也曾开展一些调查活动。县供销合作社曾组织化肥农药供销情况专项抽样调查和农村购买力情况调查,县农业银行开展农贷使用及农户存款情况抽样调查,县农村经济委员会开展农村经济万户抽样定点调查,县农业局开展土壤普查,县城建局开展公私房地产普查。
四、统计资料整理与分析
1955年起,县统计部门着手整理统计数据,历时半年多,编成《安徽省望江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51~1954年),内容包括自然概貌、建置区划、人口物产、气象水文、农业、工业、商业、财政、金融、保险、文教、卫生、邮电、社会救济等。1962年开始对多年沉淀散乱的统计资料进行清理,历时4年,编成《望江县1949~1965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新增交通、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物资调拨与使用等内容。1976年起,每年组织人员编印《望江县国民经济资料》、《望江县农村经济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撰写专题统计分析文章。1982年10月至1983年10月,对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整理,编成《安徽省望江县第三次人口普查和汇总资料》、《安徽省望江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从1976年到1987年,全县共印发《统计信息》134期,近7000份;专题统计分析文章7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