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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计
解放初,财政科内设审计股,负责检查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并帮助单位建制建帐。当时,国家实行供给制,审计员的主要任务是按政府规定的开支标准(人员工资、小孩及家属的生活补贴、灯油纸张等)核定应领数,核定后开出核定通知单并签章转给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按此单预拨一部分经费。实际开支后,对单据逐张复核,再行报销。1955年对县卫生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仓库药品和药品价格,并帮助建立新的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1961年以后,由财政局的预算、企财、农财等股定期组织有关单位互审和抽查。
1984年3月县审计局成立后,及时向全县有关单位发出向审计局报送会计资料的通知。8月对鸦滩中学1983年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金额达4.74万元。
1985年3月,审计局针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不正之风,对全县公司、厂矿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据自查和抽查情况统计,共有违纪金额8.74万元。其中自提工资4946.85元,制发服装37841元,发放实物补贴、提高开支标准等11395.75元,用公款请客送礼33106.89元,其它方面115元。4月,对县公路站1984年度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站1984年所收养路费全部上交,养路费的支出比较合理,使用效果较好。6月,对县农机管理站1984年6月至1985年4月预算内外的财务收支帐进行审计,发现该站预算外有违纪金额3249.02元。7月至11月,对工商局等3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实行送达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3.07万元。9月对县食品厂当年元月至8月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产品霉变,浪费严重,利润下降,查出违纪金额30351.53元,帐务差错7.42万元,是年共审计75个单位,查出有问题金额31.87万元,其中违纪金额24.45万元。
1986年对39个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进行经常性送达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3.69万元,其中7月至12月为1.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显著下降。是年1月,对县乡镇企业局及其所属公司1984年元月至1985年12月的财务帐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74万元。3月下旬至6月底对县教育主管部门1985年的教育经费以及部分中小学集资办学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发现教育主管部门用教育经费兴建宿舍、借给知青店和招待所等违纪金额10.83万元。4月,对1985年血防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5284元,上交财政5000元;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损大公、肥小公问题进行调查,自查的81个单位中有11个单位存在一定问题,违纪金额19.78万元。5月对县燃料公司1984年至1985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虚购虚销小窑煤、多领国家补贴、乱摊成本费用、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等问题,2年违纪金额达34.7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4.86万元,实际上缴5万元。到年底全县共查出违纪金额58.52万元,应上缴财政15.39万元,实际入库5.5万元。
1987年根据人员、经费及财务制度执行状况,将3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送审周期按月、季、半年作了适当调整,并查出违纪金额9.7万元,帐务差错6.5万元。对自筹资金进行基建项目进行经常性审计,全年共审计43个基建项目,金额217.6万元,审计后将资金来源不当和无资金来源的3个项目进行压缩,压缩金额15.2万元。是年1月,对外贸局1978年至1986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会计和出纳合伙贪污3万余元。3月至9月,试行商贸企业的不定期送达审计和离任厂长、经理的任期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0.38万元,上缴财政1.65万元。5月,对青草湖、武昌湖、大治圩渔场的水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省、县三级联营经费188万元,基本上做到专款专用,但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查出挪用联营资金、乱列成本等违纪金额11.6万元。6月至8月对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1986年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审计金额6154.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33万元。对1983年以来全县行政经费增长过猛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通过比较,全县行政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除人员工资增长快,交通费、旅馆费及出差标准不断提高等客观因素外,还有社会集团购买力增长过猛,人员编制突破较大等管理上的问题。7月至9月对原党校会计李某贪污问题进行专案审计,查清李某通过弄虚作假,伪造篡改单据等手段贪污公款9656.51元。至年底共审计92个单位,审计总金额1.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52.98万元,应上缴财政9.28万元,已全部入库。
1984年3月县审计局成立后,及时向全县有关单位发出向审计局报送会计资料的通知。8月对鸦滩中学1983年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金额达4.74万元。
1985年3月,审计局针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不正之风,对全县公司、厂矿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据自查和抽查情况统计,共有违纪金额8.74万元。其中自提工资4946.85元,制发服装37841元,发放实物补贴、提高开支标准等11395.75元,用公款请客送礼33106.89元,其它方面115元。4月,对县公路站1984年度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站1984年所收养路费全部上交,养路费的支出比较合理,使用效果较好。6月,对县农机管理站1984年6月至1985年4月预算内外的财务收支帐进行审计,发现该站预算外有违纪金额3249.02元。7月至11月,对工商局等3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实行送达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3.07万元。9月对县食品厂当年元月至8月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产品霉变,浪费严重,利润下降,查出违纪金额30351.53元,帐务差错7.42万元,是年共审计75个单位,查出有问题金额31.87万元,其中违纪金额24.45万元。
1986年对39个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进行经常性送达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3.69万元,其中7月至12月为1.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显著下降。是年1月,对县乡镇企业局及其所属公司1984年元月至1985年12月的财务帐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74万元。3月下旬至6月底对县教育主管部门1985年的教育经费以及部分中小学集资办学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发现教育主管部门用教育经费兴建宿舍、借给知青店和招待所等违纪金额10.83万元。4月,对1985年血防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5284元,上交财政5000元;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损大公、肥小公问题进行调查,自查的81个单位中有11个单位存在一定问题,违纪金额19.78万元。5月对县燃料公司1984年至1985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虚购虚销小窑煤、多领国家补贴、乱摊成本费用、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等问题,2年违纪金额达34.7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4.86万元,实际上缴5万元。到年底全县共查出违纪金额58.52万元,应上缴财政15.39万元,实际入库5.5万元。
1987年根据人员、经费及财务制度执行状况,将3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送审周期按月、季、半年作了适当调整,并查出违纪金额9.7万元,帐务差错6.5万元。对自筹资金进行基建项目进行经常性审计,全年共审计43个基建项目,金额217.6万元,审计后将资金来源不当和无资金来源的3个项目进行压缩,压缩金额15.2万元。是年1月,对外贸局1978年至1986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会计和出纳合伙贪污3万余元。3月至9月,试行商贸企业的不定期送达审计和离任厂长、经理的任期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0.38万元,上缴财政1.65万元。5月,对青草湖、武昌湖、大治圩渔场的水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省、县三级联营经费188万元,基本上做到专款专用,但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查出挪用联营资金、乱列成本等违纪金额11.6万元。6月至8月对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1986年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审计金额6154.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33万元。对1983年以来全县行政经费增长过猛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通过比较,全县行政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除人员工资增长快,交通费、旅馆费及出差标准不断提高等客观因素外,还有社会集团购买力增长过猛,人员编制突破较大等管理上的问题。7月至9月对原党校会计李某贪污问题进行专案审计,查清李某通过弄虚作假,伪造篡改单据等手段贪污公款9656.51元。至年底共审计92个单位,审计总金额1.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52.98万元,应上缴财政9.28万元,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