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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监所检察
50年代初,贯彻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阶级斗争与人道主义相结合”的方针,对劳改农场进行重点检察。1957年根据劳改单位上报材料,审查起诉(加刑)20件,逮捕2人(系刑满留场人员),县看守所关押的已决犯,继续犯罪的,经审查起诉加刑的6件。
1983午后,成立刑事检察科负责监所检察。1985年成立监所检察科。1987年实行驻所检察,挂牌办公,监所检察人员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超期羁押人犯,催办离所手续。3年共旬查72次,月查36次,节日全面查15次,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28件,堵塞漏洞19处,提出不能混关、混押、长期收容不审等改进措施26条,建立在押人犯照片档案73份,材料档案626份,捺印指纹50份,防止企图自杀、逃跑事件5起6人。流窜犯邓善良通过转化工作,主动交待盗窃27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对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也全面考察3次,考察结果表现好的8人,一般的15人,差的4人。从1979年至1987年,对免诉的66人,建立回访制,通过回访考察和配合有关单位帮教,表现好的32人,表现一般的33人,重新犯罪的1人。
1983午后,成立刑事检察科负责监所检察。1985年成立监所检察科。1987年实行驻所检察,挂牌办公,监所检察人员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超期羁押人犯,催办离所手续。3年共旬查72次,月查36次,节日全面查15次,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28件,堵塞漏洞19处,提出不能混关、混押、长期收容不审等改进措施26条,建立在押人犯照片档案73份,材料档案626份,捺印指纹50份,防止企图自杀、逃跑事件5起6人。流窜犯邓善良通过转化工作,主动交待盗窃27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对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也全面考察3次,考察结果表现好的8人,一般的15人,差的4人。从1979年至1987年,对免诉的66人,建立回访制,通过回访考察和配合有关单位帮教,表现好的32人,表现一般的33人,重新犯罪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