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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清光绪初年省府在华阳设救生局。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城设养老院,收养鳏、寡、孤、独、贫、残者38人。每人年支米3石6斗或支银3两6钱,经费由省库支付或由官绅劝募。
民国初年,设县救济院。民国17年撤销。民国20年8月,没县救济水灾委员会、贷粮所、施材所、妇女教育所、游民感化所。民国23年建养老院、孤儿院、残废所、育婴堂,各慈善机构均有土地出租,年收租谷约800石。城隍庙内设有三仁厝,备薄板棺木,收殓无主尸体。民国28年11月20日成立望江县赈济会。民国32年7月华阳救生局交县政府管辖。同年成立县救济委员会,下设查放、劝募、金核小组。另设县社会服务处,负责募捐业务,拥有基金10万元。民国35年复设救济院。
解放后,社会救济工作由民政科(局)分管,六、七十年代由生产救灾领导委员会或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1982年8月,民政局设社会救济股。
民国初年,设县救济院。民国17年撤销。民国20年8月,没县救济水灾委员会、贷粮所、施材所、妇女教育所、游民感化所。民国23年建养老院、孤儿院、残废所、育婴堂,各慈善机构均有土地出租,年收租谷约800石。城隍庙内设有三仁厝,备薄板棺木,收殓无主尸体。民国28年11月20日成立望江县赈济会。民国32年7月华阳救生局交县政府管辖。同年成立县救济委员会,下设查放、劝募、金核小组。另设县社会服务处,负责募捐业务,拥有基金10万元。民国35年复设救济院。
解放后,社会救济工作由民政科(局)分管,六、七十年代由生产救灾领导委员会或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1982年8月,民政局设社会救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