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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档案馆
1953年成立县人民政府档案室。1956年成立县委档案室。1958年11月两室合并为县档案馆。1975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设立档案小组。1977年1月,县委办公室设立档案科,科馆合署办公,隶属县委办公室。1981年3月,撤档案科,成立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设有办公、阅览、接待等室和165平方米库房。库房内有木柜42套,铁柜48套,并配有消防设备。1984年馆藏档案25个全宗,10086卷,长度20.3米。档案提供利用593人次,461卷次。翠岭陈岭村与杨湾乡丰大村关于汤粑湖的权属纠纷持续20多年,政府派人在案卷中查出杨湾乡丰大村41户汤粑湖土地呈报书后,明确了权属,解决了纠纷。1985年馆藏档案34个全宗,12204卷,长度22米,其中文书档案9198卷(民国时期占412卷),革命历史档案10卷,科技档案63卷,其他专业档案和声像档案分别为2500卷和25册(盒)。档案提供利用981人次,1307卷次。1986年6月,档案局列入政府系列。同年档案提供利用1101人次,2783卷次。1987年有工作人员7名,馆藏档案13842卷,档案提供利用269人次,1602卷次,其中用于编修史志808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