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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
清末,高等小学堂有教师10名。民国18年有小学教师59名。抗日战争前夕,全县小学教师增至220名,民国28年,中学教师9名,民国30年,小学教师增加到383名。由于待遇菲薄,生活清苦,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民国37年,小学教师不足200名,中学教师57名。
1949年3月底,部分教师参军参干,少数外地教师返回原籍。4月底,仅有中学教师9名,小学教师41名。1950年至1951年,发展民办小学,民办教师增加。1952年,有小学教师762名,其中民办教师477名,当年7月转为公办。到1957年,全县中学教师增加到43名,小学教师765名。1958年,在“反右”和“肃反”运动中,377名教师受到处分,占中小学公办教师的45.4%,其中50人开除留用。为补足教师缺额,先后将县初级师范学生提前毕业,分配到小学任教,并吸收部分在乡中学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充任小学教师。1962年和1963年裁减小学教师137名,中学教师56名。1965年大量发展多种形式的小学,小学教师猛增到2363名,其中民办教师1449名,中学教师发展到109名。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小学教师集训98天,多数被诬为“牛鬼蛇神”受到无情批斗,有的被迫害致死。1967年,小学教师减至881名,其中民办教师213名。1978年对民师进行一次文化、业务考试,辞退50多名文化程度过低民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9名教师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这些教师重返讲台后,兢兢业业,忘我地工作。新坝乡三合小学教师檀镇亚带病坚持教学,倒在课堂,光荣殉职。1987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4152名,其中中学专任教师755名(含民师37名),小学专任教师2515名(含民师1485名),幼儿教师59名(含民师51名),中、小学代课教师306名(中学占169名,小学137名)。
1949年3月底,部分教师参军参干,少数外地教师返回原籍。4月底,仅有中学教师9名,小学教师41名。1950年至1951年,发展民办小学,民办教师增加。1952年,有小学教师762名,其中民办教师477名,当年7月转为公办。到1957年,全县中学教师增加到43名,小学教师765名。1958年,在“反右”和“肃反”运动中,377名教师受到处分,占中小学公办教师的45.4%,其中50人开除留用。为补足教师缺额,先后将县初级师范学生提前毕业,分配到小学任教,并吸收部分在乡中学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充任小学教师。1962年和1963年裁减小学教师137名,中学教师56名。1965年大量发展多种形式的小学,小学教师猛增到2363名,其中民办教师1449名,中学教师发展到109名。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小学教师集训98天,多数被诬为“牛鬼蛇神”受到无情批斗,有的被迫害致死。1967年,小学教师减至881名,其中民办教师213名。1978年对民师进行一次文化、业务考试,辞退50多名文化程度过低民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9名教师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这些教师重返讲台后,兢兢业业,忘我地工作。新坝乡三合小学教师檀镇亚带病坚持教学,倒在课堂,光荣殉职。1987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4152名,其中中学专任教师755名(含民师37名),小学专任教师2515名(含民师1485名),幼儿教师59名(含民师51名),中、小学代课教师306名(中学占169名,小学13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