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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手工业
县内个体手工业生产历史悠久,以师带徒代代相传。有不少名师巧匠技艺精湛,享誉一方。徐桥叶丙正的撞头箍(木榨配件),徐玉堂的车拐(土弹花机配件),冯氏的花鼓和弓弦,刘羊金保罗的镰刀,江塘韦腊保的木工斧,寺前路旺友的菜刀和戴氏风箱(冶炼铁铜鼓风用),天桥方铁,弥陀铁锅,塔镇犁头、犁耳,九田皮纸,黄镇土纸,莲花油纸雨伞,黄岗瓢锨,罗溪棕衣,山龙米筛、格筛,石霞木粉,小池木梳,新仓罗筛,徐桥土布、豆油、千张(豆制品),晋熙镇的贯香糖,何墩的黄糕,李杜的酱油干,都是50年代前后的名牌产品或优质食品,畅销县内外。
1949年,全县各类专业手工业6934户,8868人。1954年合作化前调查,全县有各行业个体手工业者27006人,其中手工纺织业17739人。随着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和集体化事业的发展,到1958年个体手工业者全部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纺织业亦随着国家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政策而消失。
1961年工业下马后调查统计:全县有手工业工人8510人,匠作行业36种,即:铜、铁、锡、补锅、油漆、造纸、伞、石、窑、皮革、木、竹、缝纫、纺织、榨、染、烟、秤、弹花、食品、刻字、酿造、竹器、棕制品、铸锅、瓢锨、制鞋、陶瓷、砖瓦、泥炉、炮竹、印刷、冶炼、风箱、篦梳、圆木等。其中篾匠1331人,木匠1145人,铁匠866人。这些手工业者,在1961年实行“责任田”期间,农闲务工,农忙务农,家庭劳力多的长年从事手工业劳动。
1963年收回“责任田”之后,手工业者又回到各自生产队参加农业集体劳动。从事手工业劳动必须与生产队结合,参加农业生产队的收益分配。结合形式:“误工记工”,生产队社员出勤,手工业者外出务工,外出务工按当时手工业工资标准向生产队交一天工资,记一个农业工;“交钱记工,毛交纯得”,每年按同等劳力核定300个左右的工业劳动日,按上门工工资标准向生产队交纳,参加农业分配;“以工换工”,1个手工业工换1个农业工,一般适用于本队社员;“固定积累”,年初核定向生产队交100——200元以上的纯积累,不参加农业生产队收益分配;“自做自得”,一般属于土地少劳力多的生产队。由于生产队控制较严,极大地影响了手工业者的积极性;特别是“文革”期间,把一些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劳动如竹木器生产等,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之后,曾一度出现生产工具无处买,生活用品坏了无人修的不正常现象。
1980年后,农村普遍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土地承包到户,一些手工业者,根据家庭承包土地状况,安排自己的手工活,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或长年从事专业生产,自做自得,因而铁、木、竹、缝纫、建筑、修理等行业空前发展。1985年,全县有个体手工业1785户,5292人(不包括流动手工业者),营业额达6157万元,其中城镇30户、90人。
“太湖补锅匠”足迹踏遍全国,“文革”期间,控制较严的1972年,仍有353人领取临时流动执照外出,从事修理业。1982年,全县发出手工业流动执照2860余份,从业7785人,是建国后领证外出人数最多的一年。这些外出手工业者往往一个师傅带数名徒工,定点或流动修理,每年挣回经济收入达千万元。
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951年,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响应中共中央《组织起来》的号召,邀聚同行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自筹资金,自带工具,利用当地祠堂、庙宇或租赁房屋为社址,实行集体生产,产供销统一,以销定产;民主选举领导,社主任实行误工记工;社员各尽所能,评工记分,按劳分配,提交公共积累,扩大再生产。到1955年,已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个,合作小组18个,社员428人。同年11月25日,召开全县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选举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通过了《太湖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发动全县手工业个体劳动者接受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走集体化道路。1957年,各区政府所在地的铁、木、竹、缝纫四大行业,分别成立铁业、木业、竹业、缝纫生产合作社,集资入股,组织集体生产。除铁、木、竹、缝纫四大行业外,城关镇还成立了伞业、圆木、针织、文具、棕绳生产合作社。徐桥镇成立了花炮社和糖糕、生铁、皮革生产合作组。弥陀成立了皮纸社。北中成立了雨伞社。年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发展到62个,社(组)员2078人。
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各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分别转为县办地方国营和社办工业,962名合作工厂职工转为地方国营工业工人,1810名社员转为区、社办工业工人。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作用不复存在,为县轻工业局和社办工业局取代。
1961年,为纠正前两年工业上刮的“共产风”,县棉织厂、印刷厂恢复为集体所有制,县木器社、铁器社、五金社又恢复建立。10月,恢复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与县手工业管理局合署。1962年经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者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到1963年恢复建立手工业集体企业26个,职工702人。同年5月5日召开全县第三次(第二次是1958年5月16日)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80名,列席和特邀代表各11名,会议重新制订和通过了《太湖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对总则、联社的组成、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和盈亏处理、合并与解散、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对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制订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坚持“三就”(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四为”(为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为工业建设、为出口贸易服务)的生产方针,巩固集体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手工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
1965年经过调整,手工业合作工厂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恢复到23个,职工784人。1965年之后,工业集体企业趋于稳定。1972年第二次起步发展,增添机电设备,改变手工操作,工业总产值逐年上升,新产品相继出现,到1980年,工业总产值由1972年的315.6万元上升到598万元,以年均增长23.1%的速度上升。
1980年后,由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的变化,10月,新仓、牛镇、江亭三家木器社合并组成县家具公司,迁址县城,改产中高档家具。1981年元月,徐桥五金工具厂因主要产品皮带扣滞销,企业亏损关停。1982年5月,县电台扇厂主要产品“迎客松”牌电台扇失去市场竞争能力,也关停。1984年12月,县雨具竹器厂产品滞销,企业亏损关停。
1985年,县二轻局下属集体工业企业有:县印刷厂,1953年建,职工80人;农具厂,1954年建,职工99人;五金厂,1953年建,职工133人;变压器厂,1952年建,职工51人;针织厂,1966年建,职工130人;磷肥厂,1955年建,职工119人;硅酸盐砖厂,1983年建,职工96人;家具厂,1963年建,职工64人;轴瓦厂1955年建,职工37人;塑料厂(前身为寺前铁木社),1951年建,职工78人;铸锅厂,1951年建,职工36人;文具厂,1952年建,职工41人;服装厂,1954年建,职工90人;修配厂,1960年建,职工11人;皮件厂,1960年建,职工42人;雨具厂,1953年建,职工56人。知青工业企业有:针织厂睛纶车间,1980年建,职工52人;电台扇厂知青网罩车间,1980年建,职工8人;农具厂钢家具厂,1980年建,职工8人;县服装厂知青部,1980年建,职工15人;县印刷厂综合厂,1985年建,职工8人;棕麻软席厂知青车间,1981年建,职工17人。
1985年末,二轻系统工业总产值801.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2.47%,职工1283人,上交销售税金34.5万元,实现利润总数21.5万元。县联社合作事业基金97.3万元,折旧基金38万元,教育基金2万元,企业固定基金158.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6万元,专用基金97.6万元,合计429.7万元。
除二轻系统外,1985年末,尚有县水电系统的水利工程队,1959年建,职工52人,主要生产水泥涵管、水泥电杆;水电知青厂,1985年建,职工16人;供销社系统徐桥轧花厂,1958年建,职工250人;皮革厂,1985年建,职工28人;徐桥食品厂,1955年建,职工40人;商业局系统煤球厂,1984年建,职工18人;税务系统龙山印刷厂,1984年建,职工22人;太中印刷厂,1985年建,职工19人;太师印刷厂,1985年建,职工8人;电机厂修理部,1985年建,职工18人;酒厂饮料厂,1985年建,职工49人;交通系统徐桥船厂,1959年建;计量局衡器厂,1971年建,职工8人;建筑公司预制厂,1972年建,职工70人;建筑公司知青厂,1985年建。以上均为独立核算的集体工业企业。
若干年份县集体工业产值与比重表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1949年秋建太平乡赖子庙大达煤矿、马路河口植物油厂,1950年县首创全民工业总产值4.10万元。1953年大达煤矿停办。同年,新建公安窑厂和徐桥米厂。1955年建县酒厂、电厂,全民工业总产值上升到22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7.22%。
1958年,在“全党全民办工业”的高潮中,脱离当时主客观实际,先后建立机械厂、农具厂、五金厂、轴承厂、化肥厂、造纸厂、水泥厂、水晶厂、矿石厂、耐火砖厂、矿山机械厂、东山头炼铁厂、徐桥炼铁厂、江塘炼铁厂、建设铜矿、新仓煤矿、姑塘煤矿、太平煤矿、江塘煤铁联合矿,又扩建县酒厂和将县电厂改为电机厂,公安窑厂扩建为轮窑厂,还从弥陀、黄镇两区花凉亭水库淹没地带调集18——30周岁青壮劳力4500名(其中木工250名,锻工30名),分配到新建厂矿当工人。
1959年,停办建设铜矿建北中铜矿,水晶厂与矿石厂合并后改为砂轮厂,东山头炼铁厂改为铸造厂,耐火砖厂并入轮窑厂,停办徐桥、江塘炼铁厂,停办江塘煤铁联合矿,农具厂改为农业机械厂(轴承厂并入),矿山机械厂与五金厂合并改称中心机械厂,县委钢铁试验厂并入县化肥厂,成立肥皂厂、钙镁磷肥厂。年末职工4587人,工业总产值1347.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7.49%。
1960年,新仓煤矿、姑塘煤矿井入太平煤矿,水泥厂、轮窑厂、建筑公司合并改称建筑器材厂,北中铜矿并入北中机械厂,肥皂、硫酸、钙镁磷肥、合成氨四厂并入县化肥厂。新建土门窑厂,同年11月下放职工1011人,其中下放农村660人,下放农场224人,年末职工5718人。
1961年,电机厂改为农业机械综合厂;停办农业机械厂,原农业机械厂木工车间改为木器厂,锻工车间改为铁器厂,铸造车间并入铸造厂,金、钳、五金、修配车间划归农业机械综合厂;停办土门窑厂、建筑器材厂,成立砖瓦窑厂,建筑部分并入县化肥厂;年底停办化肥厂,原建筑部分恢复为建筑公司,转为集体所有制。停办企业绝大部分工人下放农村,少数转为集体工人,固定资产报损74万余元,工业退赔(“五风”中平调的)款75.6万元。
1962年,撤销县木器厂、铁器厂、太平煤矿、农业机械综合厂。工业系统仅保留县电厂40人,酒厂48人,铸造厂58人,陶瓷厂15人,另留37名工人担任停办企业护厂人员。年末,全民工业企业职工546人,工业总产值下降到236万元。
1963年元月成立县农业机械修造厂。1964年成立太湖窑厂,陶瓷厂并入。1963至1969年,工业总产值在200——300万元之间徘徊。
1970年东山头新电厂750千瓦汽轮机组竣工投产,同年又新建徐桥煤矿、县水泥厂(驮龙山)、县化工厂。1971年,县造纸厂、矿石厂、徐桥煤矿投产,县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上升到686.11万元,到1977年跃升为1034.32万元。1978——1984年,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以年均11.3%的速度上升,1985年上升到2183.9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290.88万元的50.9%。
1985年末,全县全民工业企业20家,职工1688人。其中经委系统吊扇厂(农机修造厂)117人,电机厂231人,电力公司95人,造纸厂272人,酒厂133人,棉织厂239人,食品厂62人,眼镜厂5人;城建系统水泥厂107人;林业系统木材公司71人;商业系统酱豆制品厂27人;粮食系统饲料厂30人,太湖米厂37人,徐桥米厂85人,小池米厂45人,油粉厂32人,粮油制品厂41人,粉丝厂50人,新仓、江亭粮站办加工厂9人。
若干年份县地方国营工业总产值与比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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