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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三产业
据民国十年版《宿松县志》记载。宿松县早在清代就有制造修理和饮食旅店等服务业,在城乡设铺营业,或走村串户上门服务。50年代,服务业有所发展,1959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受到一定抑制,有些改工务农。1979年后,集体、个体服务行业蓬勃兴起,全县恢复了各种服务性企业222个,从业者两千余人。
80年代初,县政府为了发展商品经济,改变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务工,从事服务性行业。1984年底有农民1139人进入县城和县内其它集镇,或从事商品经营,或开设饮食旅店,或摆摊设铺修理,或从事家庭服务和从事家具的制作、加工等。
1985年人均创利千元,另有1100名推销员,一面帮助乡镇企业推销产品,一面传递经济信息,为乡镇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有1714个石、木匠(农民),组织27个建筑服务公司,进城承包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建筑工程,1985年产值637万元,他们以良好的建筑工艺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用户的信任。
1985年第三产业概况如下(乡村两级)
80年代初,县政府为了发展商品经济,改变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务工,从事服务性行业。1984年底有农民1139人进入县城和县内其它集镇,或从事商品经营,或开设饮食旅店,或摆摊设铺修理,或从事家庭服务和从事家具的制作、加工等。
1985年人均创利千元,另有1100名推销员,一面帮助乡镇企业推销产品,一面传递经济信息,为乡镇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有1714个石、木匠(农民),组织27个建筑服务公司,进城承包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建筑工程,1985年产值637万元,他们以良好的建筑工艺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用户的信任。
1985年第三产业概况如下(乡村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