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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垣
城垣
明崇祯乙亥年(1635年),监军史可法监督城垣。宿松知县苟天麟奉命监造,两年完工。城垣周长四里(2000米),共建箭垛1420个,城楼6座。
清康熙初年,知县王民皞督修内台4座,寓铺4座;知县朱维高督造悬楼20座。
因城墙倒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朱卷鼎造东门城楼;刘晏督造北门城楼;毕有光等督造小东门城楼。康熙五十五年(1716),知县张鼎主建城西化龙门。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5年),知县张俦奉命维修扩建城垣。城高2.3丈(合8米);墙基宽2.5丈(合8.3米);正门4个城楼全为5架3间重檐四垂式建筑;边门两城楼各建屋一间。全城周长3448米。 城墙、城门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为民国政府县长谢殿栋下令拆毁。
《江南通志》载:“汉松兹候国故城,在今宿松县城北五十里即松兹县邑,名仙田庄,有县河遗迹”,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移治鲤鱼山南麓,距今1387年。
今县城位于县中部偏西,地理座标为东经11603~~11607北纬30°07′~30°11′。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拨:18~~50米,西北、东北土质坚硬,属黄土丘陵地带;西南、东南近河,为河沙淤积地带。
地层上部属第四纪冲积层,厚度不大,为亚类土、砂、砂砾石层。
县城西南有河西山,东北有钱家山,县大河沿县城之西南廓,自西北向东南注入龙湖。
县城南部,原有一条“古雷水系”,接通县大河,早巳淤塞为田,成为蔬菜生产基地。
房屋
县房产公司直管房屋系遗留公产及没收房屋,多陈旧、矮小、一色砖木结构平房。
全民单位公有房屋楼房较多,二至三层的有11.9608万平方米,四至六层的有2.673万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结构体。
集体所有房屋,二至三层8055平方米,四至六层100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私房二至三层354平方米;驻军房屋二至三层的35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平房有砖、木,也有钢筋混凝土结构。
新式楼房、平房,85%建筑于80年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布
人民路自东至西:煤炭局(公司)、石油公司、县二中、民政局、烈士陵园、体育运动委员会、县工会(工人文化宫)、卫生局、妇幼保健站、防疫站、县医院、文化馆、图书馆、医药公司、农机公司、人民(工商)银行、孚玉山宾馆、县委会、县政府、统计局、团县委、科委(协)会、种子公司、林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险公司、商业局、外贸局(公司)、土杂公司、茶叶公司、二轻局经理部、农资公司(门市部)、供电局、城乡建设局、建材工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商业公司(门市部)、电影院(公司)、建设银行、百货公司(商场)、税务局、五交化公司、公路站、宿松中学、交通局、棉织厂、供销商场、劳动局(服务公司)、迎宾旅社、乡镇企业局(公司)、皖西南商品市场、粮油食品厂(门市部)、供销贸易中心、烟草专卖局(公司)等。
宿松路自北而南:钓鱼台渠道管理处、电器厂、加油站、棉麻公司、粮食局油厂、农资公司仓库、水利局仓库、木材公司、汽车站、工程运输公司、城关中学、监理站等。
东风路自南而北:宿松剧团,二轻工业局、被服厂、农业局、影剧院、印刷厂、电陶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县委党校、文化局等。
新建路自南而北:财政局、看守所、酒厂、城关交通管理站、城关信用社、电力工程公司、城关供电所、兽药厂、制线厂、城关兽医站、县建筑公司(钢窗厂)、城关镇政府、自来水厂、司法局等。
四新路以水利局、黎河为中心依次为:物资局、食品厂、城关派出所、城关供销社、老干部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城关税务所、县直税务所、粮食局、水产局、城关粮站、城关米厂、宿松旅社、城关运输公司等。
民西路自西而东:宿松师范、竹器厂、纸盒厂、被单厂、百货公司仓库、土杂公司仓库、农业银行、城关医院、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照相馆等。
民东路自西而东:供销社“五四”门市部、医药公司门市部、茶叶公司门市部、新华书店知青门市部、烟酒糖业公司(门市部)、供销社零售门市部、新华书店、木器厂、雨伞厂门市部等。
龙井路:气象局(站)、安瓶厂、广播电视台、农机校等。
建设路:供销社(印刷厂)、城关小学、食品公司、城关食品站、糖业烟酒公司批发部(仓库)等。
明崇祯乙亥年(1635年),监军史可法监督城垣。宿松知县苟天麟奉命监造,两年完工。城垣周长四里(2000米),共建箭垛1420个,城楼6座。
清康熙初年,知县王民皞督修内台4座,寓铺4座;知县朱维高督造悬楼20座。
因城墙倒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朱卷鼎造东门城楼;刘晏督造北门城楼;毕有光等督造小东门城楼。康熙五十五年(1716),知县张鼎主建城西化龙门。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5年),知县张俦奉命维修扩建城垣。城高2.3丈(合8米);墙基宽2.5丈(合8.3米);正门4个城楼全为5架3间重檐四垂式建筑;边门两城楼各建屋一间。全城周长3448米。 城墙、城门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为民国政府县长谢殿栋下令拆毁。
《江南通志》载:“汉松兹候国故城,在今宿松县城北五十里即松兹县邑,名仙田庄,有县河遗迹”,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移治鲤鱼山南麓,距今1387年。
今县城位于县中部偏西,地理座标为东经11603~~11607北纬30°07′~30°11′。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拨:18~~50米,西北、东北土质坚硬,属黄土丘陵地带;西南、东南近河,为河沙淤积地带。
地层上部属第四纪冲积层,厚度不大,为亚类土、砂、砂砾石层。
县城西南有河西山,东北有钱家山,县大河沿县城之西南廓,自西北向东南注入龙湖。
县城南部,原有一条“古雷水系”,接通县大河,早巳淤塞为田,成为蔬菜生产基地。
房屋
县房产公司直管房屋系遗留公产及没收房屋,多陈旧、矮小、一色砖木结构平房。
全民单位公有房屋楼房较多,二至三层的有11.9608万平方米,四至六层的有2.673万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结构体。
集体所有房屋,二至三层8055平方米,四至六层100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私房二至三层354平方米;驻军房屋二至三层的35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平房有砖、木,也有钢筋混凝土结构。
新式楼房、平房,85%建筑于80年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布
人民路自东至西:煤炭局(公司)、石油公司、县二中、民政局、烈士陵园、体育运动委员会、县工会(工人文化宫)、卫生局、妇幼保健站、防疫站、县医院、文化馆、图书馆、医药公司、农机公司、人民(工商)银行、孚玉山宾馆、县委会、县政府、统计局、团县委、科委(协)会、种子公司、林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险公司、商业局、外贸局(公司)、土杂公司、茶叶公司、二轻局经理部、农资公司(门市部)、供电局、城乡建设局、建材工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商业公司(门市部)、电影院(公司)、建设银行、百货公司(商场)、税务局、五交化公司、公路站、宿松中学、交通局、棉织厂、供销商场、劳动局(服务公司)、迎宾旅社、乡镇企业局(公司)、皖西南商品市场、粮油食品厂(门市部)、供销贸易中心、烟草专卖局(公司)等。
宿松路自北而南:钓鱼台渠道管理处、电器厂、加油站、棉麻公司、粮食局油厂、农资公司仓库、水利局仓库、木材公司、汽车站、工程运输公司、城关中学、监理站等。
东风路自南而北:宿松剧团,二轻工业局、被服厂、农业局、影剧院、印刷厂、电陶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县委党校、文化局等。
新建路自南而北:财政局、看守所、酒厂、城关交通管理站、城关信用社、电力工程公司、城关供电所、兽药厂、制线厂、城关兽医站、县建筑公司(钢窗厂)、城关镇政府、自来水厂、司法局等。
四新路以水利局、黎河为中心依次为:物资局、食品厂、城关派出所、城关供销社、老干部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城关税务所、县直税务所、粮食局、水产局、城关粮站、城关米厂、宿松旅社、城关运输公司等。
民西路自西而东:宿松师范、竹器厂、纸盒厂、被单厂、百货公司仓库、土杂公司仓库、农业银行、城关医院、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照相馆等。
民东路自西而东:供销社“五四”门市部、医药公司门市部、茶叶公司门市部、新华书店知青门市部、烟酒糖业公司(门市部)、供销社零售门市部、新华书店、木器厂、雨伞厂门市部等。
龙井路:气象局(站)、安瓶厂、广播电视台、农机校等。
建设路:供销社(印刷厂)、城关小学、食品公司、城关食品站、糖业烟酒公司批发部(仓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