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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管理
1968年4月,成立县打击投机倒把指挥部,同年9月改为领导小组,自此县工商局把打击投机倒把作为市场管理的重点。30多年来,在公安局,法院和各区、镇、乡的配合下,抓住各个时期不同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五十年代,少数不法分子套购国家粮食,破坏统购统销,工商部门根据群众举报,认真查处,立足证据,依法处理。1960年至1976年期间,少数不法分子贩卖票证,倒贩耕牛,开地下厂店等,县领导小组和工商局一面宣传省革命委员会“通告”,一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根据线索认真查处,这期间共查处案件355起,446人,没收和处罚了非法利润8074元,135人并得到行政处理。各区、乡还举办了366期学习班,教育了有投机倒把行为的人。1979年后,一些不法分子,贩运走私物品,倒卖化肥,贩卖金银和珍贵药材。工商部门根据投机倒把活动的变化,调整部署,加强工商企业和集市贸易管理,严励打击走私贩卖活动,尤其是严励打击贩卖金银活动,使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安定。
自1968年至1984年底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322件,罚没款21万元,其中集团性案件25个,暴利千元至万元案件66起。
自1968年至1984年底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322件,罚没款21万元,其中集团性案件25个,暴利千元至万元案件6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