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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储蓄
单位存款
存款种类分活期、定期两种。
定期存款只办过两次。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办理“随存随取”活期存款、不同存期的定期存款。机关、团体定期存款于1952年6月停办,其他单位定期存款于1954年停办。
1982年6月,为扩大和稳定信贷资金来源,动员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把短期内不用的资金及地方财政结余存款在银行开户定期存储,存期分为1年、2年、3年,利率分档而定。
存款方式1、存折存款:存款由存户自定,凭折支取或凭印鉴支取。
2、支票存款:存款时由单位填写“现金存入凭证”,又名“现金交款单”。取款时存户根据规定填写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并要求印章齐全,方可到开户行支取现金或转帐。
城镇储蓄
1950年开办活期储蓄,整存整付定期储蓄,整存整付保本保值定期储蓄;1951年增办货币定额储蓄,有奖定期储蓄;1952年增办定期折实储蓄。
1952年停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
1952年底全县储蓄余额1.4290亿元,比1950年39.28亿元增长360倍。
1953年办理四种储蓄:(1)活期储蓄(存折储蓄、支票储蓄);(2)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付息);(3)定额储蓄;(4)有奖定期储蓄(整存整付、整存零付)。
1955年1月停办城市定期储蓄。
1956年底,全县储蓄余额311万元,比1952年底上升225万元,增加28倍。
1958年县委提出“全党全民开展集资存款,支持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口号,要求各人订出投资分期交款计划,仅城关镇一处即发动群众投资存款80473万元(其中:金、银、铜、铁、锡折款68786万元)。
该年全面开展“定额存单储蓄”,面值分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5种。
1961年停办各种有奖储蓄,开办“零存整取小额定期储蓄”,改发奖为计息。
1963年全县储蓄余额34.5万元,比1958年下降54.5万元。
1964年至1965年开办贴花小额储蓄。
1966年1月1日起,全省推行“零存整取小额储蓄(记帐式)”,年底储蓄余额57.6万元,比上年底增加12.4万元,同年停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1973年储蓄种类有:一、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二、活期储蓄。当年底储蓄余额114万元。
自1980年始,城关储蓄由县人民银行办理,农村集镇储蓄由县农行办理。1984年底,全县城镇储蓄余额967万元。
1981年10月份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举办“实物有奖(无息)定期储蓄”。年底两行完成储蓄377.4万元。
当年对“零存整取”利率给予优惠,发展单位小额储蓄集体户。
1980年至1982年,两次进行利率调整,并增加“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八年档次。
1983年起,县人民银行实行小额储蓄奖励实物票证新办法。当年底,小额储蓄户数为1.0046万户,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储蓄余额690.5万元。
农村储蓄
1951年在农村开办“爱国定期有奖储蓄”,1952年停办。当年各农村营业所同常年互助组签订存贷合同,以存定贷,推行货币定额储蓄。
1953年底举办“农民售粮优待储蓄”。分“货币储蓄”、“保本保值”储蓄两种,面额为一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三万元、五万元、十万元四种,期限以定期为原则,最短1个月,最长6个月。
当年县统购统销粮食投放金额149万元,其中银行吸收优待储蓄42.7万元,一般储蓄6.1万元,占投放总额的32.7%。
1954年3月停办农村售粮折实、货币优待储蓄。当年秋,举办农业优待储蓄(取消折实优待),并扩大到粮、油、棉3大类。为便利农民存、取款,除当地银行机构办理兑付,另委托粮食、供销部门代理收储和兑付。1955年4月10日停办。
1954年4月5日,安庆中心支行通知,农村存款委托信用社代理吸储和兑付,按吸储和兑付总额付给1.5‰手续费。
1955年6月1日停办农村定额储蓄。同年3月8日,县银行通知各所将农村储蓄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活期、定期、有奖3个专项科目核算,至1956年底,农村储蓄余额仅有农民优待储蓄646元。
若干年份存款、储蓄额表
存款种类分活期、定期两种。
定期存款只办过两次。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办理“随存随取”活期存款、不同存期的定期存款。机关、团体定期存款于1952年6月停办,其他单位定期存款于1954年停办。
1982年6月,为扩大和稳定信贷资金来源,动员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把短期内不用的资金及地方财政结余存款在银行开户定期存储,存期分为1年、2年、3年,利率分档而定。
存款方式1、存折存款:存款由存户自定,凭折支取或凭印鉴支取。
2、支票存款:存款时由单位填写“现金存入凭证”,又名“现金交款单”。取款时存户根据规定填写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并要求印章齐全,方可到开户行支取现金或转帐。
城镇储蓄
1950年开办活期储蓄,整存整付定期储蓄,整存整付保本保值定期储蓄;1951年增办货币定额储蓄,有奖定期储蓄;1952年增办定期折实储蓄。
1952年停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
1952年底全县储蓄余额1.4290亿元,比1950年39.28亿元增长360倍。
1953年办理四种储蓄:(1)活期储蓄(存折储蓄、支票储蓄);(2)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付息);(3)定额储蓄;(4)有奖定期储蓄(整存整付、整存零付)。
1955年1月停办城市定期储蓄。
1956年底,全县储蓄余额311万元,比1952年底上升225万元,增加28倍。
1958年县委提出“全党全民开展集资存款,支持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口号,要求各人订出投资分期交款计划,仅城关镇一处即发动群众投资存款80473万元(其中:金、银、铜、铁、锡折款68786万元)。
该年全面开展“定额存单储蓄”,面值分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5种。
1961年停办各种有奖储蓄,开办“零存整取小额定期储蓄”,改发奖为计息。
1963年全县储蓄余额34.5万元,比1958年下降54.5万元。
1964年至1965年开办贴花小额储蓄。
1966年1月1日起,全省推行“零存整取小额储蓄(记帐式)”,年底储蓄余额57.6万元,比上年底增加12.4万元,同年停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1973年储蓄种类有:一、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二、活期储蓄。当年底储蓄余额114万元。
自1980年始,城关储蓄由县人民银行办理,农村集镇储蓄由县农行办理。1984年底,全县城镇储蓄余额967万元。
1981年10月份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举办“实物有奖(无息)定期储蓄”。年底两行完成储蓄377.4万元。
当年对“零存整取”利率给予优惠,发展单位小额储蓄集体户。
1980年至1982年,两次进行利率调整,并增加“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八年档次。
1983年起,县人民银行实行小额储蓄奖励实物票证新办法。当年底,小额储蓄户数为1.0046万户,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储蓄余额690.5万元。
农村储蓄
1951年在农村开办“爱国定期有奖储蓄”,1952年停办。当年各农村营业所同常年互助组签订存贷合同,以存定贷,推行货币定额储蓄。
1953年底举办“农民售粮优待储蓄”。分“货币储蓄”、“保本保值”储蓄两种,面额为一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三万元、五万元、十万元四种,期限以定期为原则,最短1个月,最长6个月。
当年县统购统销粮食投放金额149万元,其中银行吸收优待储蓄42.7万元,一般储蓄6.1万元,占投放总额的32.7%。
1954年3月停办农村售粮折实、货币优待储蓄。当年秋,举办农业优待储蓄(取消折实优待),并扩大到粮、油、棉3大类。为便利农民存、取款,除当地银行机构办理兑付,另委托粮食、供销部门代理收储和兑付。1955年4月10日停办。
1954年4月5日,安庆中心支行通知,农村存款委托信用社代理吸储和兑付,按吸储和兑付总额付给1.5‰手续费。
1955年6月1日停办农村定额储蓄。同年3月8日,县银行通知各所将农村储蓄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活期、定期、有奖3个专项科目核算,至1956年底,农村储蓄余额仅有农民优待储蓄646元。
若干年份存款、储蓄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