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六节 保险
建国前县未开办保险业务。
1951年5月始办理保险。
财产强制保险
1951年开始宣传准备,当月下旬有合作社、土产公司、百货公司、专卖公司等单位办理投保手续。至1957年,财产强制保险投保106个单位,完成保费任务3.8899万元,其中财产强制保险费收入2.5066万元,有32个单位属自愿投保,其保险费率皆按强制险护规定办理。74个强制投保单位承保固定财产164.2万元;物资定期保险4363元;物资流通保险有中百司、中专司、合作社等单位,累计保险费10.1368万元。
运输险(货物运输)
自1951年7月20日签单开办运输险。同年9月在许岭、坝头等地开办运输险。标准:凡属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公营企业及半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统保合同者,一律给予10%优待。1956年签订预约的单位有合作社,百货公司、粮食局等单位,均按10%优待办理。
运输险每张保单最低保额为5000万元(旧人民币),不足5000万元按5000万元计算。
在部分地区开办了运输工具险。如农场的汽车险及复兴的木排竹筏险,属试办,收效微。
火险
火险分普通火险和自愿火险两种。普通火险最低保额为2000万元(旧人民币);自愿火险最高保额以2000万元为限。
1951年5月30日在新华书店试办普通火险。当年7月1日起,在全县普遍办理普通火险。
1956年上半年有40个单位投保。其中:手工业合作社19个,合作商店21个。
牲畜保险
县主要为耕牛保险。1951年11月中旬,在金碧区王岭乡试办耕牛保险。试点单位耕牛投保197头,评定保额8562万元(旧人民币),按3%收保费256.86万元。
当年分配8000头耕牛投保任务,实际完成8615头。
1953年5月停办牲畜保险。
1982年11月15日,正式恢复保险业务。当年开办企业财产和汽车两个险种,一个多月内完成保费收入1.9393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承保15个单位,保费收入1.5558万元,汽车险承保车辆13部,保费收入3835元。
1983年增办“船舶”、“家庭财产”两个险种。各险种共收入保费127771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投保单位49个,保费收入5.7540万元;家庭财产投保52户,保费收入710元;汽车险承保车辆256部,保费收入6.8339万元;船舶险承保船舶22艘,保险费收入1180元。
1983年各项理赔支出2.1858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赔款6起,赔款1.5709万元;汽车险赔款7起,赔款6149元。
1984年各险种保费收入20.1573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承保单位138个;保费收入11.4394万元,家庭财产险投保194户,保费收入1.289万元;汽车险承保车辆397部,保费收入7.6566万元,船舶险承保船只168艘,保费收入9324元。
1984年度各险种理赔支出3.2199万元。企业财产出险2起,赔款1265元;家庭财产出险2起,赔款272元;汽车险发生事故60起,赔款2.4347万元;船舶险出事故8起,赔款6329元。
1985年各险种保费收入30.2335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13.5846万元;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894.53元;汽车险保费收入12.9347万元;建筑安装险保费收入192.90元;货物运输险保费收入6172.80元。人身险种3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8545.00元,公路旅客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400元,养老金2928.96元。
1985年度各险种理赔支出9.52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赔款1.2076万元;家庭财产险赔款341.52元;汽车险赔款7.8541万元。
1951年5月始办理保险。
财产强制保险
1951年开始宣传准备,当月下旬有合作社、土产公司、百货公司、专卖公司等单位办理投保手续。至1957年,财产强制保险投保106个单位,完成保费任务3.8899万元,其中财产强制保险费收入2.5066万元,有32个单位属自愿投保,其保险费率皆按强制险护规定办理。74个强制投保单位承保固定财产164.2万元;物资定期保险4363元;物资流通保险有中百司、中专司、合作社等单位,累计保险费10.1368万元。
运输险(货物运输)
自1951年7月20日签单开办运输险。同年9月在许岭、坝头等地开办运输险。标准:凡属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公营企业及半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统保合同者,一律给予10%优待。1956年签订预约的单位有合作社,百货公司、粮食局等单位,均按10%优待办理。
运输险每张保单最低保额为5000万元(旧人民币),不足5000万元按5000万元计算。
在部分地区开办了运输工具险。如农场的汽车险及复兴的木排竹筏险,属试办,收效微。
火险
火险分普通火险和自愿火险两种。普通火险最低保额为2000万元(旧人民币);自愿火险最高保额以2000万元为限。
1951年5月30日在新华书店试办普通火险。当年7月1日起,在全县普遍办理普通火险。
1956年上半年有40个单位投保。其中:手工业合作社19个,合作商店21个。
牲畜保险
县主要为耕牛保险。1951年11月中旬,在金碧区王岭乡试办耕牛保险。试点单位耕牛投保197头,评定保额8562万元(旧人民币),按3%收保费256.86万元。
当年分配8000头耕牛投保任务,实际完成8615头。
1953年5月停办牲畜保险。
1982年11月15日,正式恢复保险业务。当年开办企业财产和汽车两个险种,一个多月内完成保费收入1.9393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承保15个单位,保费收入1.5558万元,汽车险承保车辆13部,保费收入3835元。
1983年增办“船舶”、“家庭财产”两个险种。各险种共收入保费127771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投保单位49个,保费收入5.7540万元;家庭财产投保52户,保费收入710元;汽车险承保车辆256部,保费收入6.8339万元;船舶险承保船舶22艘,保险费收入1180元。
1983年各项理赔支出2.1858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赔款6起,赔款1.5709万元;汽车险赔款7起,赔款6149元。
1984年各险种保费收入20.1573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承保单位138个;保费收入11.4394万元,家庭财产险投保194户,保费收入1.289万元;汽车险承保车辆397部,保费收入7.6566万元,船舶险承保船只168艘,保费收入9324元。
1984年度各险种理赔支出3.2199万元。企业财产出险2起,赔款1265元;家庭财产出险2起,赔款272元;汽车险发生事故60起,赔款2.4347万元;船舶险出事故8起,赔款6329元。
1985年各险种保费收入30.2335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13.5846万元;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894.53元;汽车险保费收入12.9347万元;建筑安装险保费收入192.90元;货物运输险保费收入6172.80元。人身险种3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8545.00元,公路旅客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400元,养老金2928.96元。
1985年度各险种理赔支出9.52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赔款1.2076万元;家庭财产险赔款341.52元;汽车险赔款7.85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