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初等教育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宿松松滋学堂,更名为宿松高等小学堂,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美以美”教会福音堂附设初等小学3所,许岭分堂设初等小学1所,抗战前停办。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圣公会于县城东门赁房开堂,附设初等小学1所。光绪三十三年,二郎庄在二郎庙设立公立小学堂1所;北乡(趾凤乡)水月庵,设初等小学堂1所;二郎庄众姓集资在关帝庙设私立公益高等小学堂1所,该校连送四届毕业生后停办。同年,团林庄(今凉亭区)和乔木尹家田铺分别设立了私立培英二等小学堂和私立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四年,陈汉区朱氏就祠堂设1所私立日新二等小学堂(民国四年停办)。民国元年(1912年),改宿松官立高等小学堂为宿松高等小学校,民国二年(1913年),邓家庄(今二郎区)周氏家塾设私立高等小学,县城儒学明伦堂设县立国民学校,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内附设女子国民学校。至民国七年,县共增设公立高等小学5所。以后,小学逐年有所增加。
民国十九年(1930年)宿松县小学教育概况表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乡村私立小学改为乡、保小学、全县乡镇小学24所(初高级合设),270保大都设有保小(初级)。民国二十九年,凉亭河设立省立临时完小,后并入凉亭乡中心国民学校。民国三十二年,乡、镇、保小学改为中心国民学校和国民学校。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所到之处,学校停办,复兴沦陷区仅存复兴、坝头、汇口3所完全小学。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全县设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5所,84班,保一级的国民学校160所,200班。宿松示范中心学校更名为宿松简易师范附属小学。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以后,宿松的小学教育出现相对稳定的发展局面。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全县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7所,162班;保一级国民学校220所,540班,但大部分保级国民学校名存实亡。
建国以后,县民主政府接管了城关、许岭、坝头、凉亭、二郎5所公立小学和崇文、文师、阳抱、光德、高塘等5所私立小学。下年,县以老解放区的教育经验为基础,恢复改造旧学校,重点新办了4所完全小学。恢复农村私立小学27所,在校学生2369人,全县共有公、私立小学31所,87班,在校学生3146人。同时,县逐渐把私塾转化为民办小学。1950年私塾转为民办小学有5所。1951年385所,1952年21所,1953年,私塾这种沿袭了数以千年的教育形式在宿松县基本消失。
1956年,全县公办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充实班级人数,实际在校学生达3.43万人。1957年底,全县办有426所不正规的小学,以弥补办小学的不足,促进了小学的普及。大跃进时期,全县民办小学发展到525所。1959年,全县小学大搞“红分化”,撤并公办小学51所,民办小学121所,精简教师94人。1960年,由于“五风”灾害,农村人民生活困难,各级小学学额不巩固。
1961年,贯彻党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逐渐克服连续三年严重灾害所带来的困难,挽回工作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恢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加强了基础学科的教学,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所提高,学校的民主风气也有所增强。1964年,贯彻刘少奇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县共办耕读小学1443所,学生达1.3万人。1965年,全县公办民助耕读小学1786所。在校学生达2.66万人,连同公办全日制小学学生一起,适龄儿童入学率增到90.6%,但耕读小学的发展和巩固工作不够平衡。领导、教师、经费、校舍、教材等问题。均未能全面落实。
1966年7月,全县小学教师集训3个多月,许多教师被打成走资派、黑帮、反革命分子。有的被抄家,被批斗、站街示众、戴高帽子,精神上受到无情打击,肉体上遭到残酷折磨。其时,学生成立造反组织,停课闹革命。被打成“牛鬼蛇神”的教师,被关过“牛棚”、“鬼棚”。不少学校学生发生武斗,教学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宿松各级学校废除了招生考试制度,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学生学习积极性受到挫伤,教师无法教学。招生工作中的“开后门”风随之盛行。同年,“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学校原组织领导全部瘫痪。1969年,县农村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来办,教师全部回原籍。形成有的大队教师多得无法安置,有的大队却无教师授课。学校教具无人管理,这对小学教育是一次严重性的破坏,到1972年,宿松小学教育开始出现生机。全县小学发展到1112所,在校学生6.36万人,1975年至1976年,由于盲目发展普通中学,纷纷把小学中的优秀教师抽到中学任教,严重地削弱了小教师资力量,挤占了小学的校舍和设备。
粉碎“四人帮”后,宿松县陆续平反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改正了教师中的错划右派分子。1980年,县文教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小学的领导班子,从中青年教师中选拔了22人担任了校长、教导主任,并在注意学科配套的前提下,整顿了教师队伍,辞退了超编民办教师114人,本着有利普及、有利提高的原则,调整了全县的小学布局,进行了适当的撤点并校。1982年,全部摘掉小学附设初中班的帽子,校舍设备归还小学,教师回到小学任教,小学布局进一步作了合理调整。全县小学762所,其中完小364所,还有多种形式办学371处,逐步完善了小学的管理制度。
1985年,全县有重点小学和辅导小学43所,村完小354所,初小321所,共3026个班,在校学生10.82万人。
宿松县小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表
宿松县1985年度辅导小学概况表
学制与课程
学制:清末,宿松高等小学堂使用“癸卯学制”,规定初小五年,高小四年。民国元年(1912年),改用“壬子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三年。民国十年改用“壬戌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一直沿用至1968年。1952年和1963年,重点小学曾在短期内试行过五年一贯制。1969年,全县全面推行五年一贯制。1972年,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1978年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1983年秋,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复兴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实行六年一贯制。
课程:民国初年,初级小学开设修身、国文、手工、图画、唱歌、体育等课程;高级小学增设本国历史、地理和理科等课程。民国十一年(1922年),教育部规定,小学开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课程,高年级增开卫生、公民、历史、地理等课程。民国十八年(1929年)增设“党义”课。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规程》,小学开设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等10科。
1952年,中央教育部统一了小学教学计划,低中年级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工;高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各年级均设朝会、周会。每节课为45分钟。1964年,县实施《安徽省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增开劳动课。
1965年,农村耕读小学开设周会、语文、算术、生产常识、音乐、体育6门课程;单班耕读小学只要求上好语文、算术。“文化大革命”初期,停课闹革命,教学秩序遭到破坏,教学计划无法执行。1968年,陆续上课,全县小学只设有政治、语文、算术、军体、唱歌等课程。1969年,全县中小学合并课程,组建“新课程”,小学开设语文课程,以学习“老三篇”(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语录”为主;体育课改为军体课,音乐课则以“语录歌”、“样板戏”为主,还开设革命大批判课。
粉碎“四人帮”以后,五年制小学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78年国务院批准颁发《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并进科目5~8门。宿松县外语因缺师资未开;秋季,使用全国统编教材。目前,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高年级恢复历史、地理课。
行政管理与业务辅导
行政管理:建国前,私塾及私立小学由塾师和校长自行管理,公立学校由校长管理。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全县乡、保级小学均由当地乡、保长兼任校长,对学校进行管理。
建国后,县全日制小学实行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小学行政人员统一由县任命,教师由县统一调配。民办小学由乡(镇)村(街道)管理,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全日制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班级较多的学校设副校长,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办理教学和行政事宜。辅导小学和重点小学的会计,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和后勤工作。各班设班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处理班级事务,抓思想政治教育,配合科任教师搞好各科教学。1958年,农村小学曾下放给公社管理。1963年3月,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又收归县教育部门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有领导机构瘫痪,由“造反派”、贫宣队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校革委会取代了原校领导。1978年恢复了校长责任制,全县小学均配备了校长、教导主任,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恢复和健全。198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学校分级管理,小学由乡办乡管。
业务辅导:为加强小学业务辅导,1951年县第一届文教行政会议决定:以行政区为学区,建立中心小学及重点小学,作为业务辅导中心。全县建立9所中心小学,下设83个辅导区,建83所辅导小学(其中7所重点小学)。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在学区范围内行使小学教育,教学的辅导职能。以后,中心小学时有增减,“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心小学、辅导小学被取消。1973年,县革委会决定恢复公社辅导小学,负责对公社小学业务辅导。辅导小学的辅导任务主要是组织全社小学教师学习政治理论和教学业务,组织教研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制定学年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向下属学校布置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辅导区范围的普及初等教育的规划和方案,按要求完成普及任务。
普及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是基础教育。建国后,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学龄儿童入学。1952年,学龄儿童入学率为51.5%。1965年,采取两条腿走路方针,有44个公社适龄儿童入学率由1964年53.2%,上升到76.6%,其中有13个公社达90%。同年,县人委召开教育会议,从公办小学抽出135名教师到条件较差的地方增办107所学校,并办起了各种形式的耕读小学1786所,在校学生2.66万人,加上公办全日制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6%。“文化大革命”期间,普及小学教育工作有名无实。1978年,随着农村生产的发展,我县普及初等教育工作有较大的发展。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2%。1979年以后,各级领导部门和学校,把普及初等教育作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提高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1984年,全县组织200人的普及教育宣传队,深入乡村,动员了7000名适龄儿童入学,同年秋,县有关部门组织工作队下乡动员女孩入学,当年,有长湖、长铺、韩文、河塌、朱湾、北浴等乡普及了初等教育。
宿松县1984年普及初等教育概况表
民国十九年(1930年)宿松县小学教育概况表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乡村私立小学改为乡、保小学、全县乡镇小学24所(初高级合设),270保大都设有保小(初级)。民国二十九年,凉亭河设立省立临时完小,后并入凉亭乡中心国民学校。民国三十二年,乡、镇、保小学改为中心国民学校和国民学校。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所到之处,学校停办,复兴沦陷区仅存复兴、坝头、汇口3所完全小学。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全县设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5所,84班,保一级的国民学校160所,200班。宿松示范中心学校更名为宿松简易师范附属小学。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以后,宿松的小学教育出现相对稳定的发展局面。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全县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7所,162班;保一级国民学校220所,540班,但大部分保级国民学校名存实亡。
建国以后,县民主政府接管了城关、许岭、坝头、凉亭、二郎5所公立小学和崇文、文师、阳抱、光德、高塘等5所私立小学。下年,县以老解放区的教育经验为基础,恢复改造旧学校,重点新办了4所完全小学。恢复农村私立小学27所,在校学生2369人,全县共有公、私立小学31所,87班,在校学生3146人。同时,县逐渐把私塾转化为民办小学。1950年私塾转为民办小学有5所。1951年385所,1952年21所,1953年,私塾这种沿袭了数以千年的教育形式在宿松县基本消失。
1956年,全县公办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充实班级人数,实际在校学生达3.43万人。1957年底,全县办有426所不正规的小学,以弥补办小学的不足,促进了小学的普及。大跃进时期,全县民办小学发展到525所。1959年,全县小学大搞“红分化”,撤并公办小学51所,民办小学121所,精简教师94人。1960年,由于“五风”灾害,农村人民生活困难,各级小学学额不巩固。
1961年,贯彻党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逐渐克服连续三年严重灾害所带来的困难,挽回工作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恢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加强了基础学科的教学,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所提高,学校的民主风气也有所增强。1964年,贯彻刘少奇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县共办耕读小学1443所,学生达1.3万人。1965年,全县公办民助耕读小学1786所。在校学生达2.66万人,连同公办全日制小学学生一起,适龄儿童入学率增到90.6%,但耕读小学的发展和巩固工作不够平衡。领导、教师、经费、校舍、教材等问题。均未能全面落实。
1966年7月,全县小学教师集训3个多月,许多教师被打成走资派、黑帮、反革命分子。有的被抄家,被批斗、站街示众、戴高帽子,精神上受到无情打击,肉体上遭到残酷折磨。其时,学生成立造反组织,停课闹革命。被打成“牛鬼蛇神”的教师,被关过“牛棚”、“鬼棚”。不少学校学生发生武斗,教学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宿松各级学校废除了招生考试制度,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学生学习积极性受到挫伤,教师无法教学。招生工作中的“开后门”风随之盛行。同年,“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学校原组织领导全部瘫痪。1969年,县农村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来办,教师全部回原籍。形成有的大队教师多得无法安置,有的大队却无教师授课。学校教具无人管理,这对小学教育是一次严重性的破坏,到1972年,宿松小学教育开始出现生机。全县小学发展到1112所,在校学生6.36万人,1975年至1976年,由于盲目发展普通中学,纷纷把小学中的优秀教师抽到中学任教,严重地削弱了小教师资力量,挤占了小学的校舍和设备。
粉碎“四人帮”后,宿松县陆续平反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改正了教师中的错划右派分子。1980年,县文教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小学的领导班子,从中青年教师中选拔了22人担任了校长、教导主任,并在注意学科配套的前提下,整顿了教师队伍,辞退了超编民办教师114人,本着有利普及、有利提高的原则,调整了全县的小学布局,进行了适当的撤点并校。1982年,全部摘掉小学附设初中班的帽子,校舍设备归还小学,教师回到小学任教,小学布局进一步作了合理调整。全县小学762所,其中完小364所,还有多种形式办学371处,逐步完善了小学的管理制度。
1985年,全县有重点小学和辅导小学43所,村完小354所,初小321所,共3026个班,在校学生10.82万人。
宿松县小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表
宿松县1985年度辅导小学概况表
学制与课程
学制:清末,宿松高等小学堂使用“癸卯学制”,规定初小五年,高小四年。民国元年(1912年),改用“壬子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三年。民国十年改用“壬戌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一直沿用至1968年。1952年和1963年,重点小学曾在短期内试行过五年一贯制。1969年,全县全面推行五年一贯制。1972年,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1978年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1983年秋,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复兴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实行六年一贯制。
课程:民国初年,初级小学开设修身、国文、手工、图画、唱歌、体育等课程;高级小学增设本国历史、地理和理科等课程。民国十一年(1922年),教育部规定,小学开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课程,高年级增开卫生、公民、历史、地理等课程。民国十八年(1929年)增设“党义”课。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规程》,小学开设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等10科。
1952年,中央教育部统一了小学教学计划,低中年级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工;高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各年级均设朝会、周会。每节课为45分钟。1964年,县实施《安徽省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增开劳动课。
1965年,农村耕读小学开设周会、语文、算术、生产常识、音乐、体育6门课程;单班耕读小学只要求上好语文、算术。“文化大革命”初期,停课闹革命,教学秩序遭到破坏,教学计划无法执行。1968年,陆续上课,全县小学只设有政治、语文、算术、军体、唱歌等课程。1969年,全县中小学合并课程,组建“新课程”,小学开设语文课程,以学习“老三篇”(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语录”为主;体育课改为军体课,音乐课则以“语录歌”、“样板戏”为主,还开设革命大批判课。
粉碎“四人帮”以后,五年制小学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78年国务院批准颁发《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并进科目5~8门。宿松县外语因缺师资未开;秋季,使用全国统编教材。目前,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高年级恢复历史、地理课。
行政管理与业务辅导
行政管理:建国前,私塾及私立小学由塾师和校长自行管理,公立学校由校长管理。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全县乡、保级小学均由当地乡、保长兼任校长,对学校进行管理。
建国后,县全日制小学实行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小学行政人员统一由县任命,教师由县统一调配。民办小学由乡(镇)村(街道)管理,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全日制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班级较多的学校设副校长,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办理教学和行政事宜。辅导小学和重点小学的会计,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和后勤工作。各班设班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处理班级事务,抓思想政治教育,配合科任教师搞好各科教学。1958年,农村小学曾下放给公社管理。1963年3月,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又收归县教育部门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有领导机构瘫痪,由“造反派”、贫宣队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校革委会取代了原校领导。1978年恢复了校长责任制,全县小学均配备了校长、教导主任,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恢复和健全。198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学校分级管理,小学由乡办乡管。
业务辅导:为加强小学业务辅导,1951年县第一届文教行政会议决定:以行政区为学区,建立中心小学及重点小学,作为业务辅导中心。全县建立9所中心小学,下设83个辅导区,建83所辅导小学(其中7所重点小学)。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在学区范围内行使小学教育,教学的辅导职能。以后,中心小学时有增减,“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心小学、辅导小学被取消。1973年,县革委会决定恢复公社辅导小学,负责对公社小学业务辅导。辅导小学的辅导任务主要是组织全社小学教师学习政治理论和教学业务,组织教研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制定学年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向下属学校布置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辅导区范围的普及初等教育的规划和方案,按要求完成普及任务。
普及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是基础教育。建国后,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学龄儿童入学。1952年,学龄儿童入学率为51.5%。1965年,采取两条腿走路方针,有44个公社适龄儿童入学率由1964年53.2%,上升到76.6%,其中有13个公社达90%。同年,县人委召开教育会议,从公办小学抽出135名教师到条件较差的地方增办107所学校,并办起了各种形式的耕读小学1786所,在校学生2.66万人,加上公办全日制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6%。“文化大革命”期间,普及小学教育工作有名无实。1978年,随着农村生产的发展,我县普及初等教育工作有较大的发展。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2%。1979年以后,各级领导部门和学校,把普及初等教育作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提高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1984年,全县组织200人的普及教育宣传队,深入乡村,动员了7000名适龄儿童入学,同年秋,县有关部门组织工作队下乡动员女孩入学,当年,有长湖、长铺、韩文、河塌、朱湾、北浴等乡普及了初等教育。
宿松县1984年普及初等教育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