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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工文化教育
建国初期,宿松县干部和职工文化知识普遍偏低,加之工人少,居住分散,1950年在县城、许岭、凉亭等集镇开办工人夜校和店员业余补习学校或识字班。本年全县职工夜校28所(含文化馆办的9所),32个班,学员2501人。1952年,职工普通班学制,中年级2年,高年级5年,学习时数每周不少于6小时,全年240小时。课程设置:普通班开国语、算术;中年级加开常识;高年级同工农速成中学要求相同。是年,职工学校9所,4个班,学员486名,机关干部文化学校1所,1个班,学员41人。1956年,根据中央“两年内扫除机关职工文盲”的指示,县委加强对干部职工文化学习领导,当年机关干部学校发展为6班,学员289人。职工学校有职工学员277人(占职工文盲的70%)。市民学员482人(占市民文盲的55%)。
“文化大革命”期间,1975年,宿松县七·二一工人大学在县农机厂开学。同年重工业局、二郎磷矿亦办了同样学校。以后各系统纷纷办学。至1976年底,全具有17所“七·二一”工人大学,但因学员基础差,经费不足,先后停办。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县总工会开办1所职工学校,因经费困难而解散。1983年,县政府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领导职工教育工作。同年,县各系统办了职工短训班10余所,参加学习的有600余人,通过验收,文化补课合格率达60%以上。1985年县总工会举办了初中文化补习班和水电局在钓鱼台水库举办了职工学校。工会办的初中文化补习班当年招收本县15个单位在职职工和待业青年70人,其中女生29人,学制1年,语文、数学为必修课。学员坚持业余学习,每个学员由所在单位缴费20元。书本费自备。学校经费不够时由县工会补足,课桌、课凳等教学设施由县总工会提供。
“文化大革命”期间,1975年,宿松县七·二一工人大学在县农机厂开学。同年重工业局、二郎磷矿亦办了同样学校。以后各系统纷纷办学。至1976年底,全具有17所“七·二一”工人大学,但因学员基础差,经费不足,先后停办。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县总工会开办1所职工学校,因经费困难而解散。1983年,县政府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领导职工教育工作。同年,县各系统办了职工短训班10余所,参加学习的有600余人,通过验收,文化补课合格率达60%以上。1985年县总工会举办了初中文化补习班和水电局在钓鱼台水库举办了职工学校。工会办的初中文化补习班当年招收本县15个单位在职职工和待业青年70人,其中女生29人,学制1年,语文、数学为必修课。学员坚持业余学习,每个学员由所在单位缴费20元。书本费自备。学校经费不够时由县工会补足,课桌、课凳等教学设施由县总工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