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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全县有医药卫生人员168人(其中个体开业162人)。1950年6月,安庆专署中心医院首次派遣吕伯齐等人来我县工作。1954年,安庆5名毕业生分来我县。1955年,分来浙江医学院毕业生1名来我县医院工作。同时,县内医疗机构采取就地吸收、以师带徒、短期培训,办卫校等办法不断壮大队伍。1985年,全县有卫生人员1465人,(含工业及其它部门)其中:中医师26人、西医师131人、护师4人、助产师4人、检验师3人、西药师3人、中医士52人、西医士133人、护士28人、助产士31人、检验士28人、其他技士23人、中药剂士39人、西药剂士35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506人,行管161人、工勤155人。
考核发证:民国时期,我县医生中行医5年以上,取得所在地乡政府证明,由民政科(是时无卫生主管机构)汇总上报,获得省颁发的《中医师证书》的有十余人。对不合格医生予以取缔。然而真正取缔者不多,无证行医卖药者不少。1952年,对全县医生进行登记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发给开业执照或“临时”开业执照,允许有一技之长者无证行医。1964年,对申请个体开业的39人进行政治审查和业务考核。对其中符合开业条件的23人批办了手续。其余教育务农,不准行医。1965年10月,对从师学习期满的中医中药学员举行结业考试,参加考试有18人,及格13人。县卫生科及时颁发了省统一篇号的《出师证书》。1982年6月和1985年6月,两次为申请个体开业医生进行考试,共有140人参加。对及格的40人颁发了《安徽省个体行医许可证》。1983年3月和1985年7月,两次对“赤脚医生”考试考核,两次赴考共1030人次,有227人及格。获得《乡村医生》证书。至1985年,“赤脚医生”尚未取得“证书”的有400余人。
晋级晋职:1964年我县给于5人晋升为中药师。1965年,省卫生厅批准1名医士晋升为医师。2名医生经县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明确为医师。县卫生科对3名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分别晋升为公共卫生医士和检验士。1979年3月,县成立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技术委员会,负责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定职的考核报批工作。至1983年8月,全县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为中级技术人员有352人,中晋高123人。通过资格审查,论文答辩、业务考试,晋升为主治(管)医师15人。
事故处理:1955年5月,一名血吸虫患者接受吐酒石治疗造成死亡。经专署决定对当事人记大过一次,通报全县。1966年至1985年我县共处理了大小事故10起,分别给有关人员给以开除留用、通报、记大过等处分。
药政管理
经营管理:民国时期,城关药商资金大的自行到外埠进货,粗货从汉口、江西樟树等地购入,细货如参、茸、燕、耳等一般由上海进。至民国末,还出现由跑“信货”的人代为采购。当时县无卫生主管机构,无人管理,出现贩卖鸦片和麻醉药品的不少。至于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则比比皆是。二郎河一家药店曾用“萝卜当熟地,席草代麻黄”被同行者发现,舆论哗然。1952年5月,县卫生科规定全县医疗单位使用麻醉药品,如吗啡、可待因、鸦片、海洛因等,统一在县医院进货。1963年,缩小麻醉药品使用范围。除县医院、复兴、许岭、陈汉三所区医院可继续使用外(统一印制的红处方笺)其他医疗单位所存麻醉药品进行封存,一律上缴县医院。1964年,查获凉亭一个体开业医生用“土当归代洋参”、“河沙当玛瑙”,及时责令停业。1969年,决定麻醉药品在加强管理的原则下,扩大使用。区、乡医疗机构经批准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1981年5月,全县对部分医疗单位中药质量进行大查检:发现有虫蛀、霉烂、变形不能辨认的中药和伪品贝母、天麻、阿胶、银耳等。1984年6月,抽查县医院及14个区乡卫生院,查出中药伪品6种,其中:伪黄芪60斤、贝母2斤、杜仲5斤、党参1.5斤、阿胶30斤,在县药材公司清查出假药6种,均进行查封。1985年,检查10个医疗单位13家医药经营单位和20家个体开业户,发现部分单位有晋江假药和淘汰药品,清查出伪药18种,全部在药品监督员的监督下销毁,总价值3.8万余元,其中县药材公司2.4万余元。
药品检验
民国时期,县内大药店均进行中成药生产(如丸、散、膏、丹)自制自销。因无药检机构,所含成份如何?无人知晓,不少店内都书写这样一副对联:“制药本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以明心迹。1958年,县成立药材加工厂1所,进行饮片及成药加工业务。后因原料缺乏,入不敷出,于1961年6月停办。1964年,县医院设制剂室,生产大输液。1971年扩大为“药厂”,生产西药注射剂20余种。1972年,全县有队办中草药加工厂14个,生产丸剂35种,散剂10种,丹剂4种,片剂5种,其他45种。1975年,东风前山大队加工的“午时茶”由县医药公司经销。1978年,全县加工中草药的大队66个,开展药品制剂或制出大输液、针剂、片剂的医疗单位有11个。之后,由于设备差、自检不力、药品滞销积压,逐渐停办。1981年,县医院、复兴、坝头、洲头制剂室停产整顿。1984年县医院制剂室通过药检鉴定,恢复生产。1985年,地区药检所对联户办的“安徽省宿松县制药厂”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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