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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农历正月初一,大人小孩都禁说不吉利的话。不用新米做饭(只吃隔夜做好的年饭),不用针线剪刀,不能向门外泼水,不能向门外扫地。
“立春”之日,俗有“新春大似年”之说,禁忌妇女小孩讲不吉利的话。
二月初二为“春社日”,农村敬祀“土地”神祗,迎请道士打醮、放猖,驱灾求福,祝兆丰年,叫“做平安”。起斋不许杀牲或损害六畜,最忌妇女吵嘴打架。
三月初三为“上巳日”,民间多于此夜上山望“鬼火”。如果发现哪家门前有火光晃动,就认为是最不吉利的事。因此,家家户户都禁止在此夜点灯照明。
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相传为纪念春秋时期的介之推廉洁爱民,大众提倡全日寒食,禁烧烟火。五月二十日,俗传为“龙晒衣日”。民间有禁忌此日晒衣的习惯。
七月初七,俗称“七巧”,相传此夜牛郎织女在银河相会,人间鸦雀都要上天牵线搭桥,故乡俗禁忌此日猎取飞禽。
八月十五日“中秋”之夜,农村青年男女,有结伴野游,作“摸秋”游戏的习惯。此时瓜、田、棉地,是他们取猎的场所,主人见了不能深责。回家虽晚,父母也须回避不予追究。
年终除夕之夜,人人忌讲不吉利的话,但童言难禁,一些家长写个“不禁童言,万事大吉”的条幅贴在壁上,以为这样,童言就毋须忌讳了。
操办结婚喜事,新媳妇进门,不能和怀孕的妇女见面。把孕妇当成“四眼人”,认为新媳妇碰上“四眼人”,容易带来婚后夫妻反目。乡俗还有丧偶或再嫁的妇女,不能替人家操办婚事和做喜娘。
已经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春节),平时女儿在娘家不能和丈夫同床住宿。
娶亲、葬坟、做屋、迁居或出门远行,都要选择吉日良辰,严忌“破”日、“亡”日办事。男人远行,还忌出门撞见女人,俗谚有:“女人挡门,祸必来临。”
家人死在外地者,不能抬进家院和祖堂。人们居家或外出,最忌听到老鸦围叫,俗谚有“老鸦叫破屋,人在路上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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