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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辅导员工作
安徽团组织在发展少先队组织的同时,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城市学校配备大、中队辅导员。
皖北区团工委为了加强对辅导员的领导,启发辅导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于1951年7月举办暑假少年儿童辅导员研究班,收到了良好效果。
少先队建队后,安徽各地通过辅导员工作会议、讲习会等形式训练辅导员业务,提高了辅导员水平,充实了辅导员队伍。1963年,省教育厅和团省委下文,要求各地配齐学区少先队总辅导员,提高大队辅导员的质量,每年进行一次选聘辅导员工作;组织辅导员学习少先队工作条例。
1979年,团省委表彰了40名安徽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动了全省“文化大革命”后恢复的少先队工作。1983年11月,省教育厅、团省委要求各地尽快配齐辅导员,600人以上的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1984年,团省委在《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认真做好专职辅导员的选拔、任命工作,加强辅导员的业务培训,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少先队辅导员,解决必要的活动经费。此后,团省委多次举办培训班,提高了全省辅导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1990年,团省委等5家单位联合下文《关于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配齐、配好辅导员;加强管理;加强培训。
全省各地经过多年努力,结合本地实际,使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1991年3月,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举办“学赖宁,做党的好孩子”活动优秀指导者竞赛,安徽孟芳庆等9位辅导员被评为优秀指导者。此后,全省多次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辅导员队伍建设。
1995年9月2日,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下文,强调要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素质。作为对文件精神的贯彻,1996年4月23日至28日,省少工委在安徽农业大学举办农村少先队“雏鹰行动”培训班,全省近100名农村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团县委少年专职干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