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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国前工商业组织
建国前安徽省的工商业组织为商会。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26条,光绪三十一、三十二年,安庆、芜湖相继成立商务总会。清宣统元年(1909年),阜阳成立商会。这是辛亥革命前安徽省内较早建立的工商业组织的民众团体。
民国3年(1914年),中华民国北京政府颁布了《商会法》及其它实施细则。规定各省城、各商埠及其他繁盛地区,得设立商会。据此,民国4年后,蚌埠和省内各县城关及商业较发达的乡镇,也陆续成立了商务总会或分会。
民国5年,按照《商会法》,改组安庆商务总会为安徽省城总商会(亦称安徽省商会联合会)。《商会法》规定,省城总商会是全省性的商务组织,各县商会均隶属省城的商会联合会。时值军阀混战时期,各自为政,《商会法》根本没有实行。蚌埠、芜湖及各县镇商会由当地驻军政府节制和管理,省城总商会只管理省城安庆。
民国16年3月7日,北伐军到安庆,即撤销安徽省城总商会,组织成立安庆市商民协会和安徽省商民协会。
民国17年,根据《商会改组大纲》,安庆商民协会改组为安徽省总商会。在芜湖成立安徽省商业联合会。全省60个县和一些商业比较繁荣的三河、固镇、正阳、襄安、湾

民国18年8月15日,国民党南京政府颁布《商会法》,各县商会依照进行了改组。同时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各县开始组织了同业公会。
民国27年,芜湖、安庆相继沦陷,国民党安徽省政府迁金寨(立煌),安徽省商业联合会牌子亦挂到了金寨。民国28~34年潘慎五(阜阳人)任安徽省商业联合会主席。
民国35年,国民党安徽省政府迁到合肥,合肥国大代表虞荫生联系蚌埠、芜湖等地商会,在合肥成立了安徽省总商会筹备处,牌子挂在合肥县商会。具体办事人员很少,这时的安徽省总商会已名存实亡。随着解放事业的发展,国民党省政府迁安庆,逃屯溪,虞荫生亦逃之夭夭,安徽省总商会筹备处也自然消亡。到民国38年安徽全省解放时,安徽省总商会已不存在,而各市、县、镇商会则由人民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