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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容遣送
县于1971年下半年设外流人员收容遣送站,站址初在县工会,后迁入民政局旧址,有工作人员8名,每年由民政局拨给事业经费2万余元。收容的产婴直接送合肥市福利院,外流人员或送往合肥市或直接遣送回乡。该站于1981年撤销,10年间共收遣外流人员48180人次,收容婴儿85个。1984年底,县复设外流人员收容遣送站。有工作人员8人。1985年收容1140人,其中遣回原籍1052人,送合肥市社会福利院6人、转送其它部门处理的46人,其它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