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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节日慰问
解放后,每年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全县普遍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县党政负责同志亲自到驻军单位、烈军属家庭慰问,征求意见,检查落实拥军优属措施,举行军民联欢会。区(镇)、乡组织慰问队,敲锣打鼓逐户登门慰问当地烈军属、残废军人。1951年,组织腰鼓队、秧歌队330个,干部、群众、学生41000人,慰问烈军属、残废军人1100户。1958年,县组织3个业余剧团随慰问团慰问演出,设烈、军属光荣席。1984年春节,县城组织3000余人的军民联欢会,组织慰问专题广播节目72个,放慰问电影10场。1985年春节,对镇守祖国边疆的凤台籍军人,赠送家乡特产大救驾300公斤,发慰问信100余封。1955至1985年,在“八一”建军节,先后召开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8次,共评定先进单位157个,先进个人1685人次。王美修送夫参军,丈夫1952年9月在朝鲜上甘岭战斗中牺牲,她化悲痛为力量,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先后20余次出席省、地(市)、县拥军优属先进代表会议,受到表彰。1958年曾随周恩来总理赴朝鲜慰问。1983年被评为出席全国双拥工作会议先进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