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时期,县内无劳动管理机构。无业或失业者均自谋职业受雇于业主。雇用形式分三类:一是学徒工,多从事于木、铁、编织、手工业作坊和商号、货栈、馆店、理发服务等行业。年龄一般在12至18岁之间,须由中间人介绍担保,或签订合同,或口头契约。学徒期一般3年,其间老板供食宿,无工钱。期满出师后,要为老板义务做工1年,谓之“谢师”或“谢东”,此后老板留用或另受雇用。二是雇工,俗称“伙计”,但帐房先生、各类技师、厨师等不称“伙计”。他们或自己上门应雇,或经人介绍应雇,也履行文字或口头的契约,一般是业主供食宿,以年或月计付工价。三是童养工,即工厂或作坊招收一些家庭贫困,年龄在10至15岁之间的少年学艺或兼做零活。业主管吃、穿、住,无工钱。成人后,多为业主留用,成为正式雇工。抗日战争爆发后,店铺、作坊纷纷倒闭,各业凋零,失业颇多。民国36年(1947年),县基督教创办的“福音工厂”,收容40余名童养工。解放前夕,仅县城失业人数达600人。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统一介绍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着手解决城镇就业问题。1952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凤台县劳动就业登记处,由民政、公安、工会等单位抽人办公,对城镇失业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共504人。后经县政府统一安排144人;用政府发给救济费作本钱做小生意的68人;介绍到外地就业的225人。次年,在发展国营工商业的同时,政府还鼓励发展公私合营和私营工商业手工业,扩大就业门路。当年公私合营、私营商业、手工业吸收城镇人员就业150余人。1956年,劳动就业由县民政科统管。全县安排吃商品粮的城镇闲散人员433人到工业、商业和饮食服务部门就业。至此,将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和城镇闲散人员全部安置就业。1957年底,全县职工总人数5168人。
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大办工业,全县工业企业由原来的6家500名职工,盲目发展到45家,职工2700人。除城镇闲散劳力全部就业外,还从农村招收2000余农民为工人。新建的锅碗厂、水泥厂、酒厂等大都是从农村招收的新工人。年底,全县职工人数猛增到8491人。同年,还从城乡抽调4万余人上山大炼钢铁。1959年,又抽调71381人到淮南、阜阳等地支援工业建设。1960年,因大跃进时期兴办的工业企业大多停办,同年起停止招工,并分期分批精简下放职工,到1963年,4年累计精简下放职工7247人。1966年,全县安置1752名城镇无业者就业,其中包括县广播站、供电局、酒厂等单位招收的学徒工和亦工亦农临时工。
“文化大革命”始,县内停止正式招工,城镇待业人员增加。中学生响应毛泽东主席走“五·七”道路的指示,分期分批下放到农村安家落户。到1977年底,县下放知青和接收淮南、合肥、上海等地下放知青共12258人。1970年起,除按照政策规定,安排城镇待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就业外,开始从下放农村锻炼2年以上的知青中招收职工。条件是家庭出身好,本人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经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查,县主管部门审批。是年,共招工1484人,其中下放知青454人,退伍军人316人,农民586人,原精简下放职工52人,其它76人。分配到县厂、矿企业工作的538名,分配到外地工作的946人。1971年到1972年,实行临时(合同)工制度改革,全县有821名临时(合同)工转正,未转正的全部辞退。1976年,全县饮食服务行业招工27人,全部分配到炊事、理发、浴池、屠宰等行业工作。同时招收亦工亦农人员240人,其中安排在县办企业的180人。
1978年始,城镇中学生不再下放农村,城镇行业人员又迅速增长。在发展国营工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城乡集体工商业、饮食服务业、手工业及社队企业等,广开就业门路。同年,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规定,开始办理干部工人“双退”(退休、退职)补员工作(退休退职后,可招收1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顶替当工人)。1979年,取消了自1965年起执行的亦工亦农用工制度,从而扩大了城镇待业人员的就业门路。是年,共安排898名城镇待业人员就业,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人298人,集体所有制工人600人。同时,改革招工办法,凡招收正式职工必须通过文化考核,择优录用。
1980年,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公司执行“组织起来就业、介绍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积极协调、支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兴办集体企业,拓宽就业门路,就地“消化”本单位待业人员。全县陆续兴办集体经济实体36个,安排待业人员1226人。1982年初,县内待业人员3825人,由于就业面不断扩大,到年底已安置就业3080人。同年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以及全民所有制与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凡从社会上招收常年性生产岗位的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当年新招合同制工人300人,分配县内各企业单位工作。1983年9月,废除国家干部“双退补员”的规定。
1985年,下放知青通过招工、升学、参军等方式,全部离开农村。年底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总数为17626人,其中固定工11254人,合同制工人569人,集体所有制职工8016人,城镇个体劳动者4498人。
附:全县职工人数表
全县职工人数表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