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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9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凤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农村开展包产到组的管理形式。下半年又从有利生产、方便经营出发,提出了包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开展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或统分结合多种形式管理方法。1980年初,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强烈,县委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提出:集体经济比较好的公社可自愿结合包产到组,但要扩大自留地;集体经济一般的公社,引导包产到劳联产计酬,超产归己;集体经济差的公社,可包产到户。年底,全县联产承包到组的共1271个生产队,占31%,联产承包到劳的480个生产队,联产承包到户的501个生产队。1981年年底,全县基本实现了联产承包到户责任制。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到1984年,全县农业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14.6%,粮食亩产由1975年的276.5公斤,提高到370公斤。人均生产粮食由211公斤,提高到662.1公斤。
在农业联产承包的同时,林业、渔业也实行了联产承包,全县签定合同达27800份,水面承包达14274亩。1984年各类专业户达3205户,专业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3%,人均669元,是全县人均291元的2.3倍。1985年全县有规模较大的各类专业户2420户,专业收入1357.2万元,纯收入946.3万元,人均收入733.7元,商品率达83.1%。当年万元产值收入的专业户105户,纯收入超过万元的47户。专业户逐步走向联合,兴办了351个经济联合体,纯收入达218.2万元,人均收入862.7元,高于全县人均收入505.7元的水平。董岗乡大郢村被命名为制糖专业村,刘集乡山口村及大山乡灯塔村被命名为运输专业村。
在农业联产承包的同时,林业、渔业也实行了联产承包,全县签定合同达27800份,水面承包达14274亩。1984年各类专业户达3205户,专业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3%,人均669元,是全县人均291元的2.3倍。1985年全县有规模较大的各类专业户2420户,专业收入1357.2万元,纯收入946.3万元,人均收入733.7元,商品率达83.1%。当年万元产值收入的专业户105户,纯收入超过万元的47户。专业户逐步走向联合,兴办了351个经济联合体,纯收入达218.2万元,人均收入862.7元,高于全县人均收入505.7元的水平。董岗乡大郢村被命名为制糖专业村,刘集乡山口村及大山乡灯塔村被命名为运输专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