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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
民国8年(1919年),境内有渔民260户,1600人,鱼船250只。其中本籍渔民40户,160人,其余均来自五河、嘉山及江苏泗洪等县。渔民多为一家一船,在淮河、西淝河、架河、焦岗湖、董峰湖、戴家湖等河湖中捕鱼。民国27年至民国36年,黄河花园口溃决,淮、淝流域连续9年水灾,祖居西淝河沿岸的花家岗、彭家岗、王嘴、李嘴等一带农民有400人兼业捕鱼。渔民流动性大,无组织无管理。
1949年全县渔民138户,793人。1951年春为150户,830人,船301只。县人民政府为加强渔业管理,在渔民中成立焦岗湖、城关2个渔民协会。为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困难,发放贷款5万元,救济粮2万公斤,布60丈,当年买船88只,买渔网1900条。1952年有渔民250户,1520人,渔船388只,并开始走渔业互助合作道路,组建4个渔业互助组,入组28户,190人。1953年渔民刘长前被评为渔业劳动模范,代表渔民第一次赴北京出席全国劳模大会。1954年试办渔业合作社,入社渔民30户。1957年办淮凤、胜利、焦岗3个渔业社,入社渔民232户,1456人,渔船435只。1958年成立焦岗湖渔场,渔民153户,1027人入场,并实行工资制,一年后废止。西淝河渔民79户,239人,入西淝河渔场,但仍从事自由捕捞。1974年省财政厅拨款30万元,在丁家沟建渔民新村,建房148间,渔民上岸居住,兴办养殖场、学校,后因渔民不愿过陆地生活,新村废置。同期西淝河渔场撤销,渔民交县渔苗场代管,仍以自由捕捞为业。
1980年后,焦岗湖渔民开展联产承包,定任务、定产值,按6∶4分成,超产奖励。西淝河渔场渔民从鱼苗场划出成立淮河、西淝河、城北湖3个渔业大队,由畜牧水产局生产股管理。1982年成立渔政管理小组,畜牧水产局成立渔政股管理渔民生产。当年全县渔民共328户,2281人。除开展联产承包外,富余劳力从事商业,开展水上、陆地运输,改变了一家人一条船单纯依靠捕捞为生的局面。1985年,全县有渔民550户,3096人,有船447只,住家船25只。多种经营使渔民普遍增加了收入,劳动力每人年收入1500到2000元,每户得超产奖300至500元。生活得到改善。
捕捞工具
传统捕鱼徒手捉、棍棒打、木刀砍、梭镖叉等,方法简便,今仍应用。后有钩、卡、瓮、箔、网等种类繁多,因作业方法不同,作业时间不同,捕捉对象不同而延用。
钩:有大小之分,有柴钩、鳝钩、拉钩等。卡:用作捉鳖或卡鱼,淮河、西淝河可见。瓮:专捕淮王鱼,以木板加工成箱,上安梁架,系长绳,内放石块,沉入深水中,待淮王鱼入瓮后起捕。淮河中绵羊石、黑龙潭、硖山口等处常用。网:有抄网、推网、旋网、拉网、招网、搬网、拦河灌网、过河清、丝网等。其中抄网长达千公尺,在淮河深水中用船拖带,常多户船只联合作业。拦河灌网:为定置网具,汛期硖山口、大古堆常见。过河翻:俗称“过河清”,网型大,需数十人操作,西淝河一带兼业渔民逢汛期常用。此具因有损鱼类资源,故有“上打出水三尺,下打入泥三寸,上捕鱼公鱼母,下逮鱼子鱼孙”之说。丝网:1970年后浮子改用泡沫塑料代替木板,网改用尼龙丝代替棉线。箔子:又称迷魂阵。以竹篾编织而成的箔篦,长3到4公尺,高2公尺。宜浅水处作业,利用鱼顶水游动习性,将众多箔子联结成蜿蜒曲折的蛇阵或“八”字形墙道,道道相套,层层递进,鱼由箔道口入笼。1970年后,箔篾改用尼龙网制作,省工、省料、成本低、易保管,1985年,箔篾、尼龙箔并用。至今捕鱼仍以上述捕捞工具为主。
捕捞量
解放以前,渔民以天然捕捞为主。1949年,渔民在政府组织下,开始有组织的进行捕捞。1950年捕捞鱼类30万公斤。1954年因遭特大洪涝,捕捞时间持续长,当年捕捞达225万公斤,是历史上最高的一年。1957年后县开展鱼苗繁育,始有人工投放,当年捕捞117万公斤。1966年境内大旱,焦岗湖、花家湖、姬沟湖、城北湖干涸,湖种麦,捕捞量仅4.6万公斤。此后,随着水利条件的改善,年捕捞量稳定。捕捞量见下表。
凤台县渔业捕捞产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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