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雍正十年(1732年)凤台建县,县内没有正规的工厂企业。群众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全部靠落后的手工制造。手工业生产者是无组织、无计划地生产,生产原料的来源、产品的销售由生产者自行解决。
民国32年(1943年),国民党凤台县工会成立,负责管理手工业生产。民国35年,更名为国民党凤台县总工会,拥有会员1300余人。民国37年,解放区成立凤台县民主政府,下设工商科,负责管理手工业。
1949年县工商科、工商联合会、县供销社生产管理股共同管理全县手工业、工业。1954年6月,县手工业管理科成立,1955年11月,设凤台县手工业生产联社。
1958年5月,县委工业部、县人委交通科、手工业生产联合社,联合成立凤台县工业基础建设办公室,7月撤销,成立凤台县工业局。1961年2月恢复手工业生产联合社,6月,改名为手工业管理局。1963年,工业局改为工交科。1964年恢复工业局。1976年7月,县革委会下设工交办公室。1982年,改手工业管理局为第二轻工业管理局,1984年4月撤销,成立凤台县手工业联合社。1984年3月撤销工业局和工交办公室,成立凤台县经济委员会,下设工业科。
民国32年(1943年),国民党凤台县工会成立,负责管理手工业生产。民国35年,更名为国民党凤台县总工会,拥有会员1300余人。民国37年,解放区成立凤台县民主政府,下设工商科,负责管理手工业。
1949年县工商科、工商联合会、县供销社生产管理股共同管理全县手工业、工业。1954年6月,县手工业管理科成立,1955年11月,设凤台县手工业生产联社。
1958年5月,县委工业部、县人委交通科、手工业生产联合社,联合成立凤台县工业基础建设办公室,7月撤销,成立凤台县工业局。1961年2月恢复手工业生产联合社,6月,改名为手工业管理局。1963年,工业局改为工交科。1964年恢复工业局。1976年7月,县革委会下设工交办公室。1982年,改手工业管理局为第二轻工业管理局,1984年4月撤销,成立凤台县手工业联合社。1984年3月撤销工业局和工交办公室,成立凤台县经济委员会,下设工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