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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营工业
1950年,县人民政府总工会接收原马子美等人创办的私营窑厂,定名为凤台县和平窑厂,成为县内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职工27人,砖窑2座,全年生产砖16.7万块。1952年,又创办劳改窑厂。1957年,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9家,固定资产11.19万元,职工388人。有印刷、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全年工业总产值6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8.31%。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过大,达720.4万元,超过上年的37倍,一年内就创办国营工业企业27家,累计39家,职工2347人,完成产值333.9万元,比1957年增长5.3倍。1962年,有6家国营工业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大部分厂下马,国营工业企业还剩10家,职工1963人。完成年产值744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81.22%。1965年,人员精简,产值下降。
1970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3家,职工2232人,年产值77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3.67%。1975年,完成工业总值212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9.65%,比1970年增长1.73倍。1978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9家,职工3923人,固定资产原值190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65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1.47%。1982年,全县完成产值334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7%,比1981年增长7.1%。1984年,全县19家工业企业完成产值435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1.62%,比上年增长11.8%。1985年,县内20家国营工业企业,有职工5381人,固定资产4817.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76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5.68%。实现利润256.1万元。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过大,达720.4万元,超过上年的37倍,一年内就创办国营工业企业27家,累计39家,职工2347人,完成产值333.9万元,比1957年增长5.3倍。1962年,有6家国营工业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大部分厂下马,国营工业企业还剩10家,职工1963人。完成年产值744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81.22%。1965年,人员精简,产值下降。
1970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3家,职工2232人,年产值77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3.67%。1975年,完成工业总值212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9.65%,比1970年增长1.73倍。1978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9家,职工3923人,固定资产原值190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65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1.47%。1982年,全县完成产值334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7%,比1981年增长7.1%。1984年,全县19家工业企业完成产值435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1.62%,比上年增长11.8%。1985年,县内20家国营工业企业,有职工5381人,固定资产4817.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76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5.68%。实现利润2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