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集体工业
1949年1月凤台县解放,党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一些个体分散的手工业者,陆续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1952年,组建建国铁业社、光明印刷组、大众工厂等7家集体工业,共有职工150余人。当年完成产值1.0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0.28%,1954年,县集体工业发展到19家,职工筹集股金3516元,从业人员261人。年产值比上年增长39.4%,实现利润9161元。1956年,随着“合作化运动”的深入进行,广大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14个行业34家,职工1588人。至1957年,发展到37家,职工1715人,完成总产值18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3.5%,实现利润5.13万元,利税总额7.33万元。
1958年,在“全民大办工业”的热潮中,全县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55家,基本建设投资猛增到720.4万元。从1960年起,先后精简下放集体工业职工1470人,企业减到49家。1961年,又招回1069人。1962年,全县有集体企业33家,年产值221万元,占全年工业总产值的24.1%,实现利润5.1万元,利税总额7.73万元。1965年,集体工业生产的中心转向为农业生产服务。1970年,将14个县属集体企业划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余24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72万元,职工883人,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5.8%。1977年原属县二轻局管辖的13家公社农机修配厂划归当地人民公社管理,归属县社队企业局管理,县属集体企业还有13家。
1978年至1980年,县属集体企业发展到32家。1981年推行经济责任制,提高效益,年产值605万元。1985年,县属23家集体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41万元,比1980年增长1.28倍。
1958年,在“全民大办工业”的热潮中,全县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55家,基本建设投资猛增到720.4万元。从1960年起,先后精简下放集体工业职工1470人,企业减到49家。1961年,又招回1069人。1962年,全县有集体企业33家,年产值221万元,占全年工业总产值的24.1%,实现利润5.1万元,利税总额7.73万元。1965年,集体工业生产的中心转向为农业生产服务。1970年,将14个县属集体企业划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余24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72万元,职工883人,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5.8%。1977年原属县二轻局管辖的13家公社农机修配厂划归当地人民公社管理,归属县社队企业局管理,县属集体企业还有13家。
1978年至1980年,县属集体企业发展到32家。1981年推行经济责任制,提高效益,年产值605万元。1985年,县属23家集体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41万元,比1980年增长1.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