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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邮电局
清宣统元年(1909年),凤台县城设邮政代办所。民国4年(1915年)开办凤台县邮电局,并核定为三等甲级局,配局长、信差、邮差各1人。同年设电报支局,因业务萧条,入不敷出,奉命撤销。民国23年设电报营业处。民国27年日军侵占县城,邮政局和电报营业处疏散,通信中断。民国29年,邮政局西迁,成立陈集邮政局,由河南省邮区代管,沦陷区县城设邮政代办所。民国23年12月,设杨湖镇三等乙级邮政局,民国34年裁撤,和陈集邮政局合并,正式命名为凤台县邮政局,有员工5人。1949年1月,凤台解放,县民主政府接管邮政局。4月,凤台、阚疃两县交通局与凤台县邮政局、凤台县电话管理处合并成立凤台县邮政局。1950年,通信设备不能适应党政需要,奉命邮电分设,将电信移交县政府,成立总机室,另设凤台县邮政局。1951年2月,开办电信营业所,8月,邮电合并,成为凤台县邮电局,有职工23人。1969年12月,成立凤台县邮政局和凤台县电信局。1973年再次合并,组建凤台县邮电局。1985年,邮电局下设6个支局,10个邮电所,有职工171人,固定资产总值94.36万元,邮政运输汽车1辆,摩托车4辆,自行车73辆。1950年邮电业务收入1.30万元,上缴收支差额0.53万元。1985年收入总计55.14万元,上缴收支差额12.42万元,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为1950年的4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