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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计监督
1984年4月。为加强对全县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成立凤台县审计局,内设财政金融、行政事业、企业3个股。当年,对23个工商企业、14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四查”、“一核”,共审计出违纪金额45.6万元;效益问题的62万元;差错金额0.8万元。1985年,共审计48个单位,重点审计11个单位。查出有问题资金总额为614.5万元。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的355.5万元,决定收缴国家和地方财政的181.2万元,当年入库156.3万元;效益问题的95万元;帐目差错的1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