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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房屋
清末民初,县城房屋不足3000间,多为土墙草顶,砖垣瓦脊寥寥可数。仅有八九家富商建有砖木结构的两层小楼,城中区李家当铺广厦深院,别具特色。另有大西门外的三官楼、财神楼,小西门外的城隍庙和北门外的文昌宫、奶奶庙、三星庙等古典建筑。
民国27年(1938年),日军侵占县城,全城被日军轰炸焚烧的房屋达2000余间。同年,国民党政府扒开花园口,黄泛入淮,县城连遭水灾,毁环的房屋无力修复。到解放前夕,城内仅有房屋1000余间,到处断垣残壁,破陋的茅屋杂居其间,只有沿街的店铺、高处的官署稍显整齐。当时流传“凤台县破猪圈”的民谣,真实地刻划了县城荒芜破旧的景象。
1949年至1960年,县城公房逐步由土墙草顶发展为砖墙草顶、砖瓦结构、砖混结构。共建各类房屋83300平方米,公共建筑有百货大楼、望园楼、一中礼堂、影剧院、人民剧场等,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为砖木或砖混结构。其中:影剧院建筑面积990平方米,前厅4层,为当时县城规模最大的建筑。居民住宅多为土墙草顶。1961年至1971年,县城共建各类房屋101286平方米,公共建筑以砖瓦结构的平房为主,私人住房中砖瓦结构的已占30%。1971年至1980年,县城共建各类房屋260349平方米,公共建筑多为3、4层的楼房。1980年至1985年,县城房屋趋向高层次,多功能。仅5年时间,共建各类房屋达235393平方米,公共建筑多为四五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城河路统建楼为4层,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投资120万元,为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建筑。私人住宅两层楼房已占20%,其余多为砖瓦结构、砖混结构的平房。1985年,县城共有各类房屋690927平方米,其中:住宅27646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已由建国初的2.6平方米,增至近10平方米,有千余户住上了设施齐全的楼房。
县城主要公共建筑表
民国27年(1938年),日军侵占县城,全城被日军轰炸焚烧的房屋达2000余间。同年,国民党政府扒开花园口,黄泛入淮,县城连遭水灾,毁环的房屋无力修复。到解放前夕,城内仅有房屋1000余间,到处断垣残壁,破陋的茅屋杂居其间,只有沿街的店铺、高处的官署稍显整齐。当时流传“凤台县破猪圈”的民谣,真实地刻划了县城荒芜破旧的景象。
1949年至1960年,县城公房逐步由土墙草顶发展为砖墙草顶、砖瓦结构、砖混结构。共建各类房屋83300平方米,公共建筑有百货大楼、望园楼、一中礼堂、影剧院、人民剧场等,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为砖木或砖混结构。其中:影剧院建筑面积990平方米,前厅4层,为当时县城规模最大的建筑。居民住宅多为土墙草顶。1961年至1971年,县城共建各类房屋101286平方米,公共建筑以砖瓦结构的平房为主,私人住房中砖瓦结构的已占30%。1971年至1980年,县城共建各类房屋260349平方米,公共建筑多为3、4层的楼房。1980年至1985年,县城房屋趋向高层次,多功能。仅5年时间,共建各类房屋达235393平方米,公共建筑多为四五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城河路统建楼为4层,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投资120万元,为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建筑。私人住宅两层楼房已占20%,其余多为砖瓦结构、砖混结构的平房。1985年,县城共有各类房屋690927平方米,其中:住宅27646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已由建国初的2.6平方米,增至近10平方米,有千余户住上了设施齐全的楼房。
县城主要公共建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