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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县卫生院
民国29年(1940年),县设诊疗所,所址在陈集(当时民国县政府所在地)。有3名医务人员,房屋7间,药品数十种,少量器械。当年门诊2365人次。次年改名为县卫生院,人员5人,仅设门诊,未设病床。民国31年,添购阿片酊、精制樟脑、大黄酊、康福那新等9种药品,用于门诊。当年门诊642人次,次年上升为1045人次。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迁至凤台县城,并设顾桥分院。分院有主任1人,医生2人,护理、勤杂各1人,房屋9间,药品数十种,器械少量,日门诊3至5人次,未设病床。民国36年,因顾桥处在游击区,医护人员自行离职、解散。次年,县卫生院人员增至8人,其中院长1人,医生2人,卫生稽查、护理、文书各1人,勤杂2人,药品近百种,以口服药为主。器械有煮沸消毒器、注射器、手术刀剪、摄子、方盘、灌肠吊筒之类。门诊仅能诊治常见小病及外科换药,日门诊5至6人次。1949年1月12日,县城解放,该院人员自行解散,药品、器械遗弃。
县人民医院
1950年8月,阜阳专署中心卫生院派徐作发等5位医务人员来凤台筹建县卫生院,在人民政府门诊所的基础上,吸收社会上医疗技术较好的西医13人,共21人,成立县卫生院,有门诊房屋19间,日门诊30人次左右。次年设病房5间,病床15张,年住院1563人次,并设防保课,负责全县卫生防疫保健工作。1953年,省卫生厅分给显微镜1台,设检验室开展临床检验。次年水灾后,省卫生厅拨款建病房1间,办公室4间,设病床30张。人员增至2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分设内科、外科、门诊。购万能手术床1台,成套手术器械、手提式高压消毒器、无影灯各1台,电冰箱1台。10月,华东第二军医大学医疗队来凤台灾区巡回医疗,在其临床指导下,邓启华主刀首次施行阑尾切除手术,手术效果良好。当年门诊21300余人次,收容住院治疗4521人次。1956年,境内名中医李雪逵进院工作,增设中医科。1958年,病床增至150张,设针灸科。1960年设放射科,购30毫安X光机1台,开展透视。当年外科可施行胃穿孔修补、胃部分切除等手术。县政府用小轿车与地区卫生防疫站换救护车1部给县卫生院,用于救护。1966年1月,改凤台县卫生院为凤台县人民医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医院坚持照常上班。其间分设门诊部、住院部,建病房20余间。1977年后,逐步分设儿科、妇产科、药剂科、检验科,内科分设普内科、传染科、神经内科、心血管科。外科分设普外科、骨科、颅脑外科、泌尿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牙科。到1985年,人员增至267人,其中中医师6人,西医师58人,护师、助产师11人,中药师3人,西药师5人,检验师2人,放射技师3人;其他中、西医卫生技术人员129人;行管勤杂人员50人。病床190张,主要医疗器械31种81(件)套,救护车2部。县医院占地总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房屋总面积约为1万余平方米,截止年底固定资产138.4万元,流动资金72.3万元。
县第二人民医院
1983年,为开展计划生育,建“凤台县妇幼保健院”。院址在县卫生进修学校处,占地面积为7000平方米,房屋49间。人员13人,设门诊部、病房,病床22张。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年底开诊。1984年,人员增至27人,病床50张,主要医疗器械18种27件(套)。当年门诊23250人次,住院治疗954人。1985年,人员增到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人。年门诊31025人次,年住院治疗2533人。同年12月改名为凤台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新圩医院
1955年,省卫生防疫大队在凤台县巡回医疗期间,县、区、乡政府反映麻风病较多。在省卫生防疫大队指导下,进行线索调查和重点村庄普查,确诊患者139例,疑似者14例,分布在境内10个区。1958年8月,以小村并大村的方式腾出民房54间,收容病人97人,成立麻风病院,院址在丁集区李庙公社李刘村,院名为“凤台县刘庄防治疗养院”。隶属于县民政科、卫生科。院内供应商品粮、菜金,并拨给耕地480亩,开展农副业生产以改善病人生活。医务人员2人,负责病员的治疗和生活生产管理。1961年,李刘村群众要求归还原住宅、房屋。县政府召集民政、财政、卫生、公安及区、公社、大队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商定,退还原房屋,按低价房租赔偿群众3000余元。病人迁居于村西搭盖的临时病房。1965年,省民政厅、卫生厅拨款13万元,在职工住宅区以北1000米处,建砖瓦结构病房67间,职工区房屋40间。次年,医院收治原阜阳地区除颍上、临泉以外的其他8县麻风病人46人,工作人员增至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人。设备有立式消毒器2台,显微镜1台。1969年,因病院不属疗养性质而改名为凤台县新圩医院,人员增至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人。民政局为病院购大型拖拉机1台,供病人生产、运粮、运煤。1973年兴修茨淮新河,病区因地处河道中央而被拆除,迁至职工住宅区以西,病房增至97间。1983年病院架设高压线、广播专线,装三用机1台,20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至1985年,卫生技术人员增到7人,累计收治病人160例,经长期西药氨苯砜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以及实施联合国卫生组织制定的联合化疗,经病理学、细菌学检验达治愈标准者140人,累计出院117人,在院死亡14人。当年在院29人,其中外县9人。
区(镇)乡卫生院
1951年,县卫生部门组织部分私人开业行医的西医分别创建刘集、展沟、清泉、古沟、顾桥、潘集、阚疃、焦岗、丁集、金沟10个区民办公助卫生所,医务人员39人,均设门诊,仅能诊治常见小伤小病。次年2月,均转为公立卫生所,县卫生科给各所调配保健员1至2人、防疫员1人、药剂员1人,承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1954年大水,10个区卫生所的53间房屋受淹后全部倒塌。灾后,省卫生厅拨给10个区卫生所基建、设备费,每所分别建房屋5间,配备所需设备及药品、器械等。1956年,撤销金沟、刘集、丁集3个区卫生所。同时,全县52个乡均建立乡联合诊所,承担公费医疗(代诊点)和救灾医疗及卫生防疫保健工作。1958年7月,7个区卫生所改为区卫生院,共有人员61人,年门诊67831人次,年住院治疗2158人。
1963年,全县医院整改,将原由个体组合成的城关人民联合医院转为城关镇公立卫生院。1964年,在原乡联合诊所的基础上,全县建立39个公社卫生所,为集体所有制。1965年,县“四清”工作总团把区镇卫生院定为全民所有制单位。1969年5月,全县划有19个公社、1个镇,卫生部门随行政建制的撤、并,建马店、顾桥、桂集、丁集、毛集、张集、关店、刘集、钱庙、杨村、白塘、王集、夏集、曹集、大山、城北、尚塘、武集、古店19个公社卫生院和城关镇卫生院,均为全民所有制。共有人员3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97人,设病床322张。8月,县革命委员会卫生组遵照毛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将城关镇卫生院23人下放并入关店卫生院。
1976年3月,根据省卫生厅合理布局医疗机构的精神,县卫生局将设备条件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的马店、张集、毛集、丁集、顾桥、桂集6所卫生院定为农村中心卫生院。同年7月,城关镇卫生院恢复,调配行管、中西医护人员23人。设中医科、西医内科、外科、检验室、妇产科,设产床4张。至1979年,区镇乡卫生院人员发展到4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9人,病床536张。1983年,全县撤公社,建7区1镇28个乡。县有马店、顾桥、桂集、丁集、毛集、张集、城北7个区卫生院,1个城关镇卫生院,14个乡卫生院。1985年,区镇乡卫生院共有人员488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423人。设门诊,分中医科,西医内科、外科、检验室、妇产科、放射科、手术室等。有病床650张,主要医疗器械22种206件(套)。当年门诊977251人次,住院治疗病人20206人。年底,省卫生厅批准毛集、丁集、马店卫生院为农村中心卫生院。
行政村(大队)医疗室
1952年,全县有中、西医药卫生人员683人,个体开业行医和经销中药材的,逐步组成联合诊所。1958年,联合诊所及少数个体行医者均纳入生产大队医疗室、妇产院。大队医疗室的医务人员为半农半医,其报酬按同等劳动力记工分,或实行误工补助等。全县139个生产大队建医疗室(卫生保健站)114所,人员631人。
1970年夏,阜阳地区卫生局要求所属10个县用“一根针、一把草”在1周内实现全地区合作医疗一遍红,派专人来凤台督促兴办合作医疗。县开始在尚塘、毛集、焦岗3公社试办,继而顾桥、张集、丁集、马店也先后办起合作医疗。至1974年,全县240个生产大队,办合作医疗的149个,占62.04%。1975年,全县19个公社215个生产大队均办起了合作医疗,其中实行一级社办的(经费、药品、核算等统一由公社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安排)7个公社81个大队,占37.67%;实行社、队(大队)联办的10个公社121个大队(门诊经费由大队自行管理,住院病人经费按规定标准由公社结算),占56.28%;实行队办的(经费的收缴、使用、结算统归生产大队)2个公社13个大队。次年,全县19个公社215个生产大队全部实行一级社办合作医疗,有赤脚医生692人。全县生产队建卫生室3138个。赤脚医生的报酬全县不一,有的与生产大队长同等工分,年底一次分红;有的按技术分等级,最高的每月工资35元;有的按本生产队工分分配,每月补助5元。1978年,因经费收缴不齐,部分公社开始出现队办或部分队办,全县社办合作医疗逐年下降。到1985年,行政村(大队)医疗室已不复存在。
机关、厂矿、学校诊所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门诊所,有房屋2间,医务人员3人,诊疗对象只限于机关工作人员。当时药品短缺,设备简陋,只能诊治常见小伤小病。次年8月,该所并入县卫生院。1952年,凤台中学(一中)设医疗室,有专职校医1人。次年,张集中学设医疗室,有兼职校医1人。1956年,凤台简易师范设医疗室,有专职校医1人。到1970年,全县机关、厂矿、学校诊所发展到16所,有卫生技术人员37人。磷矿、水泥厂、锅碗厂建立卫生所,人员4至7人,日门诊均有30人次左右。1976年,全县机关、厂矿、学校诊所增至19所,人员88人,平均日门诊67人次,病房6间,病床10张,年住院治疗281人。1981年,全县有卫生所、室(医院)20所,人员94人。磷矿医院医护人员发展到12人,设手术室,可施阑尾切除术、疝修补、计划生育男、女结扎手术。1984年,全县卫生所、室(医院)增至21所,人员97人。其中计委诊所发展较快,人员增至14人,设门诊、放射室、检验室、妇产室、手术室,病床15张。年门诊近万人次,年住院816人。至1985年,全县机关、厂矿、学校共办医院、卫生所、医疗室29所,其中医院2所(东风湖农场医院、磷矿医院),诊所(医疗室)有计委、锅碗厂、水泥厂等27所。人员1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6人。病床55张。
个体诊所
清末民国初期,境内中医坐堂行医并有药店或药柜的近百家,备有膏、丹、丸、散。民国23年(1934年),毛集朱心盘在境内开设第一家西医诊所,有药品20余种,少量器械,能治疗常见病和外科小伤、疮疖等。民国34年,境内较有影响的有贺盛伯在城关开设的益寿医院,王灼丰开设的博爱医院,邸少宾在董岗开设的诊所,郝岐山在夏集开设的诊所,及葛志豪诊所等数家。民国36年,合肥人邓启华在刘楼开西医诊所,并授徒2人,有少量器械,药品数十种。曾为豫皖苏军区十二团干部、战士诊治伤病,其中一位连级干部在邓处治疗一月之久,愈后返队。李允胜、李允龙区队30余人,在顾桥附近打游击,其伤病员也在邓处医治,因而该诊所被誉为八路军后方医院。次年10月,诊所被国民党警察和县大队捣毁,药品被劫,邓遭关押(后被联名保释)。到1949年,全县有个体中西医263人,中医诊所近百家,西医诊所25家,均有医有针、片、酊剂药品和简易外科器械。
1951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对个体中西医药卫生人员进行登记,计683人。次年,号召组织联合诊所,全县共组织33个,参加人员204人,尚有479人个体开业行医。至1956年,大部分医务人员都走上集体化的道路,全县个体行医者仅有61人。1958年,联合诊所、个体行医者均纳入大队医疗室。1980年后,由于合作医疗和大队(村)医疗室逐步解体,个体行医再度兴起。1981年,全县有个体诊所560家。至1985年,全县有乡村医生686人,自行开业行医者599人,占87.3%,办个体诊所599家。这批乡村医生曾在兴办合作医疗期间,经公社卫生院多次短期培训,及县卫生局开办的赤脚医生轮训班3至6个月的专业培训,能掌握内、外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有的对出血热、乙型脑炎诊治也颇有经验。李冲回族乡石湾村石玉功个体医疗室,资金过万元,西药100余种,经常有数人住观察室治疗。乡政府还经常抽其参加计划生育手术队,做男、女扎节育手术。武集乡苗圩村朱从胜个体医疗室资金数千元,西药近百种,中成药数十种,设观察室3间,常有3至5人住医疗室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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