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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小型电厂(站)
一、濉溪发电厂
濉溪发电厂初期隶属淮南电业局。1960年12月,随淮北电业局成立而划归该局,并易名安徽省濉溪发电厂。淮北电业局撤销后,濉溪发电厂直属省水电厅。1962年4月1日,又划归水电部徐州电业局领导;6月21日,易名为濉溪发电厂。至1973年7月1日,由徐州电业局又移交安徽省水利电力局;8月1日该厂机构撤销,厂固定资产及219名职工并入新建淮北发电厂。1977年,原濉溪发电厂固定资产418.5万元全部移交给淮北供电局。
濉溪发电厂位于相山南部约1.5公里处,北依凤凰山,西邻渠沟村。筹建于1958年,是年10月9日,由淮北煤矿筹备处主持召开筹建工作准备会议。淮北煤矿党委、安徽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炭设计院、上海煤矿设计院、徐州煤矿基建局、宿县、萧县、濉溪县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会议。确定厂址在相山西偏南距墓山约1.5公里处,装1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该机由淮南发电厂迁来),两路35千瓦伏出线,供电量为5~10万千瓦。对建设40万千瓦的发电厂及成立建厂委员会等问题作出了决定。濉溪发电厂由安徽省水利电力厅勘测设计院执行设计任务,水电部电建总局华东二公司承担基建安装,1958年底破土动工,1959年9月5日投产发电。至1973年,新建淮北发电厂第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因检修、运行人员严重匮乏,经省水利电力局、淮北市委批准该台机组停机,人员并入淮北发电厂。尔后,机组整套设备转迁至阜阳电业管理局。
濉溪发电厂为单机单炉运行,机组容量为5000千瓦。汽轮机为TK-5型,气压、气温分别为16公斤/平方厘米和325摄氏度,瑞士BBC厂制造。发电机WT型,额定电压6.3千伏,瑞士BBC厂制造。锅炉气压为25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40摄氏度,链条炉CTM型,由日本三菱神户造船厂制造。主变压器3台,均6000千伏安,冷却方式为油浸自冷式。1959年9月5日正式发电,是年发电744万千瓦时。到1967年发电量仅547万千瓦时。1968年发电量467万千瓦时。1969年生产开始复苏,是年发电量为2028万千瓦时,创工业总产值209万元。后于1973年11月停机,是年发电量达2471万千瓦时。
二、宿东电厂
50年代末期,国家为开发宿东煤田,由宿东煤矿筹备处筹建宿东发电厂。始建于1960年7月,至1961年5月投产并网发电,总投资为933.65万元,第一期工程安装国产1.2万千瓦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
宿东电厂筹建之初原属宿东煤矿筹备处,投产后交由电力系统管理。筹备工作结束后,1960年7月破土开工即隶属安徽省水利电力厅,年底淮北电业局成立即由该局代管延续至1962年,是年8月始划归徐州电业局管理,仍由淮北电业局代管。1962年正式成立淮北供电局,同时撤销淮北电业局。宿东电厂脱离淮北供电局,隶属徐州电业局管理。至1972年底,徐州电业局所辖的发供电企业全部划归各所在省,故宿东电厂直接隶属安徽省电力工业局领导。1983年8月31日,宿东电厂与宿县地区供电局合并,由该局代管至今。厂址位于宿州市北关沱河北岸,津浦铁路邻厂区东部通过,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四面环水,生产用水冷却条件优越,位于宿县地区煤矿负荷中心。第一期工程由安徽省勘测设计院设计、火电建设工程局第一工程处施工。原设计为2×12000千瓦机组,后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先建1台,主机为国产双水内冷发电机组,锅炉为65-40-450型链条炉,上海三大动力厂产品。1号机组生产场地位置自北而南,顺序为升压站、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烟囱、煤场、铁路专用线。
1号机组投产初期,宿东电厂有35千伏宿(县)马(庄)线1条,与徐州电网并列,主要供淮北地区煤矿用电。另有6千伏宿城线路供宿县地区及工农业生产用电。发电机电压为6.8千伏,通过1台31.5兆伏安和1台15兆伏安2台三卷变压器与系统联接。110千伏变电所和淮南发电厂相联;一条向南经六里变电所与怀远变电所和淮南发电厂相联;一条向南坪变电所与两淮主电网相联;另一条向东送往灵璧、泗县地区;双母线代路母接线,有35千伏出线11条,其中朱仙庄矿3条,宿东机厂2条,其余分别送往祁县、城东、固镇、符离、前常、许疃等地区;6千伏出线3条分别送往地、县化肥厂和宿县火车站。
第一台发电机组因设计、制造上的问题,机组投运初期平均56小时即发生事故1次,年运行不足1000小时,年平均负荷仅1040千瓦。1968年9月,在上海电机厂协助下,将原发电机拆换成该厂1962年12月制造的TQSS-2-12双水内冷发电机,带同轴励磁机与汽轮机直接耦合传动。投产后运行时数和平均负荷分别上升2900小时4000千瓦。在机组完善化过程中,将电气控制室从汽机房北搬至主厂房西新建控制楼;更换了从锅炉主汽门到主汽门段蒸汽母管,以及对汽轮机末级叶片焊拉筋等,使生产设备、厂区布局日趋合理。
从1号机组投产至1983年,宿东电厂累计发电141230万千瓦时,厂用电率平均8.82%,全员劳动生产率13414元/人,创工业总产值8958万元。
三、蔡桥电厂
蔡桥电厂属宿东煤矿筹备处自备电厂,兴建于1959年11月,建成于1960年4月,经过半年试运后正式发电。厂址位于宿县东南20公里的蔡桥附近,靠近沱河约200米。由安徽省水电厅设计,省建筑安装工程处施工,机组容量为1500千瓦,安装TOT-16/6/4型号发电机1台,电压6.3千伏,结线方式为Y,上海先锋电机厂制造;配75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320千伏安厂用变压器1台。上海新民机器厂制造21-1.5型汽轮机1台,气压为13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40摄氏度,锅炉为上海四方锅炉厂制造,蒸汽量为10吨/时,气压13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50摄氏度。经两条出线分别向芦岭、朱仙庄矿供电,并通过6千伏线路送至宿城开关站。1961年,由徐州电业局代为管理,徐州电业局中调所调度。投产后的近10年间,平均每年发电500余万千瓦时。1969年经煤炭部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蔡桥电厂整套设备及120多名人员全部迁至湖南省。
四、焦化厂自备发电机组
市焦化厂热动力原由两个锅炉房共7台KZL4-13快速装锅炉供应蒸汽。因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性能明显下降。为满足生产发展需要,1984年提出锅炉房改造、并根据用气性质配备发电机组的综合节能方案。
工程方案经江苏省化工设计院可靠性研究论证后,认为可靠合理,遂委托马鞍山钢铁公司设计院设计,并于1987年3月10日动工。施工采取招标及外聘,其中土建工程施工由煤炭部矿建公司72处承担,设备安装由江苏溧阳锅炉安装公司负责,发电机由南京汽轮电机厂技术服务公司安装。机组的调试、验收由市科委牵头委托市电机工程学会实施,至1989年8月1日正式投产发电,历时2年零5个月。原拟定工程分两期进行,实施过程中第一期工程采用北京锅炉厂生产SHL20-25/400-A型锅炉1台;南京汽轮电机厂生产B1.5-24/4型汽轮机及QF-1.5-2型发电机各1台,二期工程因诸多因素而搁浅。工程预算投资为495万元,因原材料涨价、施工费增支等原因,实际耗资1006万元。机组投产后,因受该厂生产实际情况及热负荷的制约,不能满负荷发电,日平均发电量为638万千瓦时,至1990年累计运行3840小时,共发电245万千瓦时。按其时并网电价计算,共创收77万元。市三电办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规定,每千瓦时奖励0.03元,计奖励7.35万元,合计创收84.35万元。机组因与化肥车间配套生产,且受化肥及低压负荷的制约,后因化肥生产不景气于1990年停机。
五、淮纺热电站
热电工程分二期和三期。二期工程拟将原锅炉改建为热电,增设2台20吨/时中压锅炉,1台3000千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脱盐水站、变电所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01.74万元,其中脱水盐站、冷却水系统、变配电等设施为二、三工程的公用部分。三期工程再行增建两炉一机,机炉型号、参数同上,投资约283.9万元,预算热电站工程总投资为885.64万元。热电站定员编制,按照水利电力部1978年12月制定了“火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修改草案)”,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两期工程最终规模(4炉2机)总定员307人。煤炭来源经市纺织工业局报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由省计划内统一调拨。采用集中供热、热电结合,较之原工业锅炉供热及火力发电厂供电,每年可为国家节省标准煤1.32万吨。
热电工程于1984年开始筹建,市纺织工业建筑公司担任土建施工任务,设备安装由淮南化工部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986年,第一台发电机组试车发电,汽轮机为青岛汽轮机厂制造,额定功率3000千瓦;发电机为济南通用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3000千瓦,转速3000转/分。是年发电30万千瓦时。第二台发电机组于1991年安装结束,汽轮机为武汉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为济南通用电机厂制造。因汽轮机设备质量存在问题,经制造厂家先后调试近20次,至1992年12月仍未正常运转发电。
六、濉溪县硫酸厂余热发电
80年代中后期,国家提出小氮肥企业有条件可利用余热发电方针。此后,适值濉溪县化肥厂对年产4万吨硫酸工程立项论证,以节能项目提出利用余热配套发电。1988年3月28日“关于申请扩建硫酸系统配套余热发电装置”报经市委批复后,6月15日省经委下达对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由省化工设计院设计、冶金部17冶第二工程公司施工、淮北发电厂职工技术协会承担安装任务。主要设备发电机为杭州发电设备厂制造,型号QF0.75-4,容量750千瓦;汽轮机为杭州汽轮机厂制造,型号为N0075-35-435型。工程施工于1989年末,竣工于1991年初,工期历时14个月。1991年机组投产,是年运行149小时,并网6次,累计发电6.88万千瓦时。1992年因硫酸系统开停车频繁,发电机组闲置时间较长,全年仅运行33小时,发电0.85万千瓦时。
七、张庄矿煤矸石发电
淮北矿务局张庄煤矿为国家大型矿井,除生产原煤外,另建有1座洗煤厂,年产煤矸石50万吨,其发热值一直维持在200大卡/千克。根据能源部“关于利用低值燃料和实行热电联供意见的通知”精神,使煤矸石热量得到充分利用。淮北矿务局组织有关单位于80年代末对煤矸石发电工程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后上报申请,能源部综合利用司于1990年6月批准立项。设计2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预算总投资3000万元,年耗煤矸石17万吨,工程于1990年10月委托江苏省第一设计院设计,1992年9月2日开工。中国煤炭矿建总公司第七十二工程处承担土建施工,总公司第九十二工程处负责设备安装。主要设备中锅炉为2台35吨沸腾炉,无锡锅炉厂制造;2台汽轮机为杭州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6000千瓦;2台发电机亦为杭州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6000千瓦,转速为3000转/分。
濉溪发电厂初期隶属淮南电业局。1960年12月,随淮北电业局成立而划归该局,并易名安徽省濉溪发电厂。淮北电业局撤销后,濉溪发电厂直属省水电厅。1962年4月1日,又划归水电部徐州电业局领导;6月21日,易名为濉溪发电厂。至1973年7月1日,由徐州电业局又移交安徽省水利电力局;8月1日该厂机构撤销,厂固定资产及219名职工并入新建淮北发电厂。1977年,原濉溪发电厂固定资产418.5万元全部移交给淮北供电局。
濉溪发电厂位于相山南部约1.5公里处,北依凤凰山,西邻渠沟村。筹建于1958年,是年10月9日,由淮北煤矿筹备处主持召开筹建工作准备会议。淮北煤矿党委、安徽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炭设计院、上海煤矿设计院、徐州煤矿基建局、宿县、萧县、濉溪县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会议。确定厂址在相山西偏南距墓山约1.5公里处,装1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该机由淮南发电厂迁来),两路35千瓦伏出线,供电量为5~10万千瓦。对建设40万千瓦的发电厂及成立建厂委员会等问题作出了决定。濉溪发电厂由安徽省水利电力厅勘测设计院执行设计任务,水电部电建总局华东二公司承担基建安装,1958年底破土动工,1959年9月5日投产发电。至1973年,新建淮北发电厂第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因检修、运行人员严重匮乏,经省水利电力局、淮北市委批准该台机组停机,人员并入淮北发电厂。尔后,机组整套设备转迁至阜阳电业管理局。
濉溪发电厂为单机单炉运行,机组容量为5000千瓦。汽轮机为TK-5型,气压、气温分别为16公斤/平方厘米和325摄氏度,瑞士BBC厂制造。发电机WT型,额定电压6.3千伏,瑞士BBC厂制造。锅炉气压为25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40摄氏度,链条炉CTM型,由日本三菱神户造船厂制造。主变压器3台,均6000千伏安,冷却方式为油浸自冷式。1959年9月5日正式发电,是年发电744万千瓦时。到1967年发电量仅547万千瓦时。1968年发电量467万千瓦时。1969年生产开始复苏,是年发电量为2028万千瓦时,创工业总产值209万元。后于1973年11月停机,是年发电量达2471万千瓦时。
二、宿东电厂
50年代末期,国家为开发宿东煤田,由宿东煤矿筹备处筹建宿东发电厂。始建于1960年7月,至1961年5月投产并网发电,总投资为933.65万元,第一期工程安装国产1.2万千瓦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
宿东电厂筹建之初原属宿东煤矿筹备处,投产后交由电力系统管理。筹备工作结束后,1960年7月破土开工即隶属安徽省水利电力厅,年底淮北电业局成立即由该局代管延续至1962年,是年8月始划归徐州电业局管理,仍由淮北电业局代管。1962年正式成立淮北供电局,同时撤销淮北电业局。宿东电厂脱离淮北供电局,隶属徐州电业局管理。至1972年底,徐州电业局所辖的发供电企业全部划归各所在省,故宿东电厂直接隶属安徽省电力工业局领导。1983年8月31日,宿东电厂与宿县地区供电局合并,由该局代管至今。厂址位于宿州市北关沱河北岸,津浦铁路邻厂区东部通过,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四面环水,生产用水冷却条件优越,位于宿县地区煤矿负荷中心。第一期工程由安徽省勘测设计院设计、火电建设工程局第一工程处施工。原设计为2×12000千瓦机组,后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先建1台,主机为国产双水内冷发电机组,锅炉为65-40-450型链条炉,上海三大动力厂产品。1号机组生产场地位置自北而南,顺序为升压站、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烟囱、煤场、铁路专用线。
1号机组投产初期,宿东电厂有35千伏宿(县)马(庄)线1条,与徐州电网并列,主要供淮北地区煤矿用电。另有6千伏宿城线路供宿县地区及工农业生产用电。发电机电压为6.8千伏,通过1台31.5兆伏安和1台15兆伏安2台三卷变压器与系统联接。110千伏变电所和淮南发电厂相联;一条向南经六里变电所与怀远变电所和淮南发电厂相联;一条向南坪变电所与两淮主电网相联;另一条向东送往灵璧、泗县地区;双母线代路母接线,有35千伏出线11条,其中朱仙庄矿3条,宿东机厂2条,其余分别送往祁县、城东、固镇、符离、前常、许疃等地区;6千伏出线3条分别送往地、县化肥厂和宿县火车站。
第一台发电机组因设计、制造上的问题,机组投运初期平均56小时即发生事故1次,年运行不足1000小时,年平均负荷仅1040千瓦。1968年9月,在上海电机厂协助下,将原发电机拆换成该厂1962年12月制造的TQSS-2-12双水内冷发电机,带同轴励磁机与汽轮机直接耦合传动。投产后运行时数和平均负荷分别上升2900小时4000千瓦。在机组完善化过程中,将电气控制室从汽机房北搬至主厂房西新建控制楼;更换了从锅炉主汽门到主汽门段蒸汽母管,以及对汽轮机末级叶片焊拉筋等,使生产设备、厂区布局日趋合理。
从1号机组投产至1983年,宿东电厂累计发电141230万千瓦时,厂用电率平均8.82%,全员劳动生产率13414元/人,创工业总产值8958万元。
三、蔡桥电厂
蔡桥电厂属宿东煤矿筹备处自备电厂,兴建于1959年11月,建成于1960年4月,经过半年试运后正式发电。厂址位于宿县东南20公里的蔡桥附近,靠近沱河约200米。由安徽省水电厅设计,省建筑安装工程处施工,机组容量为1500千瓦,安装TOT-16/6/4型号发电机1台,电压6.3千伏,结线方式为Y,上海先锋电机厂制造;配75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320千伏安厂用变压器1台。上海新民机器厂制造21-1.5型汽轮机1台,气压为13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40摄氏度,锅炉为上海四方锅炉厂制造,蒸汽量为10吨/时,气压13公斤/平方厘米,气温350摄氏度。经两条出线分别向芦岭、朱仙庄矿供电,并通过6千伏线路送至宿城开关站。1961年,由徐州电业局代为管理,徐州电业局中调所调度。投产后的近10年间,平均每年发电500余万千瓦时。1969年经煤炭部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蔡桥电厂整套设备及120多名人员全部迁至湖南省。
四、焦化厂自备发电机组
市焦化厂热动力原由两个锅炉房共7台KZL4-13快速装锅炉供应蒸汽。因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性能明显下降。为满足生产发展需要,1984年提出锅炉房改造、并根据用气性质配备发电机组的综合节能方案。
工程方案经江苏省化工设计院可靠性研究论证后,认为可靠合理,遂委托马鞍山钢铁公司设计院设计,并于1987年3月10日动工。施工采取招标及外聘,其中土建工程施工由煤炭部矿建公司72处承担,设备安装由江苏溧阳锅炉安装公司负责,发电机由南京汽轮电机厂技术服务公司安装。机组的调试、验收由市科委牵头委托市电机工程学会实施,至1989年8月1日正式投产发电,历时2年零5个月。原拟定工程分两期进行,实施过程中第一期工程采用北京锅炉厂生产SHL20-25/400-A型锅炉1台;南京汽轮电机厂生产B1.5-24/4型汽轮机及QF-1.5-2型发电机各1台,二期工程因诸多因素而搁浅。工程预算投资为495万元,因原材料涨价、施工费增支等原因,实际耗资1006万元。机组投产后,因受该厂生产实际情况及热负荷的制约,不能满负荷发电,日平均发电量为638万千瓦时,至1990年累计运行3840小时,共发电245万千瓦时。按其时并网电价计算,共创收77万元。市三电办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规定,每千瓦时奖励0.03元,计奖励7.35万元,合计创收84.35万元。机组因与化肥车间配套生产,且受化肥及低压负荷的制约,后因化肥生产不景气于1990年停机。
五、淮纺热电站
热电工程分二期和三期。二期工程拟将原锅炉改建为热电,增设2台20吨/时中压锅炉,1台3000千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脱盐水站、变电所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01.74万元,其中脱水盐站、冷却水系统、变配电等设施为二、三工程的公用部分。三期工程再行增建两炉一机,机炉型号、参数同上,投资约283.9万元,预算热电站工程总投资为885.64万元。热电站定员编制,按照水利电力部1978年12月制定了“火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修改草案)”,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两期工程最终规模(4炉2机)总定员307人。煤炭来源经市纺织工业局报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由省计划内统一调拨。采用集中供热、热电结合,较之原工业锅炉供热及火力发电厂供电,每年可为国家节省标准煤1.32万吨。
热电工程于1984年开始筹建,市纺织工业建筑公司担任土建施工任务,设备安装由淮南化工部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986年,第一台发电机组试车发电,汽轮机为青岛汽轮机厂制造,额定功率3000千瓦;发电机为济南通用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3000千瓦,转速3000转/分。是年发电30万千瓦时。第二台发电机组于1991年安装结束,汽轮机为武汉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为济南通用电机厂制造。因汽轮机设备质量存在问题,经制造厂家先后调试近20次,至1992年12月仍未正常运转发电。
六、濉溪县硫酸厂余热发电
80年代中后期,国家提出小氮肥企业有条件可利用余热发电方针。此后,适值濉溪县化肥厂对年产4万吨硫酸工程立项论证,以节能项目提出利用余热配套发电。1988年3月28日“关于申请扩建硫酸系统配套余热发电装置”报经市委批复后,6月15日省经委下达对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由省化工设计院设计、冶金部17冶第二工程公司施工、淮北发电厂职工技术协会承担安装任务。主要设备发电机为杭州发电设备厂制造,型号QF0.75-4,容量750千瓦;汽轮机为杭州汽轮机厂制造,型号为N0075-35-435型。工程施工于1989年末,竣工于1991年初,工期历时14个月。1991年机组投产,是年运行149小时,并网6次,累计发电6.88万千瓦时。1992年因硫酸系统开停车频繁,发电机组闲置时间较长,全年仅运行33小时,发电0.85万千瓦时。
七、张庄矿煤矸石发电
淮北矿务局张庄煤矿为国家大型矿井,除生产原煤外,另建有1座洗煤厂,年产煤矸石50万吨,其发热值一直维持在200大卡/千克。根据能源部“关于利用低值燃料和实行热电联供意见的通知”精神,使煤矸石热量得到充分利用。淮北矿务局组织有关单位于80年代末对煤矸石发电工程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后上报申请,能源部综合利用司于1990年6月批准立项。设计2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预算总投资3000万元,年耗煤矸石17万吨,工程于1990年10月委托江苏省第一设计院设计,1992年9月2日开工。中国煤炭矿建总公司第七十二工程处承担土建施工,总公司第九十二工程处负责设备安装。主要设备中锅炉为2台35吨沸腾炉,无锡锅炉厂制造;2台汽轮机为杭州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6000千瓦;2台发电机亦为杭州电机厂制造,额定功率6000千瓦,转速为3000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