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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1960年,淮北市市级税务工作由设在市财税局的税政科负责管理。1961年9月市财、税机构分设,市税务局机关设政秘、会计、税政3个科,基层设6个税务所。1970年9月实行财税机构合并,在市财政局设税政组管理全市税务工作。
1978年8月,市财、税机构再次分设,市税务局恢复原有科室。1979年基层设9个税务所。
1984年10月实行新税制,税种增多,税务工作量增大,税务机构随之扩大,税务局机关科室增多。到1992年机关内设5个科室6个分局:相山分局、直属分局、袁庄分局、朔里分局、烈山分局、临童分局,16个税务所:相山东所、相山南所、相山西所、三堤口所、刘桥所、孟庄所、沈庄所、高岳所、石台所、矿山集所、青龙山所、百善所、前岭所、小湖孜所、童亭所、海孜所。
1978年8月,市财、税机构再次分设,市税务局恢复原有科室。1979年基层设9个税务所。
1984年10月实行新税制,税种增多,税务工作量增大,税务机构随之扩大,税务局机关科室增多。到1992年机关内设5个科室6个分局:相山分局、直属分局、袁庄分局、朔里分局、烈山分局、临童分局,16个税务所:相山东所、相山南所、相山西所、三堤口所、刘桥所、孟庄所、沈庄所、高岳所、石台所、矿山集所、青龙山所、百善所、前岭所、小湖孜所、童亭所、海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