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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1962年7月,全市所有工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当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到1985年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国营、集体企业税务登记1370户,个体工商户2747户。为整顿税收秩序,于1990年5月开展税务登记的换证工作。全市共换发税务登记证6098户,其中国营集体企业1520户、个体4578户、临时税务登记证464户。
二、发票管理
建市后,实行发票统一管理,并多次修订管理办法,在印制、领用、保管、使用和违章处理等方面都作出规定。根据1988年8月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和检查清理发票的通告》的要求,开展了全市发票检查清理工作。自查的印票、用票单位和个人有5571户,经自查有问题的有1337户,占自查户数的35.4%;自查应补税的393户,应补税款11.3万元。从1988年10月起,对全市2152户用票、印票户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94户,占重点检查户数的27.6%;应补税的有399户,应补税款38.3万元。清查中对57户问题较大的进行了处罚,罚款3890元。淮北市税务局在清查旧发票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发票管理制度,并将企业发票管理纳入专管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税收检查
1984年制发了《淮北市税务局联系收入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和市场专管员的月查、所(股)季查、分局半年查和市局年查的制度。
从1985年起,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的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淮北市偷、漏税查补数占工商各税收入的百分比呈下降趋势。1985年,查补税款360万元。至1992年,查补税款降低到40万元,占工商各税收入的0.5%。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于1989年7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税收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淮北市于1989年11月基本完成个体税收检查整顿工作,共查补税款169.98万元。1989年七八月间,对各种地方税进行检查,共查补税款83万元,查退各税1.4万元,土地使用税43.7万元,房产税24.3万元、车船使用税0.6万元、印花税14.2万元。查补的印花税款为是年1~8月份印花税收入的18.96%。1991年4月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淮北矿务局系统进行检查,查补税款105万元。
四、违章处理
从1960至1985年淮北市按违章处理给予处罚的,共收取罚金、滞纳金69801元。市场开放后,偷漏税现象增多,查处违章案件的业务增加。1987年淮北市税务局内部组建稽查队,对外设立举报中心。1988至1992年共收到举报案件220件,查结178件,补税295万元,罚款4.24万元。
1962年7月,全市所有工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当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到1985年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国营、集体企业税务登记1370户,个体工商户2747户。为整顿税收秩序,于1990年5月开展税务登记的换证工作。全市共换发税务登记证6098户,其中国营集体企业1520户、个体4578户、临时税务登记证464户。
二、发票管理
建市后,实行发票统一管理,并多次修订管理办法,在印制、领用、保管、使用和违章处理等方面都作出规定。根据1988年8月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和检查清理发票的通告》的要求,开展了全市发票检查清理工作。自查的印票、用票单位和个人有5571户,经自查有问题的有1337户,占自查户数的35.4%;自查应补税的393户,应补税款11.3万元。从1988年10月起,对全市2152户用票、印票户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94户,占重点检查户数的27.6%;应补税的有399户,应补税款38.3万元。清查中对57户问题较大的进行了处罚,罚款3890元。淮北市税务局在清查旧发票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发票管理制度,并将企业发票管理纳入专管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税收检查
1984年制发了《淮北市税务局联系收入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和市场专管员的月查、所(股)季查、分局半年查和市局年查的制度。
从1985年起,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的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淮北市偷、漏税查补数占工商各税收入的百分比呈下降趋势。1985年,查补税款360万元。至1992年,查补税款降低到40万元,占工商各税收入的0.5%。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于1989年7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税收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淮北市于1989年11月基本完成个体税收检查整顿工作,共查补税款169.98万元。1989年七八月间,对各种地方税进行检查,共查补税款83万元,查退各税1.4万元,土地使用税43.7万元,房产税24.3万元、车船使用税0.6万元、印花税14.2万元。查补的印花税款为是年1~8月份印花税收入的18.96%。1991年4月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淮北矿务局系统进行检查,查补税款105万元。
四、违章处理
从1960至1985年淮北市按违章处理给予处罚的,共收取罚金、滞纳金69801元。市场开放后,偷漏税现象增多,查处违章案件的业务增加。1987年淮北市税务局内部组建稽查队,对外设立举报中心。1988至1992年共收到举报案件220件,查结178件,补税295万元,罚款4.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