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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一、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1962年对个体经济进行了全面登记管理,领取执照712户。1964年,经过清理整顿,全市个体户547户。1965年剩下的108户,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茶水摊、货郎担和一些季节性的临时摊点。
1978年,全市有卖冰棒、茶水摊和季节性摊点62户。1980至1984年,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决定》和《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到1985年,全市已有个体工商户8000多户,从业人员1.3万余人。1986年,个体工商户2140户3217人。年底累计有1.69万户2.33万人领取了执照。其中城镇3065户5287人,农村1.38万户1.81万人,注册资金3247万元,营业总额1.46亿元,同时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3569户。1988年,发展个体户1356户,全市持照个体户达1.91万户,注册资金3409万元,营业额1.57亿元。1989年,全国个体经济出现了滑坡,市工商局及时宣传中央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鼓励支持个体户经营,引导发展短缺行业,为1.17万户个体工商业者换发了执照,其中市区4167户,县6510户,全年取缔无照经营620户。1990年,全市持照经营户1.14万户1.61万人,资金2355万元,营业销售总额7704万元。1991年,市工商局印发了《淮北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程》,对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全市1.14万户1.61万人持照经营,自有资金2343万元,总营业销售额9309万元。1992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含临时执照户)2.02万户,从业人员3.29万人。
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1981至1985年,市工商局在个体经济的监督方面主要是制止违法活动,取缔无证经营。
1988年,全面推行“三定四包一奖惩”的岗位责任制。“三定”即“定专职管理员,定管理地段和户数,定管理责任”。“四包”是“包宣传教育,包经营活动及监督检查,包处理一般性问题,包征收规费”。“一奖惩”是“实行百分考核,奖勤罚懒”。在对个体经济的监督检查中,首先要求专管员做到:“三知、五清、四了解”。“三知”是“知个体户数、知个体经营人数、知行业数”。“五清”即“清楚个体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清楚个体户登记管理的审批程序,清楚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处理规定及批准权限,清楚辖区内个体户经营情况,清楚辖区内个体户的行业分布情况”。“四了解”是对所管辖的个体户了解姓名、字号、名称,了解经营地址,了解经营范围,了解经营情况。同时制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10项制度。
1989年,全市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整顿私人特殊行业,对经营较混乱的闸河路个体群进行检查整顿4次,对有违法行为的16家个体户予以吊销执照,取缔了15家无证经营户。另外还配合公安部门整顿个体废品回收业,查获违章收购的钢铁74.8吨、铜1875公斤、铝226公斤、铅23.5公斤,吊销4家违法经营废品回收个体户的执照。
1990年,全局推广城南工商所的监督管理经验:做到管理有专人,工作有程序,检查有内容,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经营有规范,违章有登记,活动有总结。1991年,市工商局下发了施行《淮北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奖罚试行办法》、《淮北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制度》和《淮北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1991年,市工商局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对服务行业的个体户进行了两次普查,查获卖淫嫖娼12人,罚款1.51万元,吊销了个体旅馆营业执照1家。
1992年,市工商局出台6条措施,即:实行领导负责制,一把手挂帅,抓住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不放松;实行奖罚制,超额完成任务有奖,否则罚款;实行一票否决权。不完成任务,不参加本年度评比;坚决清理无照经营,变无照为有照;各县、分局要创办个体、私营专业村、专业市场;授权分局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基层所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简化办照手续,减少审查环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
三、私营企业管理
1987年6月,市工商局根据淮北市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实施3条措施:加强行政管理,进行私营企业登记;通过税则税法,调节私营企业中收入分配的悬殊;把企业引向正确发展的轨道,使私营企业主守法经营,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年底,全市进入登记的私营企业38户,其中工业34户,商业2户,修理业2户,从业人员2145人,自有资金1108.5万元。
1988年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全市一些大型私人企业如化家湖水泥厂等进行了调查,制定了加快发展三区一县私营企业的意见。全年登记发照的私营企业123家,其中个人独资16家,合伙企业105家,有限责任公司2家,雇工人数达2592人,注册资金3046万元。
1990年,市工商局对全市私营企业进行了普查,各分局、工商所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对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步进行;年底全市私营企业增至99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的有625人,私营企业的职工达到2809人,注册资金1135万元,营业销售额500万元,比1989年有较大增长。1991年,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到113家,从业人员2988人,注册资金1276万元,总产值1320万元,农村经营销售304万元。1992年,全市私营企业出现超常规发展。全市124户领取了私营企业执照,比1989年增长了74.6%。注册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达4户,2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17户。有个人独资,有家庭合伙,有2~3人合干,也有20~30人入股。新办的科技型私营企业达5家,其中有中试工作GRC系统产品开发和矿用产品开发等。全市124户私营企业,为2849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注册资金达到了3216万元,销售总额达975万元。
1962年对个体经济进行了全面登记管理,领取执照712户。1964年,经过清理整顿,全市个体户547户。1965年剩下的108户,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茶水摊、货郎担和一些季节性的临时摊点。
1978年,全市有卖冰棒、茶水摊和季节性摊点62户。1980至1984年,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决定》和《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到1985年,全市已有个体工商户8000多户,从业人员1.3万余人。1986年,个体工商户2140户3217人。年底累计有1.69万户2.33万人领取了执照。其中城镇3065户5287人,农村1.38万户1.81万人,注册资金3247万元,营业总额1.46亿元,同时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3569户。1988年,发展个体户1356户,全市持照个体户达1.91万户,注册资金3409万元,营业额1.57亿元。1989年,全国个体经济出现了滑坡,市工商局及时宣传中央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鼓励支持个体户经营,引导发展短缺行业,为1.17万户个体工商业者换发了执照,其中市区4167户,县6510户,全年取缔无照经营620户。1990年,全市持照经营户1.14万户1.61万人,资金2355万元,营业销售总额7704万元。1991年,市工商局印发了《淮北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程》,对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全市1.14万户1.61万人持照经营,自有资金2343万元,总营业销售额9309万元。1992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含临时执照户)2.02万户,从业人员3.29万人。
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1981至1985年,市工商局在个体经济的监督方面主要是制止违法活动,取缔无证经营。
1988年,全面推行“三定四包一奖惩”的岗位责任制。“三定”即“定专职管理员,定管理地段和户数,定管理责任”。“四包”是“包宣传教育,包经营活动及监督检查,包处理一般性问题,包征收规费”。“一奖惩”是“实行百分考核,奖勤罚懒”。在对个体经济的监督检查中,首先要求专管员做到:“三知、五清、四了解”。“三知”是“知个体户数、知个体经营人数、知行业数”。“五清”即“清楚个体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清楚个体户登记管理的审批程序,清楚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处理规定及批准权限,清楚辖区内个体户经营情况,清楚辖区内个体户的行业分布情况”。“四了解”是对所管辖的个体户了解姓名、字号、名称,了解经营地址,了解经营范围,了解经营情况。同时制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10项制度。
1989年,全市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整顿私人特殊行业,对经营较混乱的闸河路个体群进行检查整顿4次,对有违法行为的16家个体户予以吊销执照,取缔了15家无证经营户。另外还配合公安部门整顿个体废品回收业,查获违章收购的钢铁74.8吨、铜1875公斤、铝226公斤、铅23.5公斤,吊销4家违法经营废品回收个体户的执照。
1990年,全局推广城南工商所的监督管理经验:做到管理有专人,工作有程序,检查有内容,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经营有规范,违章有登记,活动有总结。1991年,市工商局下发了施行《淮北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奖罚试行办法》、《淮北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制度》和《淮北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1991年,市工商局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对服务行业的个体户进行了两次普查,查获卖淫嫖娼12人,罚款1.51万元,吊销了个体旅馆营业执照1家。
1992年,市工商局出台6条措施,即:实行领导负责制,一把手挂帅,抓住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不放松;实行奖罚制,超额完成任务有奖,否则罚款;实行一票否决权。不完成任务,不参加本年度评比;坚决清理无照经营,变无照为有照;各县、分局要创办个体、私营专业村、专业市场;授权分局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基层所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简化办照手续,减少审查环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
三、私营企业管理
1987年6月,市工商局根据淮北市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实施3条措施:加强行政管理,进行私营企业登记;通过税则税法,调节私营企业中收入分配的悬殊;把企业引向正确发展的轨道,使私营企业主守法经营,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年底,全市进入登记的私营企业38户,其中工业34户,商业2户,修理业2户,从业人员2145人,自有资金1108.5万元。
1988年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全市一些大型私人企业如化家湖水泥厂等进行了调查,制定了加快发展三区一县私营企业的意见。全年登记发照的私营企业123家,其中个人独资16家,合伙企业105家,有限责任公司2家,雇工人数达2592人,注册资金3046万元。
1990年,市工商局对全市私营企业进行了普查,各分局、工商所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对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步进行;年底全市私营企业增至99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的有625人,私营企业的职工达到2809人,注册资金1135万元,营业销售额500万元,比1989年有较大增长。1991年,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到113家,从业人员2988人,注册资金1276万元,总产值1320万元,农村经营销售304万元。1992年,全市私营企业出现超常规发展。全市124户领取了私营企业执照,比1989年增长了74.6%。注册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达4户,2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17户。有个人独资,有家庭合伙,有2~3人合干,也有20~30人入股。新办的科技型私营企业达5家,其中有中试工作GRC系统产品开发和矿用产品开发等。全市124户私营企业,为2849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注册资金达到了3216万元,销售总额达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