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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1959年底,中共濉溪市委员会鉴于淮北矿区已初具规模,职工已达2.5万余人,连同家属已超过6万人,故报请省委批准正式成立濉溪市。196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濉溪市。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文件决定濉溪市人民委员会机构不单独设立,与濉溪县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0月5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濉溪市人民委员会正式设立,从此独立办公。濉溪市人民委员会隶属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机关驻相城。省委任命许彩文为市长,韩固、刘建新、徐圣邦为副市长。
1961年12月,省委任命郑春田为市长,马诚义为副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1962年6月18日至21日召开了濉溪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开始在市行政区域内行使职权。
1967年2月,濉溪市“造反派”“砸烂”公检法;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普遍受到冲击,市人委各级机构陷于瘫痪。1968年8月,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开始行使全市的行政领导职权。1970年11月16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濉溪市和淮北矿务局合并,濉溪市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原淮北矿务局所属单位。1971年4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4月20日,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改为淮北市革命委员会。1973年6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淮北市和淮北矿务局机构分开,恢复淮北矿务局建制。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淮北市行政领导机构仍保留“文化大革命”中革命委员会的形式。1980年7月召开的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取消淮北市革命委员会,淮北市人民政府成立,并行使全市的行政领导职权。
历届政府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1961年12月,省委任命郑春田为市长,马诚义为副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1962年6月18日至21日召开了濉溪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开始在市行政区域内行使职权。
1967年2月,濉溪市“造反派”“砸烂”公检法;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普遍受到冲击,市人委各级机构陷于瘫痪。1968年8月,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开始行使全市的行政领导职权。1970年11月16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濉溪市和淮北矿务局合并,濉溪市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原淮北矿务局所属单位。1971年4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4月20日,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改为淮北市革命委员会。1973年6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淮北市和淮北矿务局机构分开,恢复淮北矿务局建制。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淮北市行政领导机构仍保留“文化大革命”中革命委员会的形式。1980年7月召开的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取消淮北市革命委员会,淮北市人民政府成立,并行使全市的行政领导职权。
历届政府主要领导人更迭表